1总则1.1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变压器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采购10kV变压器产品供应商资质核实工作。1.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

首页 > 输配电 > 智能变电站 > 招标 > 正文

【国网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10kV电压等级变压器

2016-02-20 10:45 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变压器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采购 10kV 变压器产品供应商资质核实工作。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 资质信息

2.1 基本信息

※2.1.1 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 法定代表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1.3 财务信息

查阅近 3 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 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

查阅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为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

2.2 报告证书

※2.2.1 检测报告

查阅检测报告。

1) 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录 A。

2) 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 试验产品类型与被核实的产品相一致。

4) 产品的试验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试验报告项目详见附录 B,附录 B 中标记“型式试验”的项目必须做型式试验。

5) 当产品在设计、材料或制造工艺改变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生产时,重新进行相应的试验。

6) 检测试验报告的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检测报告规定的有效期执行,未标明有效期的按长期有效。

2.2.2 鉴定证书

查阅鉴定证书。

※2.2.3 管理体系认证

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

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3 产品业绩

查阅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

1)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 出口业绩须提供报关单。

3) 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产品用于试验室或试验站使用的业绩。

③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④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3 设计研发能力

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查阅与合作支持方的协议,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

3.2 设计研发内容

查阅产品研发的设计、试验、关键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3.3 设计研发人员

查阅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信息。

3.4 设计研发工具

查阅实际研发设计工具等相关信息。

3.5 获得专利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查阅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发布的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信息。

3.7 产品获奖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相关信息。

4 生产制造能力

※4.1 生产厂房

查阅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信息。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配套的厂房,厂房若为租用则需有长期租用合同且合同连续租赁期不短于 2 年,同时需提供租赁方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厂房面积、洁净程度要能满足生产需要。

4.2 生产工艺

查阅供应商提供的工艺控制文件、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信息。

4.2.1 工艺控制文件

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并与现行的生产工艺一致。

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各工艺环节中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4.2.2 关键生产工艺控制

关键生产工艺(线圈绕制和总装配) 技术应成熟、稳定。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工艺技术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生产产品的工序应按工艺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牌,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产品线圈应为自行生产。

※4.3 生产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详见附录 C),设备应自有,不能租用。

设备使用正常,设备上的计量仪器仪表具有合格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 提供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等),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或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生产流程控制记录进行判断。

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人员及技术人员。一线生产人员培训上岗,操作熟练。

2) 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5 试验检测能力

※5.1 试验场所

查看试验场所现场情况。

具有与核实产品相配套的独立试验场所,与生产场所相对隔离,有明显警示标志,试验场所的面积及环境满足试验要求。

5.2 试验检测管理

查阅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具有试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标准,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5.3 试验检测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具有满足全部出厂试验项目的设备(详见附录 D),不能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设备、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出厂试验。

2)设备使用正常,具有合格的检定/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强检计量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资格单位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

※5.4 试验检测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 提供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等)、 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培训记录。

试验人员能独立完成入厂、过程及出厂检验,操作熟练,能理解或掌握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试验结果分析能力。

高电压试验人员至少有 2 人,经过考核培训持证上岗。

5.5 现场抽样

※5.5.1 抽查出厂试验报告

出厂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完整、正确,存档管理。出厂试验项目见附录 E。

※5.5.2 抽样检测

在已具备出厂条件的产品中抽取1台相近型式产品,选取出厂试验项目中的 1-3个项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试验,核实试验方法、试验场地环境、人员操作能力、仪器设备有效性和产品性能。

对于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直接否决。

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1 管理规章制度

查阅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

1) 具有进厂检验制度或标准,具有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 具有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筛选制度。

6.2 管理控制情况

查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实际执行情况。

1) 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2) 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需有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的评价筛选记录。主要原材料组部件(硅钢片,绝缘油,电磁线,绝缘件,油箱及散热片,套管,分接开关,气体继电器,压力释放装置,温度控制装置)

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3) 按规定进行进厂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检测记录完整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4) 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分类独立存放,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5) 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1 查阅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信息。

7.2 产能情况通过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提供的产能计算报告,根据产品生产的瓶颈进行

判断。

产能瓶颈环节:线圈绕制能力(受制于卧式绕线机的台数),总装配能力,整机烘干能力(受制于干燥炉的数量及容纳能力),出厂试验能力(受制于出厂试验设备数量及人员操作熟练程度)。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 A 型式报告出具机构

1、 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

2、 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3、 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4、 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

5、 东北电力电器产品质量检测站(沈阳)

6、 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

7、 国家授权的其它专业检测机构

8、 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如 KEMA 和 CESI 实验室

9、 其它国际专业权威机构

附录 B 检测报告包含试验项目(打※号的为必备的试验项目)

1、 ※温升试验(型式试验)

2、 ※雷电冲击试验(型式试验)

3、 ※声级测定(型式试验)

4、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5、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6、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7、 ※绕组对地及绕组间绝缘电阻测量

8、 ※外施耐压试验

9、 ※感应耐压试验

10、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11、 ※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

12、 ※绝缘油试验(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13、 ※压力密封试验(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14、 ※局部放电试验(干式变压器适用)

15、 在 90%和 110%额定电压下的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型式试验)

附录 C 必备生产设备

1、 线圈:绕线机,真空浇注设备(干式变压器适用) 、箔绕机(非晶合金变压器适用);

2、 干燥:干燥炉;

3、 油处理:真空滤油装置(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附录 D 试验设备(打※号的为必备试验设备)

1、 ※试验变压器(外施耐压试验)

2、 ※油耐压测试仪(绝缘油试验) (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3、 ※直流电阻测试仪(绕组电阻测量)

4、 ※绝缘电阻测试仪(绕组绝缘电阻测量)

5、 ※变比测试仪(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6、 ※局部放电测试仪(局部放电试验) (干式变压器适用)

7、 ※功率分析仪(或电压表、电流表及功率表)(空载试验和负载试验)

8、 ※中频发电机组或变频电源(感应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

9、 ※调压器(空载试验和负载试验电源)

10、 压力表(油箱压力密封试验)(油浸式适用)

11、 电流互感器(空载试验和负载试验)

12、 油介损测试仪(绝缘油试验) (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13、 标准分压器(外施耐压试验)

14、 电压互感器(空载试验和负载试验)

15、 电容补偿装置(负载试验)

附录 E 出厂试验包含试验项目

1、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2、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3、 绕组对地及绕组间绝缘电阻测量

4、 外施耐压试验

5、 感应耐压试验

6、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7、 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

8、 绝缘油试验(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9、 密封试验(油浸式变压器适用)

10、 局部放电试验(干式变压器适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