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宁夏发改委核准4个电力项目,其中2个火电项目,1个风电项目。关于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容概述:原州区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96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原发改发〔2015〕3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开发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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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核准12个电力项目:2个火电 9个风电(附文)

2016-01-13 10:1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宁夏发改委核准4个电力项目,其中2个火电项目,1个风电项目。

关于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原州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96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原发改发〔2015〕3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原州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风电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风电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0228公顷。

三、固原寨科风电场盾安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96MW,由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83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7日

关于大唐平罗新建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大唐平罗新建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贷款本息偿还。

五、本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具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电厂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详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根据宁夏区内电力负荷增长情况确定项目投产时间。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关于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扩建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中国国电集团宁夏分公司,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电宁规〔2015〕300号)、《关于申请核准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扩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的请示》(石发改发〔2015〕1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安置等居民冬季采暖需求,增强城市集中供热能力,进一步扩大民生改善,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扩建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拆除老厂4×110MW机组空余场地,不新增建设用地。

三、本工程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安装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具备供应130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的能力,相应替代供热区内45台分散燃煤锅炉。

电厂采用间接空冷机组,年用水量约205万立方米,采用已建成投运的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再生水。电厂投产后,年需燃煤约230万吨,煤源由宁东灵武矿区和银北矿区供给,采用铁路和公路联合运输方式进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利用已建成的小枣沟灰场改造作为本项目事故周转会场。

本工程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27.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46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60%、40%股比共同投资建设,资本金以外21.84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上述投资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和贷款本息偿还。

五、本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具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电厂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详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根据宁夏区内电力负荷增长情况确定项目投产时间。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4日

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原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筹建处):

你公司报来《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国电宁东发电〔2015〕34号)及有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是宁东-浙江±800kV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电源项目。方家庄电厂厂外燃煤运输项目(铁路专用线及皮带运输工程)对保障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电煤供应安全性,稳定企业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意建设方家庄电厂厂外燃煤运输项目。

二、本项目位于灵武市东部宁东镇和马家滩镇境内,铁路专用线由石槽村车站北侧预留的第4股道接轨引出,伴行鸳红铁路约4.5公里后折向西南引入位于羊场湾井田南部的电厂厂前站,铁路全长6.88公里;燃煤经铁路运至厂前站后,再由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皮带全长12.34公里。(皮带检修路伴行11.93公里)。

三、项目近期(2025年)运量为300万吨/年,远期(2035年)运量为600万吨/年。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一)铁路主要技术指标

1. 铁路等级:III级

2. 正线数目:单线

3. 最大坡度:12‰

4. 最小曲线半径:600m

5. 牵引种类:内燃牵引(双机),预留电气化条件

6. 机车类型:DF8B

7. 牵引质量:5000t

8. 到发线有效长:推荐为880m、预留1050m

9. 闭塞类型:厂前站与石槽村站采用场联电路

10.机车交路:古窑子机辆段内燃机车双机担当装车站至厂前站间的机车交路

(二)带式输送机主要技术指标

1. 铁路卸煤带式输送机:B="1400mm,Q="1500t/h,v="2.5m/s,L="700m(共2台)

2. 厂外长距离带式输送机:B="1200mm,Q="1500t/h,v="4.5m/s,L="12340m(共3台)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7233万元,项目资本金20%,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出资比例51%:49%),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五、本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同意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宁环审发〔2015〕59号),自治区国土厅《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国土资预审字〔2015〕9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厂外燃煤运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宁水审发〔2015〕99号),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东铁函〔2015〕9号)等。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4日

关于龙源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盐池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核准龙源宁夏盐池西大井50MW风电项目的请示》(盐发改能源〔2015〕3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吴忠市盐池县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龙源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龙源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位于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005公顷。

三、龙源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由龙源吴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3日

关于华电宁东风电场西火石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发改审发〔2015〕394号

灵武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宁夏宁东风电场华电西火石49.5MW工程项目的请示》(灵发改发〔2015〕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灵武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华电宁东风电场西火石风电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华电宁东风电场西火石风电项目位于灵武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7219公顷。

三、华电宁东风电场西火石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5MW,由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青铜峡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48MW扩建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青发改〔2015〕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青铜峡市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位于青铜峡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0989公顷。

三、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48MW,由宁夏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青铜峡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48MW扩建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青发改〔2015〕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青铜峡市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位于青铜峡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0989公顷。

三、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沙石墩梁风电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48MW,由宁夏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同心风电场(青龙山)中广核一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发改审发〔2015〕392号

同心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同心青龙山风电场中广核一期49.5MW项目的请示》(同发改发〔2012〕3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吴忠同心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同心风电场(青龙山)中广核一期风电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同心风电场(青龙山)中广核一期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3269公顷。

三、同心风电场(青龙山)中广核一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5MW,由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发改审发〔2015〕391号

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关于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吴太经发〔2015〕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吴忠太阳山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风电场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风电场项目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7796公顷。

三、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由大唐吴忠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盐池麻黄山风电场国电二期49.5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发改审发〔2015〕390号

盐池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核准盐池麻黄山风电场国电二期49.5MW风电项目的请示》(盐发改能源〔2015〕4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吴忠盐池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盐池麻黄山风电场国电二期49.5MW风电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盐池麻黄山风电场国电二期49.5MW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4.44公顷。

三、盐池麻黄山风电场国电二期49.5MW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5MW,由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3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海原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华电海原李俊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海发改发〔2015〕45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海原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场项目,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二、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原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3.1公顷。

三、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由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

四、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五、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90000万元以内,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竣工均需向我委报告。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开发业主、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我委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以及擅自进行转让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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