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终于揭开最后面纱,本轮电改最引人注目亦最被寄予厚望的是售电端的放开。有关专家认为,售电侧市场竞争如能按照预期实现多市场主体参与,则意味着彷徨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真正放弃了以输配分离为代表的结构分拆路线,转向以促进市场交易为目标的机制改革路线。11月30日,电改配套文件正式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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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垄断也许并不坏?竞争性售电到底慌了谁?

2015-12-22 09:13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电力改革终于揭开最后面纱,本轮电改最引人注目亦最被寄予厚望的是“售电端”的“放开”。有关专家认为,售电侧市场竞争如能按照预期实现多市场主体参与,则意味着彷徨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真正“放弃了以‘输配分离’为代表的结构分拆路线,转向以促进市场交易为目标的机制改革路线”。

11月30日,电改配套文件正式颁发,之前争论甚大的电网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尘埃落定。这意味着拥有垄断业务的电网企业除开展保障性供电之外,还将参与社会竞争性售电业务。在这一轮电改之下,过去由电厂发电、电网卖电的格局,有望被彻底改变,做到既要“体”改,也要“制”改。

但是有人说:“这么多年猪肉涨了多少?工资涨了多少?但电价还是5角多。可见垄断并不坏,对老百性是有利的。再看看铁路垄断,我们的高铁开始出口了,高压输电世界领先,谁说垄断不好?钢铁,水泥行业倒是放开了,这些行业现在多惨,大家都活不下去了……”

【看看国家电网垄断的市场现状】

为啥国家电网的半年收入逾万亿元,但净利润不过几百亿元呢?国家电网给出的解释是,其盈利水平受电力购销差价影响较大所致。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国家电网并不生产电,我们国家有专门生产电的企业,如大唐发电、华电国际、华能国际、国电电力、中国电力,这也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最主要上市公司,这就是发电企业,外部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有很大很粗的烟囱。

这些发电企业每天都在发电,国家电网就从这些发电企业买电,之后通过输电网,就是遍布大街小巷的高压线,将电输送到各个城市乡镇,之后降压,比如220电伏,售卖给用电企业和咱们普通老百姓,国家电网从中赚取差价。

但国家电网从发电企业买电,就是上网电价,向消费者卖电,就是销售电价,但国家电网自己没有定价权,全部受到国家管控,具体执行管控部门是发改委,加之投入建设电网成本很大,所以其整体盈利水平不高。

这么多年来,油价、水价、气价都在上涨,只有咱们老百姓用的电仍是雷打不动的价格,一度电应该是4毛9分钱左右,反正不到5毛钱;当然,有人说他居住的地方一度电接近一块钱,是怎么回事啊?这是因为你用的不是居民用电,而是商业用电,你做买卖用电,和老百姓生活用电肯定不能是一个价格啊,否则国家电网一定赔掉裤子了。

之所以电价这么多年都没有变化,主要就是因为国家电网的电价都是管控的,想涨也涨不了,不过如果国家电网被撤销了,或是像地方供水公司一样,允许民营甚至外资进入,不论是老百姓用电,还是企业用电的价格一定也会上涨。

延伸阅读:

【时局】售电侧改革按规划推行 两网需早做准备

并不是所有行业都适用于市场化改革,电力就是其中之一

十几年来,整体物价都在上涨,过去几毛钱的一根冰棍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几乎见不到了,油价、气价、水价也都不例外,虽然没有房价那么疯狂,但也涨了不少,而且这是必用品,你可以不买房,但你能不喝水吗?

然而,到现在为止,电价几乎没有上涨,这个啸侃君不用说,各位读者也都知道,因为大家应该都有买电的经历。为什么呐?就是因为电价是管控的,这确实造福了普通老百姓,否则一度电就是涨五毛,你说一年就得多支出多少钱啊!

大家可能会奇怪,不是市场化改革才是方向吗,这句话没错,汽车、矿泉水、巧克力、衣服等行业应该充分市场化,毫无疑问,但不是所有行业都适用于市场化改革,电力就是其中之一,因为这是自然垄断行业。否则政府也不会在最新的国企改革中明确将国企分为公益类和非公益类了,这都是有原因的,因为公益类企业不适用于绝对的市场化竞争,比如电力、军工,否则,就会影响市场发展,进而让社会承担更高的成本。

但是,现在电力行业要搞一个改革,说要放开大用户售电,什么意思呢?普通百姓一天才用几度电,所以说咱们可不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主要利润来源,国家电网在普通百姓上的售电业务甚至可以用赔本来形容,它的利润来源更多地依靠企业。

我国很多山区都通上了电,在这些地区通电成本很高,因为地址很复杂,那为啥还能通上电呢?就是因为国家电网再作赔本的买卖,当然整体上他不会亏的,因为国家电网在发达省份赚了钱,来补贴这些地区,算下来,还会有一些利润,只不过少一些而已。这有点像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通过收税的方式,把钱集中起来,之后拿一部分钱支持欠发达地区。

如果没有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是市场化主体,就只会在发达地区赚钱,不会管你什么欠发达地区,最多给社会捐点款做做公益而已。

【电价交叉补贴或将寿终正寝】

什么是交叉补贴?

价格是市场的主要信号,正确的价格体系,反映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供不应求时,就涨价,供过于求时,就跌价。因此,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根本,就是电价改革。

“交叉补贴”是一种价格调节行为。如果某类或某个用户的电价,高于或低于供电成本,而通过政策由其它用户承担,则形成了电价“电价交叉补贴”。

目前,我国电价存在的交叉补贴形式包括:一是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二是城市用户补贴农村用户;三是同类用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

不可否认,电价交叉补贴的存在,在特殊的时期内,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起了很大的作用,保证了社会电力能源的供需平衡问题。

电价交叉补贴不适应新形势

电价交叉补贴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需要,其不利影响也是明显的。

一是资源价值错位。从用户侧来看,居民生活电价及农业电价低于工商业电价,而从供电成本角度看,居民用户处于供电环节末端,电压等级最低、负荷率低,供电成本较工商业用户高。拿低成本的工商业用电,去补贴高成本的居民用电,并不能正确体现资源价值,引导用户合理消费,相反却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显而易见,居民电价过低真正得益者是富人,因为用电量多,享受的补贴多,而贫困户用电量少,享有的补贴少。资源价值的错位,不利于节约用电。

二是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近年来,如电解铝、小炼钢等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也加重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

三是破坏了公平负担原则。长期以来,工商业用户都是提供补贴的用户,工商业用户普遍认为电价较高,生产成本增加,负担较重。长此以往,对经济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扰乱了用电秩序。交叉补贴的本意,是利用价格差别来体现政策扶持,但是因为有了价格差,也就有了价格寻租的可能。从近年来用电稽查的情况来看,低价高用的现象频发,各类用电违规行为中涉及电价者居多,其间多涉及电力管理人员,农业电价用于商业等比比皆是,管不胜管,防不胜防。如果实施统一电价、无电价交叉补贴,堵住价格多轨制存在的制度性漏洞,用电秩序必然好转。

或成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新标志

电价交叉补贴是“看得见的手”在调节经济,同时,还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从这六个文件的颁发,我们看到,政府职能有序回归,从原来直接管市场退居到制定规则和监管等职能上来。通过系列法律或政策监管,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市场规则,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电价交叉补贴能在局部和短期内实现供求平衡,但长远来看,它隐藏或忽略了部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使得市场价格严重偏离产品价值这一重要曲线,完全不利于帕累托改进。因此,电价交叉补贴只能是一种临时的权宜之计,而不能当成是市场主体的必然选择和义务。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或称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的新标志。

交叉补贴干扰了正常供求关系

电力交叉补贴还有另一个“特殊”功能:中国特色的环境税。只不过,交叉补贴这个“环境税”没有经过税收系统,而是直接通过电价进行了再分配。

利用在盈利领域(工、商业)的收益,来弥补在非盈利领域(居民)的亏损,是工业、商业电价对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通过对工业、商业收取高电价,相当于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实质上征收了环境税,倒逼高耗能产业转型,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红利。而对居民实行低电价,实际是把从高耗能产业征收来的环境税,直接返还补贴给了居民,增加了居民福利,实现了分配红利。

因此,有专家以此作为依据,认为实行的电价交叉补贴具有双重红利,应该继续坚持。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肯定了电价交叉补贴的过渡性功能,但它的致命缺陷,是掩盖了价格这个传导体系的初衷,不能反映电力供需关系。换言之,虽然实行交叉补贴能让居民等直接受益,但是它干扰了供求关系,扭曲了电价体系,对市场和居民本身长远来说是不利的。在新电改后,这种变相的福利再分配可能不会长久。因为,从电价交叉补贴实施的背景来看,实施交叉补贴的两个基础已经失去。

其一,失去了强有力的实施主体。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标,根本无法实施交叉补贴。优先购电原则虽然能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公益性用电做出了保障性的制度安排,但是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仍然形成了价格双轨制,弊端重现。

其二,规范化的市场逐步形成。出于关注民生的政策性因素,政府为了保民生和公共利益,才出现了电价交叉补贴。而人为地对市场进行价格调节,势必弱化市场自然形成的价格机制,这不利于对电力市场进行规范。

综上所述,新电改后将存在诸多利益各异的市场主体,电价趋向于以用户负荷特性和供求关系来划分,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将成为电价的主要体现形式,电价交叉补贴寿终正寝。(能源评论)

【电改后电价会上涨?】

电改核心:让市场决定电价

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减少政府对供应侧和需求侧的价格管制和垄断环节,通过实行输配电价改革、建立电力交易市场形成反映真实供需情况的电力价格。

相信大家连续被6个电改配套文件和3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密集轰炸以后,一时间对并未电改方案形成清晰的认识。无所不能认为本轮电改以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为核心,将原有的:“发电企业-电网-用户“电网垄断输、配、售环节的模式,改革成为:发电企业-供电企业(输配业务)-电力交易机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的模式,详见下图。

新模式下,由电网公司垄断“独买独卖”的模式将逐步转向”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各市场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电能量作为一种商品在电力交易市场上交易,利用价格杠杆使电力市场达到最优的平衡状态。

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是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的核定输配电价收取“买路钱”。不……过网费。同时,向社会开放增量输配电网经营业务和售电业务,发电侧与售电公司或者电力用户在中长期或现货市场通过直接交易或电力交易机构竞价达成电量、电价交易协议。

简单来说,电改前1度电从电厂到你家仅需经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两个环节,电改之后1度电将经过电厂-供电企业-交易机构-售电公司之后优先流向出价最高的用户(电改前后电价形成机制对比见下图)。

注:由于交叉补贴构成较为复杂,来源于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户之间,因此,研究电价变化时将交叉补贴统一计入在最终承担者—用户项下。

不过,基于电力行业公共事业属性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电改方案中明确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公共事业性质用户、居民用电价格继续按政府定价执行,充分保护了无议价能力用户的用电权益。

对电价影响预测

短期内下降,长期内上升

用于发电企业受一次能源价格、电力消费需求、供电区域能源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电改之后预测发电企业对电价影响较为复杂。我们将发电企业的电费构成分为:电量电费(含上调电量电费和下调电量电费)、违约金、平均分摊的结算差额资金。其中电量电费部分主要由度电成本、装机结构、交易形式决定,为将边界条件简化,我们以省为区域不考虑跨区输送,电力消费增速基本稳定的边界条件来做出预测。

度电成本影响:

按平均造价和资源水平来看,各种电源类型的度电成本排序从低到高依次为水电、火电、可再生能源、核电。虽然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装机迅速增加,但火电装机仍占绝大多数。火电度电成本主要影响因素为电煤价格,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电煤价格预计将持续低位运行,火电度电成本也将保持较低水平。综合来看发电企业度电成本对电价影响为负向。

售电公司对电价的影响

售电公司对电价影响主要因素为1)购销价差2)附加服务收入。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群体较为稳定,新开发用户压力相对较小,有成熟的技术人员团队和较为完备服务体系,不过为实现平稳过度改革阶段,该类型售电公司预计将维持原有售电价格。

而增量配电网售电公司和独立售电公司开拓市场成本、投资、资金成本均高于电网企业,因此,这两类售电公司将提高终端销售价格以维持成本。

电改初期,售电公司提供的增值附加服务、创新的商业模式较少,市场培育也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短期内将不会作为主导因素影响售电价格。

由于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在售电公司组成中占绝大多数,因此,综合以上因素无所不能预测售电公司方面将会维持原有售电价格。

电力用户-电价不再一成不变

核心

用户可以从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或参与市场竞价购电。

购电模式

可从售电公司或电力市场购电,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自备电厂

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缺电时期为鼓励地方和企业兴建自备电厂,自备电厂可以免于征收政府性基金(如可再生能源附加)和交叉补贴。2014年,我国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已超过1.1亿千瓦,约占当年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8%左右,且70%以上都是燃煤机组。自备电厂任性地不交可再生能源附加是可再生能源基金应收金额和实收金额产生缺口的主要原因之一。

交叉补贴

过渡阶段将继续实行工商业补贴居民、城市补贴农村、高电压补贴电压的交叉补贴模式,逐步厘清交叉补贴数量,后续将逐渐降低交叉补贴。工商业由于长期承担交叉补贴责任未来将逐渐减少其承担数量。

对电价影响预测

长期上涨

电力用户对电价影响主要因素为1)用电需求2)交叉补贴

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速预计接近于1%,电力消费下降是能源消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未来2-3年内中国电力需求预计将处于平缓上升的趋势。由于现阶段电力供给过剩,未来新增电力需求将很快被平衡,整体电力供需仍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因此,从电力需求来看未来将不会带来引起电价上涨。

本次电改明确要逐步厘清交叉补贴,逐步市场化的方式让电力用户承担用电成本,用于我国交叉占电费比例较高,因此缩减交叉补贴将促使电价上涨。

用户侧电价趋势预测

此轮电改后,发电、供电、售电、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市场都将对用户侧电价造成影响,且各因素逐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国电力供需情况复杂,各省市情况差异很大,为简化边界条件,我们将电力用户分简要分为工商业用户和优先购电及居民用户两大类做出预测。

优先购电及居民用户

本次电力改革明确居民及优先购电用户暂执行政府电价,但鼓励这两类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和电力市场交易,无所不能预计短期内此类用户电价将不会上涨概率较小,居民电价在逐渐理顺交叉补贴后预计将呈上涨趋势。

工商业用户

本次电力改革后,电价形成将依赖电力市场高效配置供需两侧后形成,充分反映供需两侧的提供和接受电力能量的价格水平。无所不能预计电改初期,发电企业为了积极发展用户,会积极让利给电力用户。

但是,本次电改明确有限收购股可再生能源等高度电成本的电量,将会提高电量的平均电价,售电公司现阶段单一的盈利模式也将使其需拟补前期成本,因此无所不能预计工商业电价将会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无所不能)

电改后未来百姓电价上涨可能性大!

中国电力行业里有个词经常被提及,就是电价交叉补贴,所谓交叉补贴大概是指工商业补贴农业、民用电价,中国的电价居民用电、民用电价便宜,商业用电贵,和国际上是倒过来的,也是和成本倒过来的,简言之,就是供电企业为居民用电和农村用电付出的线路投资成本是更高的,但是鉴于中国国情,价格反而是倒挂的。

话说回来,这跟电价上涨有什么关系呢?先得从这生意模式说起来,未来的模式就是要考虑成本,没有人会愿意所亏本的生意,如果未来是家新公司,他买来的电就高,再卖给你肯定也要贵。这跟现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管着你,大一统可不一样了。

再有一点,目前中国的煤电比重还是非常高的,未来市场电比重越来越高,也就意味着市场电价的成本越来越高,所以这电价就要看行情了,当然现如今是用电需求比较疲软,所以电价的走势是下降的,但未来谁也说不好。刚才说了,电价本身就有交叉补贴,未来市场化了之后,就不会有这种补贴了,电是商品不是公益品。(不过对于困难群众还是要保障的)

再比如如果你本身就有个工厂用电量很大,未来如果和电厂直接交易,在现在用电需求放缓的情况下,更有可能会有优惠电价。

当然电价究竟是涨是跌,也不是完全能说清楚的,各地会因为电改深入的不同情况也不同。但未来做的好的地方,所谓用电需求高的地方,经济发达的地区,很有可能会出现很多售电+服务的公司,售电公司不仅是卖电给你,而是要收集您的数据,了解您的使用习惯,给您提供增值服务,比如打折、送电、每月都有各种穿着黄马甲,白马甲的上门请求各位亲们试用他们的电费套餐,会让你有上帝的感觉(且不论价格高不高)。能豆君咨询多位电力行业相关人士,大部分人都认同,未来电价上涨的趋势是很明显的。

【未来电价波动将成为新常态】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改变竞争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由现行的政府定价为主向市场定价为主转变。那么,什么是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按照配套文件,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将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售电等竞争性环节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在自然垄断的电网环节形成由政府核定输配电价的机制。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将通过市场的手段引导电力投资,促进电力投资布局优化,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同时,对于用电侧,也将促进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随着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建立、输配电价的独立核算,用户用电价格将随一次能源价格随行就市,实现发电侧与用电侧的价格联动。本轮改革的重点在理顺电价机制、建立市场化机制,而不是简单地降低电价,将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作为降低电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推进电价改革、衡量市场化改革成效的标准,是新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否高效运作,准确、及时反映一次能源价格变化、市场供需情况和供电服务质量提升。未来,电价水平的波动将成为“新常态”,其高低并不能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

坚持市场定价 避免人为降低电价

《关于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为推进全国面上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由于“售电侧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情况复杂”,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在试点中应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和节能减排三大原则,避免人为降低电价,按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据了解,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原则,选择具有试点条件的区域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达成电力交易,用户自行选择售电公司提供服务。同时,放开试点区域增量配网。售电公司依托试点区域既有输配电网络和放开的增量配网,实现对用户售电,并给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

电价目前仍是国家统一协调 电改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就电力生产而言,“以销定产”将抑制发电企业的盲目扩张冲动;就电力消费而言,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有效抑制不合理的用电需求。

不过,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认为,目前改革还只是在输配电价端改革,只是相比前期政策更加明确,范围扩大化。暂时的目标应该是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仍是国家统一协调。

“电价以后由市场决定,相对于现行的标杆电价,可以进一步促进发电企业竞争和提高生产效率。改革后,输配电价逐步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对固定的,发电价格波动直接传导到售电价格。”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表示:“在目前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煤价降低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工业、商业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从而降低用电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改革红利。”

卓创资讯分析师郄婧表示:“电价市场化以后,对电力需求方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会提高电价议价能力,降低工商企业用户的生产成本。”“相反,这对电力供应企业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利好。特别是对中西部能源丰富的区域来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形下,电价波动对它们的收入反倒会有一定的影响。”吴杉杉也对央广网记者坦言:“放长远来看,特别是火电企业未来生存会堪忧,或会出现一定关停现象,因为它们既要面临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还要受环保成本提高影响,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冲击。”

据中新网报道,近日,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6个电改配套文件在我国电力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下半场。”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央广网记者说:“电力改革的深入对能源行业意义重大,也对石油等行业改革有重要借鉴意义。”

其中,电网企业不再以售电为主要收入来源,电价由市场决定,允许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等三个方面亮点突出,意义重大。

“电价市场化以后,对电力需求方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会提高电价议价能力,降低工商企业用户的生产成本。”

“相反,这对电力供应企业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利好。特别是对中西部能源丰富的区域来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形下,电价波动对它们的收入反倒会有一定的影响。”吴杉杉也对央广网记者坦言:“放长远来看,特别是火电企业未来生存会堪忧,或会出现一定关停现象,因为它们既要面临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还要受环保成本提高影响,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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