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站信息公告一、工程项目情况及概况1、工程名称: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2、工程简介骑马岭水电站地处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境内骑马岭附近,电站位于孟定镇与河外乡交界的南捧河干流下游河段,坝址距南捧河与南汀河汇口约4.1km,上游衔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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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公示3个电力项目环评信息:1个风电 2个水电(附文)

2015-11-27 08:4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站信息公告

一、工程项目情况及概况

1、工程名称: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

2、工程简介

骑马岭水电站地处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境内骑马岭附近,电站位于孟定镇与河外乡交界的南捧河干流下游河段,坝址距南捧河与南汀河汇口约4.1km,上游衔接大丫口水电站。工程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1°48′~102°39′,北纬22°33′~23°08′之间。电站距孟定镇公路里程约20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790.5km。

骑马岭水电站为坝后式水电站,水电站枢纽主要由挡水大坝、坝身溢洪表孔、泄洪冲沙底孔、右岸坝身进水口及坝后引水发现系统组成。

骑马岭水电站是南捧河干流河段水电开发的最后一个梯级,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不承担防洪任务;电站坝址下游4.1km即为南汀河干流,下游农田较少,灌溉用水主要依靠南汀河干流及其它支流解决,无灌溉供水的要求。因此,骑马岭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单一目标。电站水库总库容2401.19万m3,正常蓄水位527.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318.00万m3,调节库容532.00万m3,死库容1785.14万m3(对应死水位522m),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机总转机容量58MW(2×29MW),保证出力9.89MW,年发电量2.611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515h。

骑马岭水电站工程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工程建设与云南省相关产业政策 、南捧河水电规划、南汀河干流规划是相符的。骑马岭水电站库区回水涉及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电站业主委托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开展《骑马岭水电站对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2014年7月《专题报告》通过了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北京组织的审查,工程建设符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骑马岭电站的建设能提高耿马县电网供电保证率及供电质量,有利于耿马县调整地方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工程建设带来的主要不利影响有:施工期“三废”及噪声的排放对评价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挖填平衡产生的弃渣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影响;电站调峰运行造成下游河段减水,对河道生态用水造成影响;电站发电造成下游河段水位下降、水量减少,对水文情势产生影响;工程施工占地将造成评价区一定量的植被及植物个体资源的损失;施工占地将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造成影响。

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环境问题,本报告书已经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并易于实施的措施,在最大可能上减免和防治工程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施工期工程开挖、弃渣、及“三废”排放等施工活动,扰动地貌、损害植被,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和对下游水质、噪声及大气污染;施工噪声惊扰附近野生动物;工程运行期,电站水库回水河段(长约12.9km)泥沙情势发生较大改变,坝下河段由于拦河坝对泥沙的拦截作用,与天然状况相比水流中泥沙含量减少,受电站调度运行影响,坝下河段(长约4.1km)水文情势发生改变

工程实施会带来的有利影响主要有:工程建设可改善当地现有交通条件,而且资金的大量投入对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工程建设队伍的进驻,以及对日用消费品的需求,将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发展,对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骑马岭电站的建设开发不仅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充裕的电能,而且可以促进广大农村推广“以电带柴”,可以减少因居民取暖和日常生活用柴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有利于保护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云南省临沧市南捧河骑马岭水电站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弃渣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包括临时挡护措施、排水工程、场地整治及植物措施等。

2、对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中和、澄清、沉淀后用于生产;对于含油废水进行集除油处理;生活集中区设排污沟、公共厕所和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打扫生活营地,保持环境卫生,生产垃圾作简易填埋处理。

3、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砍伐树木,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和植被的影响。

4、运行期加强施工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将会对工程区的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反馈方式及公示时间

1、建设单位及联系人:临沧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王鹏天 电话:137-5930-5777

2、环评单位及联系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段堃 电话/传真 0871-65190826

电子邮箱:396931702@qq.com

3、网站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8日止。

工作若需了解更多报告书内容,请致电环评单位。

红河州金平县荞菜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站信息公告

一、工程项目情况及概况

1、工程名称:红河州金平县荞菜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2、工程简介

金平荞菜坪电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拉乡藤条江南岸一级支流―荞菜坪河河段上,地处北纬22°36′至22°43′,东经102°49′至103°03′。工程区与荞菜坪寨隔河相望,站址距离农场约15km。荞菜坪水电站于1995年10月建成,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场区枢纽三大部分组成。坝址到场区的主要建筑物布置在荞菜坪河右岸,首都枢纽建筑物包括拦河坝、取水口、冲沙闸、冲沙道、启闭机室、消力池、沉沙池等建筑物;引水系统工程包括:明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道;厂区枢纽包括厂房、升压站和生活区。交通情况上,跨越荞菜坪河修建了20m长的桥梁一座,修了长1km的公路与贯穿金平农场的国防公路相接。

为响应国家对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荞菜坪水能资源,荞菜坪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工作。装机容量从2500kw卧式冲击式机组改造为8000kw卧式混流式机组。为了满足增效扩容后的引水要求,重新新建一条隧洞引水至前池,新建隧洞引水流量5.4 m3/s(荞菜坪四级电站设计流量),剩余1.7 m3/s由原渠道引水。新建隧洞进口采用跨河暗涵与上游荞菜坪四级电站尾水相接。对原前池进行局部改造,以满足发点取水要求。保留原有压力管道,再新建一条压力管道,布置成双管双机供水方式。发电厂房和升压站也相应进行局部改造。

增效扩容工程的实施将对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水文情势及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另一方面,增效扩容工程的实施可以改善地方电力结构,提供就业机会,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针对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有效减免不利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云南省金平县荞菜坪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施工期工程开挖、弃渣、及“三废”排放等施工活动,扰动地貌、损害植被,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和对下游水质、噪声及大气污染;施工噪声惊扰附近野生动物;工程运行期,对荞菜坪河下游河段的生态用水的影响。

工程实施会带来的有利影响主要有:增效扩容工程的实施可以改善地方电力结构,提供就业机会,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云南省金平县荞菜坪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弃渣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包括临时挡护措施、排水工程、场地整治及植物措施等。

2、对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中和、澄清、沉淀后用于生产;对于含油废水进行集除油处理;生活集中区设排污沟、公共厕所和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打扫生活营地,保持环境卫生,生产垃圾作简易填埋处理。

3、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砍伐树木,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和植被的影响。

4、运行期加强施工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将会对工程区的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反馈方式及公示时间

1、建设单位及联系人:金平农村荞菜坪发电有限公司 罗新云 电话:137-6933-4788

2、环评单位及联系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李四强 电话/传真 0871-65190826

电子邮箱:823151757@qq.com

3、网站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21日止。

工作若需了解更多报告书内容,请致电环评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九子母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公众公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九子母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九子母山风电场(以下简称“九子母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部和安宁市东北部交界的山脊上,是“云南省发改委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附表4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之一。九子母山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27′21″~102°33′55″、北纬24°57′49″~25°0′23″之间,海拔在2120m~2510m之间。

本风电场为新建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总装机容量为40MW,拟布置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机20台,采用3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所有风机电能接入风电场新建的110kV升压站。估算年上网电量890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26h,容量系数0.254。风电场主要由20台风机、20台箱式变压器和电缆分接箱、110kV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和场内外道路组成。

工程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34.96万m3(含表土剥离量4.08万m3),土石方回填利用21.85万m3,产生最终弃方9.03万m3(折合松方为12.64万m3,土石方松方系数取1.3)。工程静态总投资34726.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171.71万元,工期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冲洗废水排放强度预计为3m3/d,经过沉淀系统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混凝土养护废水一般在喷洒后即吸收和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平均产生量为19.2m3/d。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随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暴雨后的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及其它地表固体污染物。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安宁九子母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其变更方案的预测,若不采取措施进行防治,施工期地表水土流失量将从2026.08t增加至3790.76t,区域新增水土流失量1764.68t,开挖形成的裸露地面和松散弃土弃渣的水土流失,很容易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和工程本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2)大气环境

风电场施工对评价区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预测表明,砚台村、卧龙岗村这2个居民点不可避免受道路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较大。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可得以减轻和控制,随着施工的完成,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为控制施工扬尘的污染,工程中将采取洒水措施,在运输水泥等容易分散的材料或堆放材料时加强遮挡防护措施,减小施工期粉尘对周边环境和施工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3)声环境

道路施工、材料运输、风机施工和运行都会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工程施工在最不利工况时,可能造成评价区各关心点环境噪声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九子母山风电场施工区150m范围内主要分布有卧龙岗村和砚台村,工程施工将对这些居民产生噪声影响,主要为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施工。实际上,场内道路大部分拟对已有护林防火通道和乡村道路进行改扩建,其中需要穿越砚台村的15号风机~升压站的施工主线部分需改扩建路段(约600m,位于居民房屋所在道路的另一侧)现状道路条件较好,道路笔直且为水泥路面,无需要进行局部弯道处理的路段,再加上大兴村至砚台村的4.5m硬化路面工程正在实施;进场道路需要改扩建路段距离卧龙岗村最近居民点约35m,主要采取人工拓宽的方式进行处理即可,不会存在所有机械同时施工的情况,再加上夜间不施工,基本不存在噪声超标的现象。因此,由于施工区150m范围内的场内外改扩建道路长度总体较短,施工时间很短,当夜间不施工时,受施工噪声影响的居民将进一步减少,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将随工程施工结束而消失。

项目施工运输期间,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分布的居民点声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值在8.0dB ~20.0dB,夜间超标值在15.0dB ~27.0dB。其中,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的居民点为砚台村,昼间超标20.0dB,夜间超标27.0dB。

九子母山风电场风机机位周边4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分布,距离风场最近的居民点为15号风机西南侧砚台村独居1户,最近直线距离415m,相对高差20m。预测表明,风机投产运行后,其周边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升压站运行期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弃渣总量12.64万m3,根据建设单位与西山区棋台村委会的弃渣协议,弃渣全部外运至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棋台村委会五松包砂场采空区堆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0kg/d,产生量较小,但如果垃圾任意排放或随意堆置,则会污染大气环境、周边水体水质。

(5)生态环境

九子母山风电场建设共占用自然植被8.06hm2,占工程总占地面积的87.41%。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有暖温性针叶林、落叶阔叶林、萌生栎类灌丛、暖性石灰岩灌丛和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等类型。其中,占用栎类灌丛面积最大,为5.383hm2,其次为暖温性针叶林,占用面积为0.69hm2,占用暖性石灰岩灌丛0.574hm2;落叶阔叶林占用面积为0.384hm2。

分析认为,工程建设对评价区自然植被影响有限,将不会造成区域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也不会导致物种的消失。工程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开挖对生境的破坏,施工机械噪声、爆破噪声;运行期噪声的干扰和风机的运行等。分析表明,风电场不位于鸟类秋季迁徙通道上,工程建设不会对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动物的物种造成可预见的较大变化。

(6)水土流失

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总面积为34.33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0.18hm2(主要为林地和草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永久弃渣9.03万m3(折合松方12.64万m3),另有4.08万m3表土工程在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工程建设期及自然恢复期预计将产生水土流失量为2026.0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64.68t,其中,道路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最大,占新增水土流总失量的85.93%,其次是风机机组区,占新增水土流总失量11.79%。100.67hm2。若不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则会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水体、地貌及工程本身等产生影响。

(7)社会环境

施工期将给当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一定就业机会,帮助周边村民创收;刺激当地生产水泥、砖石及其他建材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当地工业发展;施工人员需要生活物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周边村镇的经济发展;建筑材料的入场和垃圾的出场在短期内一方面增加了运输业收入,另一方面对交通道路周边的居民生活和出行产生不利影响。

2、运行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升压站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食堂含油废水需通过隔油池处理后纳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置。

(2)大气环境

风电场投入运行后只有少量的检修管理车辆通过村庄,频次较低,通过采取限速等措施,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风机运行期间夜间在距声源地面距离190m以外,白天60m处就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工程4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分布,不会对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行期间升压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拟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安宁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风机检修废油、箱变废油由废油收集筒统一收集,变压器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社会环境

运行期,项目区交通得到明显改善,有助于农产品等更便捷的外运,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当地的物资交流,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

(三)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措施、固废处理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见下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风电工程属于新能源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能源规划要求。安宁九子母山风电场项目是“云南省发改委员会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纳入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之一。拟建风电场风机、升压站及施工道路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及云南省侯鸟迁徙通道,其建设不会对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景观资源造成影响,风电场选址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拟建工程部分风机及连接道路位于安宁市温泉街道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黑蚂箐水库、小箐门口水库径流区的分水岭附近,安宁市人民政府出文同意项目选址和建设。此外,拟建项目部分道路和弃渣场(租用五松包砂场采空区)因无法避让位于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以西政办函〔2015〕12号文针对拟建项目建设提出了要求。通过不断优化调整的风机及风电场施工规划方案,不涉及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最大限度减轻了工程建设对项目区保存较好植被的占用和破坏,拟建风电场选址及风机总体布局环境合理。

风电工程建设可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损耗及由此带来的废气排放,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减小并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主体设计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九子母山风电场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直接登陆网站下载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发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此外,还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来电、来信或其它认为方便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九)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189号

联系人:黄柱林

联系电话:0871-64596361 传真:0871-64596361

邮箱:839561311@qq.com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15号

邮编:650051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871-63062416 传真:0871-63062408

E-mail:892745275@qq.com.cn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工程所在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九子母山风电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意见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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