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河南省环保厅审批4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为批复情况: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驻马店市口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华能驻马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上报的由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华能驻马店市口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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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保厅审批4个电力项目:2个火电 2个风电(附文)

2015-11-26 09: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河南省环保厅审批4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为批复情况: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驻马店市口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驻马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华能驻马店市口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监管,采取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综合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

4. 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升压站内建设事故油池,确保事故废油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减轻施工期的生态影响。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5年11月1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驻马店市环保局,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印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华润电力古城电厂220千伏接入系统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华润电力古城电厂220千伏接入系统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表》的技术审查意见(表〔2015〕64号)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一)220千伏接入系统线路工程

古城电厂~驻马店变22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约15.6千米,单回路架设,共用杆塔53基;古城电厂~天中变22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约21.3千米,单回路架设,共用杆塔69基。线路全部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

(二)配套对端间隔扩建工程

驻马店变和天中变分别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工程总投资3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须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我厅委托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和驻马店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2015年11月2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驻马店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印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薛店分输站-郑州航空港区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申请书》及委托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编制完成的《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薛店分输站-郑州航空港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薛店分输站-郑州航空港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属新建性质,气源引自西气东输薛店分输站,新建高压燃气管线向南至临近的薛店接收站,穿越机场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港区天然气门站(现有门站)。该项目管线总长度9.5千米,沿线设1座接收站(薛店接收站),最大供气量4.9亿立方米/年,该项目总投资609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万元。

二、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尽量减少扰动和占压植被。优化穿越工程的施工工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管道敷设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试压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试压和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进入各施工营地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拉走作为肥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设备地面清洗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器处理后,全部用于站内绿化,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绿化用水要求。

(三)落实大气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粉尘、交通扬尘等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有关要求;清管作业及系统检修废气依托站内放空设施高空排放。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工程沿线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各类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合理利用,不设置弃土场;定向钻施工产生的泥浆收集后重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合理填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条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建立管道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巡线检查制度,加强对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

(七)本工程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提出的控制要求。

四、你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我厅申请试运行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我厅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郑州市环保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5年10月21日

主办:自然生态保护处 督办:自然生态保护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印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天润安阳滑县金堤80MW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润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天润安阳滑县金堤80MW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监管,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绿化。

4. 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升压站内建设事故油池,确保事故废油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减轻施工期的生态影响。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5年11月1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滑县环保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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