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沙颍河逍遥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资金和漯河市自筹资金,其中国家、河南省补助资金占62.6%。招标人为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项目已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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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沙颍河逍遥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NO.7标段漯河港低压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17 11:43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沙颍河逍遥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资金和漯河市自筹资金,其中国家、河南省补助资金占62.6%。招标人为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漯河港低压配电工程及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工程和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按照Ⅳ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全长约13.5公里,航道尺度为2.3米×50米×33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港口工程即漯河港,设计年吞吐量460万吨,一期工程建设9个500吨级泊位和1个工作船泊位。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省沙颍河逍遥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漯河港低压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类1个标段,计划工期183日历天。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类:近5年内(指2010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1个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

3.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

(2)与本标段的设计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3)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16日至2015年 11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层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豫鹰宾馆二楼会议室(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总机0371-67267888)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858号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二楼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5-6660195 13839585750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刘先生、郭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9

原标题:河南省沙颍河逍遥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NO.7标段(漯河港低压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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