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环保厅审批6个火电项目:项目名称:鑫玛热电香坊有限公司280MW热电站新建工程建设地点:香坊区香福路10号香坊实验农场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项目概况:主体工程新建3台3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2台80MW背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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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厅审批6个火电项目环评文件(附文)

2015-11-04 09: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环保厅审批6个火电项目:

项目名称:鑫玛热电香坊有限公司2×80MW热电站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香坊区香福路10号香坊实验农场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主体工程新建3台3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2台80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除灰渣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输煤系统、储煤场、灰渣仓(3座180m3渣仓和2座650m3灰库)及180米高烟囱等。同时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和生产废水回用系统、噪声治理工程等。生活和生产用水来自城市自来水,办公楼依托哈垦恒阳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热网工程和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二)本项目采用1电场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炉内喷烧石灰石粉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NCR法脱硝,还原剂为尿素,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经180米高烟囱排放,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三)输煤系统各转运站、碎煤机室及煤仓间等局部扬尘点均设置喷水除尘,灰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及真空压力释放阀,储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锅炉循环水排污水经1座120m3的降温池降温后回用,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排污水全部回用于冲灰渣及储煤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信义沟污水处理厂。

(五)厂房地面进行固化处理(水泥硬化防渗),对排水系统及排放管道均做防渗处理,灰库、渣库进行固化及防渗处理,防渗等级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

(六)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空压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封闭式房间内,厂房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并加消声减震措施等。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七)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处置。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九)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201.4吨/年、SO2 671.4吨/年,NOx排放量为671.4吨/年。根据总量平衡要求应拆除供热区域内的153台小锅炉,以上内容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公众参与情况:是

拟批复意见:同意

项目名称:鸡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鸡西市鸡东县宝川垃圾处理厂厂内

建设单位: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2×6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2台1台15MW汽轮机和1台18MW发电机组,建设2台46.24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同时建设垃圾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设施、1座21200m3的垃圾池、1座500m3的渗滤液收集池、1座15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1座1058m2全封闭煤库、1个20m3柴油储罐,1个50m3氨水储罐、一座120m3氢氧化钙粉仓、一座10m3活性炭储仓、1座100m3氨水罐区事故水池、1座1000m3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1座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00m3危废暂存间、1座直径为8.5m,高20m的渣库、2座直径为7.5m、高21m的飞灰库。辅助工程包括空压站、冷却塔、66kv升压站、综合楼、宿舍、食堂、车库等。公用工程包括厂内建设污水和雨水排水管网,生产用水采用城市中水,生活用水引自市政给水管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二)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400m3/d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垃圾车运输栈桥及地磅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经中和后的化学水处理站排污水、超滤净水设备反洗水和生活污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冷却塔集水池的排污水部分用于飞灰固化,部分作为循环冷却水二次利用;锅炉排水降温冷却后回用于设备冷却用水。污水处理系统的纳滤浓缩液和反渗透浓缩液回喷垃圾贮坑随垃圾一同焚烧处理。

(三)渗滤池收集池、垃圾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灰渣库、飞灰养护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设施区域,应对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底层铺设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不得大于10-7cm/s。管道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垃圾池到渗滤液处理站间的渗滤液输送管线采用PE材质管道连接,并在PE管外用防渗膜包裹,渗透系数不得大于10-7cm/s。

(四)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严格的运行及控制技术,开车初期采用辅助燃料保持炉内焚烧完全等措施,控制二噁英产生。二噁英的累积影响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脱硝剂采用尿素)、半干法脱硫、活性炭喷射和布袋除尘器后经80米高烟囱排放。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二噁英排放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六)生活垃圾贮坑为密闭负压式,将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生活垃圾储运车进入车间后,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贮坑中;在垃圾大厅总入口大门处设空气幕防臭气外逸。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开启电动阀门及除臭风机,臭气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通过活性炭除臭设备除臭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速率和厂界恶臭浓度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七)煤仓间为密闭式结构,煤仓上部安装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煤仓间内设有破碎站和振动筛,在振动筛上部及破碎机下部设排风点,收集的含尘空气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水泥、活性炭等粉状物料均采用封闭储仓储存,在仓顶分别设布袋除尘器,以上各粉尘排放点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八)食堂设置高效率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九)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锅炉排汽设小孔喷汽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消声器;对各种泵类采取减振措施,汽轮发电机组做隔音、减振措施,在空气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汽轮机房、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高噪声车间设置隔声操作间,种植绿化带。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十)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处理工艺,稳定化后的飞灰应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的浸出毒性标准要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飞灰要及时固化填埋,定期检测,未达到入场填埋要求应重新固化。废树脂、废布袋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处理后送本厂内进行焚烧处理。金属废弃物出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十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组织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运行情况和监测结果。加强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事故状态下停止运行垃圾焚烧炉,并及时进行处理。制定地下水、土壤等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采用双电源,避免停电事故发生;加强对焚烧炉、烟气净化等设备的维护,避免带故障运行。氨水罐区设置围堰,防止氨水泄漏外流影响周围环境,并设置1座100m3事故池,事故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建设1座1000m3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用于事故废水暂存。

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00米,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十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烟囱要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十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37.37吨/年、SO2148.95吨/年,NOx排放量为352.61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是

拟批复意见:同意

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300mw机组除尘提效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鹤岗市新华镇

建设单位: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鹤岗市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对1#、2#煤粉炉进行除尘提效改造,检修现有四电场除尘器,对脱硫系统增加一层除雾器,并在脱硫塔后新增湿式电除尘器。新增湿式电除尘器电场、灰斗及钢结构件等,除灰、贮灰及污水处理系统均依托厂区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所用建筑材料设固定堆放场,运载建筑材料的车辆要加盖蓬布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管网,进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堆放在固定场所并及时清运。

(二)本项目湿式电除尘器冲洗排水进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全厂冲灰冲渣,不外排。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封闭和消声等措施,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我厅委托鹤岗市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鹤岗市环境保护厅,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拟批复意见: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尚志市1×30MW生物质发电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哈尔滨尚志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黑龙江中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扩建项目,位于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30MW发电机组,新建供热管网7332m。辅助工程包括新建1座综合楼、化学水处理设施、循环水系统、空压站、66kv升压站等;贮运工程包括秸秆堆场和灰渣暂存库、储渣间、1座300m3灰仓、1座25m3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15m3润滑油事故油池。全厂共设置料场3 处,其中1座6000m2干料棚,2座露天料场(分别为5000m2和12000m2)。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供热、供电系统;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燃料解包系统、输送除尘系统、灰罐除尘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置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管线开挖分层取土、堆放、分层回填,管道施工结束后,平整土地恢复地表植被。

(二)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脱硝剂为尿素)+炉内喷钙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由高度为100m、出口内径为3.0m的烟囱排放,烟气排放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要求。

(三)食堂灶房安装排烟罩并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四)秸秆进厂前完成破碎并压实打包,秸秆解包、运输均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含尘废气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灰罐上方设负压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露天堆场四周挖排水沟,遇雨雪天气用雨布遮盖,防止产生恶臭气体。

(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尚志市污水处理厂。循环水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和给水处理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尚志城市污水处理厂。锅炉酸洗废水由酸洗项目承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生产车间、储渣间、沉淀池、变压器事故油池、润滑油事故油池、化粪池均进行防渗处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

(七)从总平面上优化重点噪声源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送风机进口装设消音器,并采取减振措施;吸风机加隔音罩与外界隔离,同时采取减振措施。发电机采取消音减振措施,汽轮机设隔声间,并采取减振措施,锅炉对空排汽口装设消音器。噪声较大的泵,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冷却塔选用降噪填料。运输车辆选择远离人群的道路,以减少运输过程对沿途产生的污染影响及扰民现象。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运输。昼间运输车辆通过居民区时,限制车速低于20km/h,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八)干灰经汽车散装机直接装罐车外售综合利用用户,装卸过程中配备水雾喷淋装置抑制粉尘产生。变压器下设置防渗集油收集装置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九)本项目虽位于尚志市主导风向的侧上风向,选址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利因素,但项目投产后可为尚志经济开发区提供集中供热,并替代尚志经济开发区内29座分散燃煤小锅炉房,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改善作用。因此你公司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在线监测设备,杜绝除尘器带病运行,一旦出现净化效率下降,立即维修。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烟囱要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三、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43.20吨/年、SO2排放量为143.99吨/年,NOx排放量为143.99吨/年。本工程要求拆除尚志经济开发区内29座分散燃煤小锅炉房,以上内容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是

拟批复意见: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脱硝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明水县城西部,格林工业园区西部

建设单位: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绥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技改工程,位于明水县城西部格林工业园区,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2×75t/h高温高压燃烧生物质振动炉排锅炉进行脱硝技术改造,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烟气脱硝技术,选用浓度为20%的氨水作为还原剂,新建1座20 m3氨水储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技术,选用浓度为20%的氨水作为还原剂,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烟气脱硝过程中逃逸的氨气,通过除尘器、引风机和脱硫装置后经80m高烟囱外排,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加防振降噪垫、配套隔声罩、消声器、安装隔声窗和隔声墙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应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四)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氨水储罐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压力报警,设置围堰、排水沟,在氨水罐区设置防火堤、喷淋水、排水等设施,新建一座100m3事故水池。脱硝剂氨水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负责运输。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烟囱要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拟批复意见: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加格达奇热电新建工程3×80MW背压机组项目

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东南角规划的建设用地

建设单位: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东南角。主体工程包括新建3台310t/h和1台46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3台80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输煤系统、储煤场、除灰渣系统、供水管网、给水处理系统、两座180米高烟囱、4座灰库、8座渣仓、1个尿素颗粒储仓、两座石灰石粉仓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工程等。关停加格达奇电厂老厂现有39MW装机容量的小型供热机组,拆除供热区域内74座小型锅炉房,共计106台小锅炉。供热管网、换热站、电力系统、升压站和铁路专用线另行建设,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输水管网全部沿防洪堤内侧杂草地带布置,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管沟开挖时要将表土与底土分别堆放,回填时也应分层回填,保持原有的土壤环境。回填时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二)锅炉烟气采用静电+布袋除尘器除尘、炉内喷烧石灰石粉脱硫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NCR法脱硝,还原剂为尿素,处理后经18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要求。本项目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三)新建4座直径10m的灰库,有效容积为1300m3。每个除尘器下设置一条除灰管线,灰由输灰管道送入厂区全封闭灰库中,每个灰库库顶设1台布袋除尘器,用于除尘换气泄压。输煤系统各转运站、碎煤机室及煤仓间等局部扬尘点均设置喷水抑尘系统。新建8座直径为7.5m的钢渣仓有效容积为440m3。储煤场四周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封闭。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四)新建处理能力为15t/h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沉降法进行处理,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冲洗、喷水降尘等;锅炉循环排污水和工业冷却水采用120立方米贮存池降温,回用于辅机冷却补水等。化学水排污水回用于除尘、灰渣加湿等;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城市管网排入加格达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厂房地面进行固化处理,对排水系统及排放管道均做防渗处理,煤场、灰库、渣库进行固化及防渗处理,防渗等级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

(六)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空压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封闭式房间内,厂房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并加消声减震措施等。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七)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用桶封闭储存,定期通过掺煤送至锅炉燃烧处置;灰、渣外卖综合利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烟囱要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九)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排放量为270.46吨/年、SO2排放量为 688.59吨/年、NOx排放量为688.59吨/年、COD排放量27.66吨/年、氨氮排放量2.3吨/年。本项目总量指标来源方案中要求关停加格达奇电厂老厂现有39MW装机容量的小型供热机组,拆除供热区域内74座小型锅炉房(共106台小锅炉),以上内容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是

拟批复意见: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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