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保厅发布2015年第3季度四川省省管火电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情况公告:2015年10月10日,省环境保护厅依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等文件规定,对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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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发电四川子公司火电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情况公告

2015-10-27 08:49 来源: 北极星电力网 

四川环保厅发布2015年第3季度四川省省管火电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情况公告:

2015年10月10日,省环境保护厅依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等文件规定,对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四川省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省管火电厂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和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提供的以上10家省管火电厂第3季度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报告及电厂自检报告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第3季度10家省管火电厂13台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考核结果: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61#机组脱硫设施出口自动监测系统因流速比对监测不合格,该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为不合格;其余12台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均为合格,由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将考核结果通知被审核企业,对考核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核发合格标志,同时,加强对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61#机组脱硫设施出口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管。

第3季度,因四川华电黄桷庄发电有限公司(21#、22#机组)、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33#、34#机组)、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21#、22#机组)、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1#、32#、34#、62#机组)、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31#机组)、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2#机组)、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1#机组)、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62#机组)、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62#机组)停机不具备开展有效性审核条件;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12#机组)因更换在线监测设备未进行验收不具备开展有效性审核条件。

第3季度,通过网上核查,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完成率和信息公布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和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完成率偏低;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均偏低。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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