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华电淄博公司#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顺利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标志着该公司首台超低排放机组顺利完成。
近年来,淄博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公司环境保护政策,认真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强化节能减排管理。早在今年上半年,该公司#5机组便完成了二氧化硫及除尘超低排放改造,进入9月份,该公司结合#5机组小修,又同步开展了脱硝改造,并顺利通过168h试运行。经过省环保厅专家组对验收监测报告、其它支持性材料及现场监测的数据等一系列审核,一致认为淄博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小于5、35、50毫克每标准立方米的超低排放标准,手工监测数据与CEMS实时数据误差在合理范围内,同意淄博公司#5机组通过超低排放现场验收。
据记者了解,该公司#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每年可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为34、1282、380.5吨,为淄博市环保工作和“碧水蓝天”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良好的华电企业形象。
与此同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的#6机组精益化大修也将同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该公司将结合#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实践经验,全力抓好#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安全施工及质量管控,确保年内实现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