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公司2015农网新增批次物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标书售价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不接受国内(不含港澳台)设备/材料的代理投标商投标。
注:信息设备(全部大类)、软件(全部大类)、运维管理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图像监视系统、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空调、救援设备、大屏幕、防鸟设备、数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卫星电话、消防设施、脉冲电子围栏系统、围墙光纤震动防侵入系统、直升飞机、灭火器、医疗器械、电视机、电源转换器、无源RFID电子标签、全站仪、金属镀层测厚仪、绝缘油测试仪、湿度发生器、GIS局部带电检测仪器校验平台、高精度红外成像仪校验平台、网络测试仪、远动规约分析仪、阻抗测量仪、示波器、紫外成像仪、绝缘子探伤仪、噪声测试仪、谐波测试仪、绝缘子卡具(±800KV停电检修用工器具)、SF6气体回收装置、时间校验仪等物资允许“国内(不含港澳台)设备/材料的代理投标商”。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5年9月2日下午16:3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5年9月2日下午16:3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11:00,地点为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鉴于本批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 以及交通等因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确保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特提供以下便利:
(1)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请于2015年9月14日14:30-16:00(北京时间)递交到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2)开标文件(即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递交到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11: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本次投标报价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8楼
邮编:610000
开户银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开户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1001865336050098485
收款人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8127842、15680077252
传真:028-68127828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8127079
传真: 028-65196617
9.其他
9.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要求商务、技术分开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标明“商务(或技术)正本(或副本)”。
9.2限授一个分包的物资投标保证金只需提供投标报价最高的分包所对应的金额。
10.注意事项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公告内容为准。
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