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安全〔2015〕472号文件,详情如下:大坝中心:你中心《关于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5〕57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有关派出机构意见,现同意苍溪、沙溪、凤仪、张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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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5〕472号

2015-08-24 10: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5〕472号文件,详情如下: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5〕57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有关派出机构意见,现同意苍溪、沙溪、凤仪、张窝、金安桥、龙开口、下六甲共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同意新政、冷竹关、薛城、大盈江一级、寺坪、居龙滩、乌江渡、彭水、峡阳、北津共1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相关工作,按照审查意见,会同有关派出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8月1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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