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环保厅拟审批2个电力项目火电1个、风电1个,其中包括;关于华能国际安庆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详情如下:关于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合肥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项目 > 正文

安徽环保厅拟审批2个电力项目 火电1个、风电1个(附文)

2015-08-05 10:4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环保厅拟审批2个电力项目 火电1个、风电1个,其中包括;关于华能国际安庆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详情如下:

关于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高温高压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9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燃烧、热力和灰渣输送等辅助工程,供排水、电气、热控等公用工程,贮煤、输煤、石灰石粉库、灰库、渣仓、油罐区等贮运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以及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和噪声防治等环保工程,采用逆流式机力通风冷却塔。工程建成后,作为合肥市西部组团热区中高新区示范区热源点。结合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合肥市环保局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用设计煤种,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98%;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法脱硝,还原剂为尿素,脱硝效率不低于80%;采用高频电源电袋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96%;除尘、脱硫和脱硝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5%。烟囱高度为120米,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及《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

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工序的扬尘控制措施,减少各类无组织排放。采用全封闭煤场和输煤栈桥,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石灰石粉仓、灰库、渣仓等起尘点均设除尘设备,煤场和输煤栈桥设置全自动喷洒水降尘设施。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脱硝系统边界外50米区域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点。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项目生产用水采用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中水,生活用水取自市政供水。根据不同水质进行分类处理,脱硫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余量部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市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确保各种工况下废污水不外排。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其中,脱硫区、化学品储罐区、废水处理区、危废暂存场所等作为重点防渗区,灰渣库、循环水站、化水车间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低噪声、振动小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汽机房、锅炉设备及烟风系统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一侧,汽轮机组、给水泵、循环泵等设置隔声罩,各类风机入口、锅炉排汽口设置消声器,厂房内壁面进行吸声处理,门窗采用隔声门窗,锅炉送引风机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在厂界设置围档,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夜间运输;除必须连续施工阶段外,夜间尽量不安排施工,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设在远离孙井岗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和作业时间控制,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项目运行后应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结果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采用灰渣分除,设置灰库、渣仓,不设灰渣场,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外运采用密封车辆,严格控制运输过程扬尘污染。机组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防止生产、储运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的发生。脱硝区安装氨气泄漏报警设备,并设置联锁切断及水喷淋装置,物料储罐区及装置区均设置围堰,确保事故废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水池,不外排。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事故应急设施、物资和器材,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放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设置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立显示屏,将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七)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减少地表裸露面,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不利环境影响,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优化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加强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等的管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并保持在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书》所列指标执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运行后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超指标要求。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项目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我厅和地方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试生产须经我厅批准同意,并于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工程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合肥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合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做好厂区周边的规划控制。

五、收到此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合肥市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回执送我厅环评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21日

华能国际安庆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华能国际安庆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怀宁县月山镇、洪铺镇和清河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50台轮毂高度85米、单机容量2000k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配套50台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40公里,场内道路56.25公里,利用石镜风电场升压站。结合安庆市环保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控制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场内道路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集电线路应按《报告书》提出的敷设方案,尽量沿场内道路埋设,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缩小施工活动影响范围。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营地、料场设置,特别关注对区域内水体、农田、植被等的保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的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减缓影响程度,施工不得扰民。

四、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优化施工设计,建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风机、箱变、集电线路和场内道路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确保不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原则上禁止施工。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且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项目运行后应开展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防止扰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项目电磁辐射防护工作。

六、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和调配,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日常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含油织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临时贮存及转运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七、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的扰动,及时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避免施工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景观产生破坏。项目运营期如发现鸟类撞击风机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救助、生态补偿等措施,尽量减小其影响程度。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我厅及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试运行须经安庆市环保局批准同意,在试运行3个月内向我厅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九、项目地点、规模、内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十、安庆市、怀宁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

十一、收到本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安庆市、怀宁县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