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核心目的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引入了PPP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现了一些相对成功的典型案例。近日,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推进PPP项目缺少操作经验、缺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政策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典型案例(3个火电项目案例)

2015-07-27 18:13 来源:国家发改委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核心目的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引入了PPP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现了一些相对成功的典型案例。近日,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推进PPP项目缺少操作经验、缺乏案例指导等问题,经有关部门、机构以及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取了13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PPP项目案例,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供有关方面参考借鉴。

本次发布的PPP项目案例涉及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涵盖BOT、TOT、BOO等多种操作模式。这些项目是各地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的有益探索,在社会资本选择、交易结构设计、回报机制确定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关各方在参与和开展PPP项目时可积极学习借鉴。

案例6

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酒泉市热电联产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是酒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惠民实事之一。项目实施之前,酒泉城区大部分区域采取小锅炉分散供热方式,供热质量和能力得不到保障。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提出分段建设、分段经营、分段管理、分段收益的经营模式和先接后并、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该项目于2009年启动,于2014-2015供暖季开始前完成。PPP模式在酒泉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酒泉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设计以国电酒泉热电厂两台330兆瓦发电机组作为供热主热源;项目敷设城区一级管网总长度70.48公里,新建中继泵站及调度中心1座,新建换热站9座,改建换热站34座,设计供热面积达88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4亿元。

(三)项目实施过程

酒泉市政府于2009年6月批准《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实施总体方案》,确定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行业监管、特

许经营的方式,充分利用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能力,进一步整合城区热源,优化供热结构,推行集中供热,提高供热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供热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清洁环保的供热服务。《总体方案》同时确定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主体运营商。以此为基础,酒泉市政府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轮接洽,最终于2012年5月签订协议。

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10年5月热源及管网改造工程开工,2011年底完成投资1.3亿元,建成一级供热管网24公里,改建换热站1座,实现集中供热面积23万平方米;2012-2013年度接供面积354.73万平方米;2013-2014年度接供面积480.99万平方米。截至2014-2015年度供热期,本项目已基本达到了设计的888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

二、运作模式

(一)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在收益机制上,以政府定价、使用者付费为主,在特定情况下政府予以补贴。在合作模式上,政府方——肃州区政府授予社会资本方——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集中供热工程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供热资源整合、清产核资、设施改造等工作;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按照《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酒泉

市城市供用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热电联产市区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维护管理职责,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服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建设、规划、公安、民政、人防、交通、房管、公路等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道路开挖恢复、交通指挥协调等事宜,做好道路安全防护警示标志、标牌设臵,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电信、移动等通讯企业和相关单位根据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的产权归属,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管线交叉穿越。

(二)资金来源

酒泉市政府负责筹措资金2.5亿元,从2012年起三年内全部归集到位,2012年6月底前到位8333万元,2013年4月底前到位8333万元,2014年4月底前到位8333万元,其余1.9亿元资金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12年度工程启动资金1亿元,由酒泉市政府担保,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分期分批贷款解决。

(三)建设运营

项目建设。为保证项目整体在设计、建造、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完整性,同时为避免工程衔接以及建管、协调等复杂问题,该项目由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代表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市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进行协调、监督。

项目运营。根据《酒泉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规定,由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作为一级运营商负责提供热源及

一级管网的运营和管理,换热站出口阀门至终端热用户的二级热网系统,由肃州区政府确定二级运营商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并按照适用法律和合作协议规定获取热费收益。

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肃州区政府接受资产并履行经营管理权,合理调配利用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四)价格机制

市政府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焦点之一就是在政府合理补偿机制下,社会投资机构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运营服务,既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同时自身还能获得一定的利润。双方约定政府根据当期煤、水、电以及集中供热系统运行维护等成本核定供热价格。由于市场等因素造成企业所收取热费无法盈利时,按照国家《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以本地第四季度煤价为基准,以不少于一年为联动周期。当煤炭价格涨幅达到或超过10%时,市政府将根据规定相应调高热价或给予补贴,保证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的合理利润;相反,当煤炭价格跌幅达到或超过10%时,在相同联动机制下,政府也将调低热价。

(五)风险机制

1、风险类型

本项目在建设运营时面临如下风险:一是政策风险,主要是政策变更或法律变更给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金融风险,主要是国家金融环境发生变化、通货膨胀、汇率或利率变动对项目融资和

运营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三是建设风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影响项目安全、质量和工期等的风险,主要包括图纸变更、设计变更、原材料和设备等不能及时到位、征拆拖延、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期延误及不能按时完工等;四是经营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各级供热运营商因经营管理不善所导致的收入减少、成本增加等风险;五是市场风险,存在煤、电、水价格波动等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热费收取,能源价格上涨等;六是环境风险,为满足环境保护法规相关要求而增加的支出或是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要求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和赔偿等。

2、风险分担原则

PPP模式下风险分担的原则主要有:一是风险和控制力一致的原则,即风险应该由最有能力控制的或控制该风险承担的成本最低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谁可控、谁承担。二是风险和收益相对称的原则,即谁获取了收益,谁就承担风险;谁获取的收益高,谁就承担较高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可遇见或各方责权难以明确辨析的风险则遵循友好协商共同解决的原则。

3、风险和收益平衡机制

经过探索,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设立了以下平衡风险和收益的机制:

一是供热定价机制。集中供热工程属于民生工程,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投运第一年按照国电电

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出厂热价25.5元/吉焦结算,二级运营商向居民按照20.5元/平方米收取热费。

二是风险分担机制。在风险分担问题上,政府和国电公司明确了如果超出主热源规划的888万平方米供热面积以外的热用户,接入时按50元/平方米收取入网设施改造费,超出涉及范围的一级管网建设,另行协商解决。

三是资本退出机制。城市集中供热属于民生工程,具有公益性,当遇到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对其运营造成严重影响时,政府有义务介入以保证正常系统安全运行,从而确保城市居民的利益。如果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违约等行为导致工程建设或正常经营难以为继,政府将介入并接管项目资产。

三、借鉴价值

(一)实施效果

PPP模式在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应用,取得了以下效果:一是缓解了政府对城区集中供热建设的融资压力,为政府分担了43%的投融资压力;二是提高了城区集中供热建设、运营效率;三是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

(二)示范价值

由于该项目是对现有电厂余热的综合利用,因此在项目合作对象上不具有竞争性,此类项目如何有效开展项目采购和交易谈判,在当时的政策和程序角度还有可完善之处。但是作为西部地区开展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本项目仍有很多经验可资借鉴。

1、积极寻找双方战略契合点

本项目是酒泉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方战略目标在于按期建成投运,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深化与央企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资本方目标是加大在酒泉地区的项目发展力度,提高投资综合效益。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双方战略契合,在解决酒泉市城区供热能力不足、促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实现了发电余热有效地利用,提升了总体收益,实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2、及时完善配套制度

本项目是酒泉市在供热领域首次大规模引入社会资本,具有很强的探索性。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酒泉市先后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如:《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实施总体方案》、《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理顺酒泉市城区供热管理相关工作意见》等。这些制度为项目依法依规正确实施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3、做好信息公开

由于项目实施范围广、周期长,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酒泉市政府注意信息公开,在做好项目宣传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案例9

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进入21世纪后,苏州市城市化进程全面加快,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活垃圾与日益恶化的环境等伴随而来,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迫在眉睫,但苏州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七子山垃圾填埋场)已无法承受每年近百万吨的新增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政府亟需全新的解决方案。市政府对多个国内垃圾处理的投资商进行全面考察后,最终选择与光大国际合作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的首个BOT项目,正式拉开了苏州市与社会资本在垃圾处理行业的合作序幕。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

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一、二、三期工程组成,总投资超过18亿元人民币,设计日处理规模为3550吨,年焚烧生活垃圾150万吨,上网电量4亿度,是目前国内已经投运的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之一。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机械炉排技术,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自动控制、在线检测等关键设备均采用国际知名公司成熟产品,烟气排放指标全面达到欧盟2000标准,二噁英排放小于0.1纳克毒性当量每立方米。

项目一期工程配置3台35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9兆瓦/小时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

的烟气治理技术,烟气排放执行欧盟I号标准,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左右,各项生产指标在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均处于领先地位。二期工程新增日处理垃圾能力1000吨,三期工程日处理能力1550吨,并预留500吨能力。为配套焚烧厂的建设,苏州市政府与光大国际继续采取BOT方式,先后建成了沼气发电、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置等项目。同时,在政府的主导下,餐厨垃圾处理等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也相继落户该区域内。这些项目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定的集约效应和循环效应,为苏州城市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止2014年底,苏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已处理生活垃圾761.91万吨,上网电量19.39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111.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55万吨。

(三)实施进度

2003年9月,苏州市政府与光大国际签署了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BOT合作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5年(含建设期)。2006年7月,苏州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建成并正式投运,苏州市生活垃圾处置格局由传统的、单一的填埋处置形式,转变为“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形式。

2008年2月,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09年5月建成投运。二期项目建成后,苏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了“焚烧为主、填埋为辅”。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提高环境承载能力,更好地实现可

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苏州市政府与光大国际决定在原有成功合作的基础上,继续采用BOT合作方式,于2011年9月进行焚烧三期工程建设,并于2013年1月投入商业运行。至此,苏州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二、运作模式

(一)各方主体

项目合作双方分别为苏州市政府和光大国际。选择光大国际作为合作者的考虑主要是其“中央企业、外资企业、上市公司、实业公司”的四重身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项目由苏州市市政公用局代表市政府签约;光大国际方面由江苏苏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后更名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签约。由苏州市市政公用局代表市政府授权该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双方签订《苏州市垃圾处理服务特许权协议》,并于2006、2007、2009等年度分别据其中具体条款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二)合作机制

项目分三期采用BOT方式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5年(含建设期),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期23年,三期工程设定建设期两年,并将整体项目合作期延长3年,至2032年。在此合作模式下,市政府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并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

首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对产业园相关项目进行长期驻厂监

管,并在厂内分别设有办公地点,对烟气、炉渣、飞灰等处置情况进行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的监管中心,有专人24小时联网监督重要的生产数据。

其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所有烟气排放均已实现在线公布,通过厂门口60平方米的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公示;且所有环保数据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输到环卫处监管中心、区、市环保局,实现了政府对运行的实时监管。

再次,政府部门每年两次委托市级以上政府环保监测机构对项目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常规烟气检测及二噁英检测,企业每年两次委托第三方对环境各项指标检测,确保项目运行中的环境安全。其中,二噁英每年共检测四次,由省环境监测站检测两次,项目公司自检两次,其它环境空气、生产废水、回用水检测频率已达到每月两次。从检测结果来看,各项烟气排放指标长期、稳定达到欧盟2000标准。

表1苏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4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均值)

同时,苏州市政府对项目规范运营、技术创新给予扶持资金。

(三)社会资本收益机制

项目依靠经营净现金流收回投资、获得收益。项目收入主要有两部分构成:

1、垃圾处理费。双方最初约定项目基期每吨垃圾处理费为90元,当年垃圾处理费在基期处理费基础上,按照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CPI(累计变动3%情况下)进行调整。后由于住建部调整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新建项目投运办法的原因,双方于2006年及之后多次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2、上网电价。上网电价部分执行有关标准,一期工程为0.575元/度,二、三期工程为0.636元/度。

项目公司除负担正常经营支出外,还需要负担苏州市部分节能环保宣传费用。

三、借鉴价值

(一)实施效果

本项目是国内较为成功实施的“静脉产业园”案例。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06年建成投运以来,在实现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自觉履行环保企业的各项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项目公司一直秉承光大国际“企业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应成为环境与责任的承担者”这一核心价值观,努力构建园区化、行政化、社区化的和谐之美,并先后获得“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3A垃圾焚烧厂”、“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等荣誉,中央电视台对有关经验进行了介绍。

从解决苏州市垃圾围城困境的“破局者”,到现阶段的城市环境顾问,十年间,光大国际成长为中国首个全方位、一站式、以环境服务总包为出口,提供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的合同环境服务商。光大国际的成长历程也是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探索和实践的历程,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一项典型案例,体现了“园区化、行政化、社区化”的和谐之美。

(二)示范价值

本项目实质是围绕城市垃圾处理的一个项目群。由于各个子项内容具有较强的关联性,通过整合实施,达到了优于各子项单独实施的规模经济效益。

1、整合实施项目

垃圾处理包括多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吴中静脉产业园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心,将各种垃圾的集中处理,炉渣、渗滤液、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等环节有效整合,形成了一体化的项目群,有效提高了项目推进效率,同时实现了对不同项目收益的综合平衡,达到了整体效果最优。各种废物在园区范围内均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已向园区周边的一个用户供热,形成区内资源与外界的资源整合,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程度。

图1各子项目相互耦合关系图

2、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打造花园式环境并加大环保处理设施投入,严防二次污染,并与周边居民进行交流互动。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从当地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出发进行生态修复以提高区域内的环境友好性。园区建设以来,原有的脏乱差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区域内的宜居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体现了造福于民的宗旨。

3、严密的项目监督体系

项目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督制度,所在地镇政府对产业园相关项目进行长期驻厂监管专人24小时联网监督重要的生产数据;所有烟气排放均已实现在线公众公示;政府实时监管,项目还引入第三方对环境各项指标检测,确保项目运行中的环境安全,如由省环境监测站对二噁英每年共检测四次等。

4、各方利益统筹兼顾

项目建设本着优化废物综合利用网络,从废物产生、收集、输送到转化处理各个技术环节进行全过程优化,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制定两个兼顾原则:从时间上,兼顾近期和远期;在空间上,兼顾当地和周边地区,以吴中区为核心,辐射范围至苏州大市乃至长三角地区。

案例11

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了加快天然气利用步伐,加速发展渭南市天然气事业,解决城市能源问题,1996年10月经原陕西省计委研究,同意建设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1998年12月,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出资注册成立渭南市天然气公司(为渭南市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渭南市城市燃气输配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

渭南市人民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问题,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股份合作制试点,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由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两家股东构成的股份制企业,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持股51%,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49%。其中,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68万元,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以原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净资产折股出资163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小,股东筹资能力弱等原因,推动渭南城市天然气设施建设力度较弱。

在此背景下,渭南市对公司进行了股权多元化改造,并探索通

过特许经营模式等推动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进程

该项目包括两个环节,即在既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以及推进渭南市所管辖区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两方面。

1、股权多元化改造

2009年7月,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拍卖了所拥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51%股权中的49%股权,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人民币竞得。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以能源投资、信息产业、旅游文化、商业地产为支撑的多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集团。

2009年12月,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49%股权中的2%股权转让给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更名为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近年来,依据陕西省国资委、渭南市国资委有关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文件精神,以及股东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文件,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陕西百事通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7%,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

2、城市供气项目建设

为了加快“气化渭南”工程建设步伐,完善区域城市基础设施

功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签署所管辖区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合同,确定了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项目投融资的模式。

二、运作模式

(一)企业改制

改造后,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由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省属国资控股,省、市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管理上实现了对当地国有垄断性企业的改制,基本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二)重大项目投资模式

企业改制为创新渭南市天然气设施投融资模式创造了条件,后续推进了一系列项目,主要项目有:

2008年11月,渭南市临渭区新型工业化管理办公室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建设投资合同书,同意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渭南市临渭区新型工业项目区投资建设天然气配送项目(现更名为经开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2013年4月,临渭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渭南市临渭工业集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合同书。同意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渭南临渭工业集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在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有关法定许可手续,由“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经营期限30年。

2013年4月,华县瓜坡镇人民政府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渭南至华县瓜坡城市气化工程项目合同,同意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华县建设渭南至华县瓜坡城市气化工程项目。

其中以临渭工业集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为例,合同约定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按规划自费为园区敷设天然气管网,建设企业从园区企业及居民用气使用费中获取利益。

(三)政府履约情况

1、积极与省市发改委、省市地税局沟通协调,取得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批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10%的政策,四年共为公司节约税金约450万元。

2、2013年获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新型复合材料在城市燃气重难点防腐蚀领域的综合应用。

3、在项目手续办理中,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处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公司免除工程挖掘费、占道费等,支持企业发展。

(四)企业履约情况

1、改制以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作,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责、权、利明确,透明度高,灵活性强,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健全,公司业绩稳定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2014年销气量9445万立方米,五年增长249%;累计发展居民用户11.5万余户,五年增长74%;利润总额2350万元,五年增长312%;日最高供气量85万立方米,五年增长372%。这些数据大大增强了广

大职工对公司改制后继续发展的信心。

2、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自改制以来先后投资9000万元建设渭北经开区、重点乡镇华县瓜坡镇、高新区渭临经济合作区、南塬临渭工业集中区天然气气化工程,建成经开区天然气门站、华县瓜坡镇天然气门站及配套中压管网60公里。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渭南市区为中心,向周边工业园、重点乡镇辐射格局基本形成,为周边区域经济、环境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借鉴价值

(一)实施效果

企业旧貌换新颜。改制前,由于企业收入仅够保上游气款和职工工资,办公环境差,领导班子虽然努力改变原有状况,但由于底子薄和融资困难,一直不理想。改制后,在股份制企业灵活快捷的决策机制和强大的资金流支持下,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制定完善企业标识、内部刊物、用户手册、劳动工装等具有独特内涵的标志,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使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成为渭南市企业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努力改善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积极与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合作伙伴、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建立诚信、沟通、合作、互助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条件,实现公司安全长治久安、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被确定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被评为“渭南市市级文明单位”,被评为“陕西省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荣获渭南市“青年文明岗”称号。

全面实现“煤改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改善渭南城区空气质量,解决渭南城区集中供热设备陈旧,故障率高这一“老大难”问题,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市政府、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调整渭南市集中供热发展思路,实施以高效环保区域天然气锅炉房为主体的煤改气集中供热体系建设,解决渭南城区群众冬季采暖问题。根据市政府有关渭南城区集中供热煤改气专题会议精神,公司承担渭南城区市政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气源保障落实工作,投资1000多万元,对站区调压设施、供气支路及中压管网优化改造,建成一个完整的配套体系。改造完成后,中压管网供气20年不落后,供气能力由原来的日供气60万立方米增加到120万立方米,确保了高峰用气以及“煤改气”供气需求。

(二)示范价值

本项目实施较早,由于当时政策环境等因素,项目的集体实施程序等与当前要求不尽相同,但是在城市燃气领域将企业改制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仍然具有典型意义。

1、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我国处于转轨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和推进改革多重任务,该案例目是在原有国有企业发展基础上,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最终实

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达到了多方共赢局面。

2、选择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该案例通过授予“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特许经营权,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切实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