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海松江供电公司法律顾问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送来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上海鼎富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松江供电公司及物业、开发商共同赔偿中央空调等设备损失费5.59万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9元由原告承担,松江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至此,一场长达3年的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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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与法】自有产权设备故障造成损失客户自担责

2015-07-20 13:55 来源:国家电网报 作者: 沈峥毅 施嘉瑜

7月10日,上海松江供电公司法律顾问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送来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上海鼎富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松江供电公司及物业、开发商共同赔偿中央空调等设备损失费5.59万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9元由原告承担,松江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至此,一场长达3年的民事诉讼得到解决。

本案要从2012年8月1日说起。当天,松江高温酷热,位于松江新桥镇泗泾南路255弄133号的鼎富科技有限公司于傍晚拨打95598热线报修,反映企业办公楼一到四楼停电,疑因电路故障造成中央空调和部分办公设备损坏。松江供电公司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查勘后发现,停电系用户进电柜的零线烧毁所致,但根据产权归属确定的维护责任分界点,故障属用户内部维护责任。抢修人员建议对方请有资质的园区电工和设备厂家上门维修。

谁知,等抢修人员一走,该公司值班人员便数次拨打95598投诉,称因供电质量差才造成中央空调等设备的损坏,要求供电公司给予赔偿。随后一周,松江供电公司多次派人上门,分析故障原因,出具当晚电压记录,耐心向用户解释供电维护责任的分界点,并组织召开了供电公司、物业、开发商、用户四方参加的协调会。但鼎富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坚持要求赔偿。

2014年11月7日,也就是在事发后的两年零三个月,鼎富科技有限公司将松江供电公司、物业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设备损失费5.59万元。三被告一致认为,无证据表明进电柜故障与己方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进电柜发生故障可由多种原因导致,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严重不足,无证据证明故障与各被告存在因果关系,原告有明显的主观臆断。被告松江供电公司当庭出示的图片和视频等证据,详细解释了产权归属这一问题,让法院对产权分界处、责任分界点有了清晰的界定。当晚该地区的电压记录也显示供电正常,供电质量良好,排除了进电柜损坏与供电公司的关系。此外,原告起诉时间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法院裁定,本案中不存在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设备损失费5.59万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原标题:自有产权设备故障造成损失客户自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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