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独家整理福建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广西省、安徽省、重庆市七大省市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以下为详细内容:福建省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安溪新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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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七个省市1—5月核准风电项目汇总(附文)

2015-06-16 08:43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独家整理福建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广西省、安徽省、重庆市七大省市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以下为详细内容:

福建省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安溪新综〔2014〕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安溪县西坪镇、虎邱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1年。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4〕83号)。

四、项目总投资为443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10.91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的初审意见》(泉发改〔2019〕9号)、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24201409001号)、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泉国土资预〔2014〕35号)、《泉州市环保局关于批复安溪青洋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泉环评审〔2014〕表42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安溪青洋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闽水水保〔2014〕151号)、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安溪青洋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备案意见书》、安溪县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兴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仙游国电九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仙游兴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电九社风计〔201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仙游兴山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仙游国电九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游洋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1年。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3〕110号)。

四、项目总投资为293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74.91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九社和兴山风电场核准初审意见的报告》(莆发改〔2014〕302号)、仙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322201320020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预〔2014〕41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仙游兴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保评〔2014〕187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仙游兴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闽水水保〔2014〕164号)、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仙游兴山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备案的函》(闽安监管二预备字〔2014〕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兴山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仙政文〔2014〕178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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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九社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仙游国电九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仙游九社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电九社风计〔201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仙游九社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仙游国电九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1年。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3〕110号)。

四、项目总投资为303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81.59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九社和兴山风电场核准初审意见的报告》(莆发改〔2014〕302号)、仙游县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322201410064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预〔2014〕34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仙游九社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保评〔2014〕165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仙游九社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闽水水保〔2014〕118号)、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仙游九社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备案的函》(闽安监管二预备字〔2014〕3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九社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仙政文〔2014〕16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埭头风电综字〔201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工期1年。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4〕83号)。

四、项目总投资为482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02.13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石塘和莆田顶岩山风电场核准初审意见的报告》(莆发改〔2015〕19号)、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350300201404018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预〔2014〕27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莆田顶岩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保评〔2014〕161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莆田顶岩山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闽水水保〔2014〕138号)、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莆田顶岩山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备案的函》(莆市安监〔2014〕函2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平海风电综字〔201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东峤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1年。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3〕110号)。

四、项目总投资为479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90.65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石塘和莆田顶岩山风电场核准初审意见的报告》(莆发改〔2015〕19号)、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350300201404019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预〔2014〕28号)、《莆田市环保局关于莆田石塘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保评〔2014〕162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莆田石塘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闽水水保〔2014〕137号)、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莆田石塘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备案的函》(莆市安监〔2014〕函20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湖北省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工程项目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华润新能源宜城板桥风电场110千伏上网线路工程项目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华润随县香湾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批复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湖北能源集团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批复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批复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协和枣阳新市风电场工程项目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华润新能源广水花山风电场110千伏上网线路工程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核准中广核利川寒池风电场工程项目

辽宁发改委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广东发改委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广东粤电电白白马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韶关南雄犁牛坪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广西发改委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乐业逻沙风电场工程获得核准

2015年4月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乐业逻沙风电场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44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业县逻沙乡西侧一带山脉,项目单位为三峡新能源乐业发电有限公司,动态总投资40333万元。

广顺上思四方岭风电场一期工程获得核准

2015年1月2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广顺上思四方岭风电场一期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49.5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西北侧,项目单位为广西上思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动态总投资45117万元。

博白射广嶂风电场获得核准

2015年4月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博白射广嶂风电场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50MW,安装25台2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白县射广嶂一带山脉,项目单位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动态总投资46803万元。

中电投广西资源县十万古田风电场获得核准

2015年2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中电投广西资源县十万古田风电场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139.5MW,安装93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资源县河口乡与车田乡境内十万古田一带,项目单位为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动态总投资120839万元。

兴安县界首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获得核准

2015年1月1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融兴安县界首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50MW,安装25台2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安县界首镇金武宅村附近山区,项目单位为中电投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动态总投资144217.644027.64万元。

安徽发改委1——5月风电项目核准情况

三峡新能源舒城县庐镇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舒城县庐镇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舒城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舒城县

建设内容:建设21兆瓦风力发电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30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457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6楼616室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吉电滁州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项目名称:吉电滁州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谯区章广镇等乡镇

建设内容:建设49.5兆瓦风力发电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038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807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6楼616室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重庆发改委1——5月核准1个风电项目

万州蒲叶林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获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2015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核准了万州蒲叶林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该项目扩建220千伏江南变电站110千伏户外GIS架空间隔1个。新建蒲叶林风电场升压变至江南变110千伏架空线路1回,线路长度约为49.2公里。总投资6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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