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于2014年8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将其归类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工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名称定为“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过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
对于危险废物,国家制订了众多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规范》等等,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运输、处置等等各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规定。
因为废旧SCR脱硝催化剂废物性质的改变,以往由电厂进行填埋处置或由没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生产厂进行再生回收的模式已经彻底走到尽头。废弃的烟气SCR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已成为火电系统管理者必须认真对待的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将会触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5年底我国火电装机容量将接近10亿千瓦,SCR脱硝催化剂总用量近80万立方米,目前,2012年前安装的脱硝催化剂已经进入更换期,总量在10万立方米左右,而到2018年,每年更换的废旧SCR脱硝催化剂将达到25万立方米。大量的危废SCR脱硝催化剂将对我国的土壤和水体构成巨大的环境压力。
中电恒德(北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在全国首家获得了广东省环保厅颁发的专门“HW49废弃SCR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年处理废弃脱硝催化剂2万立方米的能力,同时,中电恒德正在国内其他省份开始建设的三个危废处理工厂也将具有年处理6万立方米的能力。中电恒德已经成为国内处置危废SCR催化剂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