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北环保厅公示4个电力项目环评信息:湖北枣阳平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15-06-11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拟在襄阳市枣阳市平林镇南部一带山脊建设湖北枣阳平林风电场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本工程的建设可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促进地区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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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环保厅公示4个环评电力项目:2个火电 1个风电 1个水电(附文)

2015-06-12 10:4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北环保厅公示4个电力项目环评信息:

湖北枣阳平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11

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拟在襄阳市枣阳市平林镇南部一带山脊建设湖北枣阳平林风电场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本工程的建设可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30MW,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5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35kV集电线路、场内施工(检修)道路等;与宜城喜山风电场共用升压站,不另新建升压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2802

邮 编:430071

传 真:027-867333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部门:环境工程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 编:430071

传 真:027-6526281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65262736

邮 箱:wxf5635@csepdi.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噪声和生态影响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声环境:选用低噪声水平的风电设备。

2、生态环境:对属于工程永久占地的道路、空地等采取硬化、绿化措施,对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使之恢复原有地貌。

六、主要工作程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你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你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你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湖北省利川市云口水电站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利川市郁江流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湖北省利川市云口水电站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的名称:湖北省利川市云口水电站工程变更

建设性质:已建

项目概况:云口水电站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境内、郁江上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坞泥河河口,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Ⅲ等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云口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32.3km²,多年平均流量10.80m³/s,相应来水量3.41亿m³。云口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其正常蓄水位为695m,相应库容为0.31亿m³,正常蓄水位水库面积为0.17km²,回水长度7km;设计洪水位695.42m,校核洪水位698.79m,总库容0.3513亿m³,库容调节系数为5.52%,为不完全年调节。大坝最大坝高119m,电站装机容量30MW,保证出力3.31MW,多年平均发电量0.92亿kW•h。2009年6月15日,云口水电站顺利下闸蓄水。2009年9月1#机组和2#机组正式试运行投产发电。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857亿元。

工程变更概况: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可研阶段《环评报告》相比较,工程设计变更主要为主装机容量、弃渣场、部分环保措施以及环保投资变更。

(1)工程装机容量由25MW调整为30MW。

(2)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弃渣场进行了调整:设置2个弃渣场,其中新增1#弃渣场位于坝下游坞泥河河口两岸;原设计的弃渣场位于前江河右岸开阔的滩地,为避免过多挤占河道、弃渣因地制宜加以利用,减小环境影响等原因,将该弃渣场调整为大坝下游与厂房间约350m长的岸坡开阔地段,即现2#弃渣场。

(3)由于弃渣场发生变更,原有《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已不再适用,针对土地用途变更后,工程设计提出弃渣结束后进行绿化处理,作为厂区绿化用地。

(4)工程可研阶段概算总投资2.04亿元,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8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4.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22%。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利川市郁江流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利川市清源大道261号

邮编:445400

电话:0718-7289029

联系人:谢长青

电子邮件:242841161@qq.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38号

邮编:430072

联系人:易工

电话:027-87210036

电子邮件:eia8721003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⑵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⑶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⑷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⑸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⑹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⑺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程分析;

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⑶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⑹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⑺公众参与;

⑻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你是否支持建设湖北省利川市云口水电站工程变更

⑵你认为该项目将会产生哪些方面的正面或负面作用

⑶你认为该项目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

⑷你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7

一、报告书简写本

1项目概况

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和正在规划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均位于公安县城-斗湖堤镇和杨家厂镇之间,目前工业园入驻项目较多,且公安县正在规划建设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区,规划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北部与青吉工业园连接,南部到达公安县斗湖堤镇金鸡庙村,在青吉工业园的东南部与杨家厂镇工业园的西北部交界处为跨工业园规划的造纸产业园。

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交界处的造纸循环工业园内建设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同时在包装纸板项目的西南角建设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电联产项目,除对造纸项目进行供电和供热外,富裕的蒸汽供应园区内的其他工业企业。

拟建的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60 MW,总容量120 MW,二期建设2×60 MW,容量120 MW,最终规模达到240MW,锅炉规模为5×410t/h(4用1备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建设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机组、点火系统、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燃烧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系统、除灰渣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158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60万元,项目总占地333亩(含热电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用地南北长648m,东西宽约323m。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2.1产业政策相符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指出“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属于限制类,拟建项目建设4×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配4×4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热电联产机组供应园区企业用热,因此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

(2)《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根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第二条“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中第四项: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在建和项目已纳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的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第六项: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坚持“以热定电”,严格落实热负荷,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到2020年,燃煤热电机组装机容量占煤电总装机容量比重力争达到28%。在中小型城市和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优先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

本项目在热负荷集中的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内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同时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相关要求。

2.2规划符合性

(1)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的相符性

本工程建设地不属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的禁止建设区范围内;本工程建设地位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划定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以外资、独资、民营企业为主体,以高科技提高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园区,工业门类以机电、出口加工等为主。由以上分析可知,本工程的厂址与公安县的城市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2)与《公安县供热专项规划(2014-2030》相符性

在供热规划中将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的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作为区域最大的热用户进行规划,本次建设厂址选择紧邻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同时考虑对工业园区其他项目进行集中供热,公安县政府也承诺在本项目投产的同时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小型燃煤(油)锅炉。

结合规划和批复意见,对照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供应范围和机组布设等,本项目的建设《公安县供热专项规划(2014-2030》具有相符性。

(3)与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解决造纸产业园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的用汽问题,同时将对园区内主要的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拓展了园区的发展空间,同时,集中供热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管理。为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不属于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的限制入园及禁止入园的项目,故项目的建设符合该两个规划的要求。

2.3厂址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处于荆江分蓄洪区的虎西备蓄区内,根据《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准的送审稿)结论:工程兴建后不会对荆江分洪区行洪及退洪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对蓄洪区内的安全建设设施、分洪区的河道渠系等均基本无影响;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42m高程以下的建筑在进行蓄洪时将会被淹没,建设单位需要对相关建筑物或构筑物设计和施工时做好相关设计,确保洪水影响不影响工程安全。

2.4配套设施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利用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符合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厂址所在地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1)运输条件

本项目位于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利用纸厂交通体系及出入口,不另外单独设置对外的出入口。青吉工业园园区规划设“两横三纵”主干道路、“三横四纵”公路网络,现已建成孱陵大道延伸线、成业路、凯乐路、兴业路、友谊东路和兴盛路等30km道路及配套设施,园区配套深水码头、充裕供电供电系统全面建成,荆岳铁路、江南高速正在建设中,届时青吉工业园将形成铁路、高速公路、水运码头等立体交通网络。

(2)给排水系统

1)给水

本项目的给水系统依托包装纸板工程的给排水系统供水,其在规划建设全厂的供排水系统是已经将本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的用水挤排水需求一并考虑,故本项目只需要建设相应的项目范围内配套给排水管网即可。包装纸板工程项目用水取自长江公安段,该段长江水体为III类水体,其水量充沛、并且水质一般未受污染,开发利用条件好。

整个厂区生活用水水源采用市政自来水。

本工程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计生产总用水量为56400m3/d,其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生产用水量分别为28200m3/d。规划建设给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65000m3/d,处理后水由供水泵房送至各车间。给水处理站一次规划,分步建设,其中第一阶段给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32500m3/d,第二阶段给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32500m3/d。

2)排水

本工程厂区排水分生产污水排水、雨水排水两个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消化处理后与其它生产污水通过管道重力流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流入排放水池,经排污泵提升后,全厂由一条长约2500m,DN800mm的专用钢管排入长江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区长江段,采用扩散鸭嘴式排放。处理达标后排放点在整个园区的下游。

厂区内雨水通过明沟或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周边已有的渠内,最终进入徐张渠。

(3)供电工程

本工程正常运行时,工程用电主要由园区热电站提供。

青吉工业园区将集中建设配套热电站,为向园区入驻企业供应蒸汽、电力。该电站与本项目一墙之隔,供应本项目正常生产所需用电及蒸汽消耗。本项目配套的总降压站将布置在热电站内。

园区规划有110KV变电站,距离本项目距离约1km,其输电线路杆线从本项目用地旁经过,本工程电力系统电源拟由该变电站采用双回路架空专线提供。

2.5环境制约性分析

(1)主导风向影响分析

公安县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和北风,夏季主导风为南风。杨家厂镇部分区域位于项目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夏季可能会对下风向居民产生影响。

(2)敏感点

本项目距离公安县城约2.2km,厂区周边1km内的敏感点分布零散,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大气防护距离以内的居民需要实施拆迁。

拟建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在对厂区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大气防护距离以内居民进行搬迁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项目位于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内,公用设施较完善。综合分析各个方面,拟建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2.6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照标准值分析,各监测点位中SO2和NO2的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但本次监测的HCl存在超标,从现场了解的情况来看,北边超标严重主要是新生源公司生产过程中用到盐酸,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的氯化氢所致。说明当地的环境欧诺个气质量没有完全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评价结果,项目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3类区标准。另外,本次评价另行委托对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几个居民点的环境噪声质量监测评价结果来看,居民点的声环境就质量完全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

由评价结果可知,长江公安段在平水期的各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 ,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及III类区相应水域功能的水质标准要求,但枯水期中的氨氮超标,表明长江公安段水质不能完全满足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

(4)地下水质量

各监测因子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5)土壤环境质量

各个监测断面的各个监测因子均满足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及影响分析

3.1地表水环境影响

工程两期废水总外排量为55.36m3/d,其主要污染因子有pH、COD、BOD5、SS、氨氮等。本项目废水依托该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该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初沉池+厌氧反应器+曝气池+二沉池+Fenton反应池+三沉池+过滤池”,设计分两期,一期及二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7500m³/d,两期合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5000m³/d。污水处理站出水同时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中的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级标准通过企业专用排江管道排放至长江。

该污水处理站在进行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阶段,已经将热电联产项目和固废物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纳入考虑。本项目需处理外排的废水量仅为55.36m3/d,仅占全厂污水处理能力的0.1%,在已经批复了由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全厂的污水处理达标已经进行了全面的达标可行性评价,本项目的废水量与全厂的污水处理量占比极低,不会影响整个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也不会因为本项目废水的进入影响到全厂污水处理达标可行性,通过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2声环境影响

由上表和图可知:项目一期工程以及二期工程完成后预测结果,各厂界点昼间和夜间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所规定的标准要求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周围居民点距离厂区较远,因此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预测表明,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再经建筑物的隔声和距离的衰减,发声源的噪声到厂界处噪声值与现状值相叠加后,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建设按照噪声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从噪声影响角度上是可行的。

3.3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拟建项目一期工程各关心点在现有气象条件下均未出现超标次数。故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影响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二期工程SO2、NO2、PM2.5以及Hg预测贡献值以及叠加背景后浓度均未出现超标;而PM10由于背景值较高,叠加后浓度超标,最大占标率为162.52%;PM10长期年均预测结果未出现超标。

3.4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灰渣处置将采取贮用结合、积极利用的方针。厂内除灰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方案,厂内设置中间转运灰(渣)仓,并配备有汽车散装机、密封罐车等,渣用密封汽车运输到灰场,项目单独建设灰渣场(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锅炉灰渣及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灰渣仓,能够立即利用直接由暂存的灰渣仓输送到用户,暂时不能利用的可直接输送到拟建的灰场储存分批利用。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可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其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危害较小。

项目固体废物灰渣及脱硫石膏渣临时贮存统一规划、分类堆放,其中灰和渣都分别设置中间转运灰(渣)库,石膏渣,不能混堆,避免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灰渣库应防雨、防渗,避免库内废物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5潜在的环境风险影响的分析

本工程存在潜在危险事故包括氨水槽泄漏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脱硝设施氨水泄漏事故、污染处理设施失效事故、运输过程危险品泄漏事故等。氨水槽泄漏事故构成了本工程的最大可信事故,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该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运输道路及作业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施工运输车辆需设盖板,防治运输途中沙土、石料抛洒,减少运输扬尘;施工场出口设置浅水池,配置高压冲洗装置用于清洗运输车辆轮胎上的泥土,减少运输车辆将泥土带出施工场地;使用环保装修材料,减少施工作业有害气体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将搅拌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噪声防护用具,并按规定时限作业。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建设施工较集中,对各种生产废水,如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应设计简易沉淀池进行初步沉降处理后再向外排放。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工程车辆集中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4.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冲渣废水和部分脱硫废水(这个是单独系统处理的,不送入清污水) 经沉渣池后排入在建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化水车间浓水和部分冷却塔排水回用后,部分冷却塔排水用于煤场喷洒等;煤堆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烟气脱硝

拟建工程4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SNCR脱硝处理工艺,SNCR脱硝剂采用浓度为20%的氨水,应用在循环流化床锅炉上最高可达到60~70%脱硝率,本次脱硝效率设计为55%以上,可使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达到100mg/Nm3以下,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②烟气除尘

锅炉烟气除尘采用电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结合湿法脱硫系统,可使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30mg/Nm3以下,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③烟气脱硫

拟建工程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工艺,410t/h锅炉烟气 SO2 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同时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能有效去除氯化氢气体,去除率在90%以上。

④其它除尘措施

燃料煤转运系统、碎煤、碎渣、煤仓、灰库、渣库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引风机将含尘气体引至布袋除尘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的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m3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组、锅炉引风、送风机、碎煤机、碎浆机、冷却塔及各类泵、锅炉排汽等。按噪声产生的机理来看,设备噪声以机械噪声与空气动力噪声为主,通常一种发声设备同时存在几种噪声形式。对噪声进行治理(即防噪降噪)主要从噪声声源、噪声的传播途径、受声体等三方面采取措施。从总平面布置上,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充分考虑重点噪声源的均匀布置,将重点噪声源集中的构筑物布置于厂区中央,并利用其他辅助建筑物的屏蔽作用;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震处理,对主厂房、脱硫楼、循环水泵房等采取隔声措施,对汽机房等厂房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双层隔声门窗。送风机进口装设消声器。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干灰作为新型建筑材料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细灰的综合利用市场前景十分看好,一级灰是建筑混凝土优质的掺合料,可用来作大坝水泥和高速公路水泥的掺合料,而二级灰亦可直接作水泥掺合料,很受市场的欢迎。拟建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的副产品是表面含水量小于10%的石膏(即CaSO4.2H2O)。设计煤种石膏年产量为10.216万吨,校核煤种石膏年产量为12.992万吨。本工程的脱硫石膏用于综合利用,利用不及时的采用密封自卸汽车外运至灰场单独堆放的方案。

目前,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企业商谈灰渣综合利用事宜,分别与公安县现有公安县惠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安县瑞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公安县金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签订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协议》,电厂机组年排灰、渣及石膏可以实现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6.44t/a,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清洁生产水平与总量控制

5.1清洁生产水平

拟建工程以煤、污泥、浆渣、沼气为原料,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集中供热,有效地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了污染物产生,并通过提高废物资源化水平,基本达到了企业增效、节能、降耗、减污的清洁生产目标,从而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参照《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的清洁生产指标,本项目属于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5.2污染物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水通过包装纸板工程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COD和NH3-N的量分别为14.53t/a和0.163t/a,因此本次评价核算的废气中SO21231t/a、氮氧化物1114t/a、烟尘346.59 t/a,粉尘23.052 t/a、汞0.037 t/a。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技术方法》进行核算的SO2总量控制指标为1235.68t/a,NOx的总量控制指标为1235.68t/a。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14.53t/a、氨氮0.163t/a、SO21235.68t/a、NOx1235.68t/a、烟尘346.59 t/a,粉尘23.052 t/a、汞0.037 t/a。由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项目环评时,没有将本项目的废水量纳入考虑,因此本次评价核算的废水中的COD和氨氮排放指标,以及废气中的SO2和NOx指标均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指标则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需要给出总量指标来源。

6第一次网上公示情况

环评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与建设单位一道分别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公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的初步信息公示,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7综合评价结论与建议

7.1综合评价结论

湖北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公安县杨家厂镇热电联产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规定,项目厂址符合《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和《公安县供热专项规划(2014-2030》的要求,同时满足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的规划和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要求。

本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到位还需要配套的灰场同步建设完成,以及项目运行依托的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意见、废水排放去向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及洪水影响分析论证最终是否可行等结论作为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的支撑,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需完成与本项目环保达标排放紧密关联上述相关论证可行且手续完备、确保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所确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才具有环境可行性。

7.2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在完全落实好本次评价要求的措施外,还需尽快完成下述工作:

(1)尽快完成土地审批手续,且最终审批的占地范围红线与本次评价相符;

(2)由公安县政府主导尽快完成项目所处区域的洪水影响论证报告,明确项目建设对分蓄洪区的影响及分蓄洪区蓄洪时对项目的影响,便于进一步论证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3)尽快完成本项目依托的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和排污口论证的许可;确保本项目建成能够运行;

(4)鉴于项目投产后产生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量较大,建设单位需积极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确保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5)鉴于本次评价不含项目配套的灰场内容,作为本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单位需按照承诺尽快完成灰场的报备和建设,确保与本项目同时投入运行。

二、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

联系人:邓经理

电话:0716-5110906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87860268

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5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洪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

概要: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荆州洪湖市小港农场,本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机械炉排炉型垃圾焚烧炉,配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帝豪景城C2-3402室

邮编: 433299

联系人:刘小虎

联系传真:0716-2210877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石睿

传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sr5691@csepdi.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公众参与;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环评单位在完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初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将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hbepb.gov.cn)及评价单位网站(www.csepdi.com)进一步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空气、水、噪声等环境影响的意见;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进一步信息公示提到的截止日为止,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回复意见处理情况。您的意见将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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