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XMZB-WZ1503-191、196、198、201、202、206、207、211、214、215、217、222、225、227、231、233、235、236、239、240、241、242、245、246、250、253项目接受代理外,其余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集成产品中的组部件不受本条款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备注处注明“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标书费”。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尽量于2015年6月15日17:30前完成标书费电汇支付。
4.4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15年6月19日(17:3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于2015年6月29日14:30-17:00或2015年6月30日8:30-10:30(北京时间)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福建省电力职业技能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洛滨北路)知行楼D座5楼大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投标人标书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 0142 1000 3584
收款人名称: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40号
邮编:350003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联 系 人:邱春华 电 话:0591-87024961 传 真:0591-87024859
9.特别提醒事项
9.1 关于投标人业绩填报的重要说明。
★填写说明:
1、请根据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填写“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若招标公告要求业绩达到一定的数量,则在业绩表中填写“合同数量(单位)”;若招标公告要求业绩达到一定的金额,则在业绩表中填写“合同金额(万元)”】;
2、投标人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提供的业绩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可:
①业绩表中的数量(金额)满足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将合同数量(金额)最大的三项业绩填写在业绩表的第1~3行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上的数量(金额)必须与业绩表中的数量(金额)一致】;
②业绩表及合同中的数量(金额)均满足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
3、招标公告中的供货业绩及运行业绩要求均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时间点。
4、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填写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表格式:
9.2 本批次中部分项目设置投标价格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3 投标文件中“商务支持证明文件”、“技术支持证明文件”需包含的资料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 条款”。
9.4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预定于2015年6月26日23:00时至2015年6月28日7:00时(北京时间)进行系统更新部署,在此期间电子商务平台将停止服务,此时间段内系统无法访问,请各投标人提前安排好投标文件编制上传等相关工作。
2015-6-9
本次标书售价和货物需求较多,详情点击http://ecp.sgcc.com.cn/html/project/014001001/9900000000002600127.html
原标题: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