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示关于大庆对山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项目名称:大庆对山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1,北纬4642建设单位: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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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厅审批4个风电项目环评文件(附文)

2015-06-09 11:0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示关于大庆对山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项目名称:大庆对山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1′,北纬46°42′

建设单位: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1′,北纬46°42′。新建1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电机组和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35kV箱式变电站,总容量为49.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采用80m,以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光缆的方式接入红骥风电场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长11.63km,埋深1m。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长10.08km,宽4.5m。本项目不设取、弃土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采用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要控制车速、严禁鸣笛。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施工厂界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与道路修建;开挖的土方要及时回填,尽快恢复地表植被;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苫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建筑材料堆场及混凝土搅拌处定点定位并防尘措施。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澄清回用于工程;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工程挖方回填,无永久弃土;建筑垃圾统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外运。

(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使项目对土地的扰动达到最少程度;对施工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绿化。项目施工不设置取、弃土场及拌合站,借方均外购。基坑开挖的临时土方遇雨季或大风天气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撒播草种恢复植被。场内检修道路沿风电机点位走向布设,砂石路面。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绿化覆植。

(四)防沙治沙可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施工期要尽量保护周围的地表植被土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

(五)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喇嘛甸草原自然保护区,保护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施工营地设置远离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设置远离基本农田保护区。在靠近基本农田保护区处施工时经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材料临时堆放时用苫布覆盖,并用彩钢板将施工营地围挡,防止雨水径流或大风将堆放物代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保护区造成影响。

(六)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防止对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七)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更换的变压器油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变压器底座处设置防渗事故池,采用基础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变压器油。

(八)本项目风机光影长度为249米,场址600米范围内现没有居民住宅,不得在影响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点。

(九)本项目依托红骥风电场鸟类观测站对鸟类进行观测,结合观测结果,制定停机预案,确保迁徙鸟类不受到影响。

(十)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要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工程用地区域的环境特征调查。在施工计划中应适当计划设备运输道路,以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施工中应考虑保护生态和避免水土流失,合理组织施工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监理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水保设施、环保设施等各项保护工程同时完成。竣工后,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完成情况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和水保主管部门。

(十一)本项目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中的对山风电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黑环函[2015]70号)。本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应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合。

拟批复意见:

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大庆红骥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1′,北纬46°43′

建设单位: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1′,北纬46°43′。项目拟安装1 台单机容量为1500kv的风电机组和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v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35kv箱式变电站,总容量为49.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采用80m,25台风力发电机组以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光缆的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长20.2km,埋深1m。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方式接入500kv大庆变母线,线路长度约19.5km。升压站分设生产区与生活区。生产区包括35kv配电装置室、220kv室外配电装置、室外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用地及道路广场。生活区建设综合楼1座、车库及泵房等。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长15.2km,宽4.5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两边加排水沟。新建进站道路长0.88km,宽6.5m,采用水泥路面。升压站内新建1口出水量为5t/h的水井,并设1座水泵房。新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一级处理工艺,配套建设250m3污水储池一座,站内供暖采用电采暖。建设鸟类观测站一个,与《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中的其它风电场共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采用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要控制车速、严禁鸣笛。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建筑料场集中堆放、采用苫布覆盖;封闭运输,运输道路路面定期洒水,挖掘的土方及时回填,平整绿化。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1.0mg/m3的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排入防渗储池,简单沉淀后降尘。施工过程中暂时堆放的堆土点采取先挡后堆的形式,并用草帘覆盖;地表开挖时把表层50cm的表土集中存放,在回填完成后及时平整压实,恢复植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废金属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使项目对土地的扰动达到最少程度;对施工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绿化。项目施工不设置取、弃土场及拌合站,借方均外购。基坑开挖的临时土方遇雨季或大风天气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撒播草种恢复植被。场内检修道路沿风电机点位走向布设,砂石路面。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绿化覆植。

(四)防沙治沙可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施工期要尽量保护周围的地表植被土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

(五)施工期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绕避喇嘛甸草原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保护保护区内生态环境。

(六)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防止对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升压站内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封闭措施,场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七)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至化粪池沉淀,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冬季储存于250m3防渗储池,夏季回用于绿化。

(八)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更换的变压器油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变压器底座处设置防渗事故池,采用基础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变压器油。

(九)本项目风机光影长度为254米,场址500米范围内现没有居民住宅,不得在影响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点。

(十)优先选用屏蔽效果好的电器设备。加强房屋墙体厚度、站区围墙高度、绿化带等措施来屏蔽、吸收电磁辐射,减小户外的电磁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要特别关注绝缘子的几何形状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对变电站进行合理布置,通过距离衰减,以减小站区围墙外的电磁场强度及无线电干扰;在安装高压设备时,应保证站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对线路架设应当采取避让摆动、抬高等防护措施,输线采用绝缘效果好的导线,减少电磁辐射的影响。运行期220kv升压站以及220kv输电线路下的电场强度和工频合成磁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十一)采取有效驱鸟措施,使鸟类在飞行过程中能及时分辨安全路线,减少碰撞风机机会。对鸟类进行观测,结合观测结果,制定停机预案,确保迁徙鸟类不受到影响。

(十二)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要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工程用地区域的环境特征调查。在施工计划中应适当计划设备运输道路,以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施工中应考虑保护生态和避免水土流失,合理组织施工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监理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水保设施、环保设施等各项保护工程同时完成。竣工后,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完成情况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和水保主管部门。

(十三)本项目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中的红骥风电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黑环函[2015]70号)。本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应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合。

拟批复意见:

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大大庆宏伟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743°,北纬46.512°

建设单位: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743°,北纬46.512°。项目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和1 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35kV箱式变电站,总容量为49.5MW。风电机组轮毂高80m。本期风电场不新建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变220kV母线,线路长度35km。25台风力发电机组以3回35kv集电线路以地埋光缆的方式接入大庆银浪风电场22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新建场内检修道路13.8km,宽4.5m。新建进站道路1.5km宽4.5m。均为砂石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采用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要控制车速、严禁鸣笛。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施工厂界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与道路修建;开挖的土方要及时回填,尽快恢复地表植被;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苫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建筑材料堆场及混凝土搅拌处定点定位并防尘措施。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澄清回用于工程;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工程挖方回填,无永久弃土;建筑垃圾统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外运。

(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将施工范围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使项目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对进场道路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全面整地;站区四周设置浆砌石挡土墙,站区内设置雨水排水沟,站外设排水管,对站区土地进行表土剥离防护,施工结束后进行全面整地以便绿化;对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妥善处置。输电线路区域和风机基座区域,水土流失以塔型支架和基座为圆心,呈点状分布,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基坑开挖的临时弃土遇雨季或大风天气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撒播草种恢复植被。新建风场内道路沿风机点位布设,道路为砂石路面,道路施工不设置取弃土场,道路的填方全部利用风机基础的挖方,道路施工不设置拌合站等施工场地。道路和风机建设施工前,根据近期鸟类观测站观测结果分析是否影响鸟类迁徙,并与林业部门沟通,识别是否涉及国家级保护树种,如若涉及上述情况,须调整道路走向和风机点位进行避让。

(四)防沙治沙可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施工期要尽量保护周围的地表植被土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

(五)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喇嘛甸草原自然保护区,保护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禁止散排。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等集中堆放,及时清理,防治污染保护区环境。

(六)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防止对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七)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更换的变压器油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变压器底座处设置防渗事故池,采用基础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变压器油。

(八)本项目风机光影长度为247米,场址1000米范围内现没有居民住宅,不得在影响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点。

(九)本项目投产后,应采取有效驱鸟措施,使鸟类在飞行过程中能及时分辨安全路线,减少碰撞风机机会。根据鸟类观测结果,根据天气预报和观测情况制定停机预案,以确保大量迁徙鸟类不受到影响。

(十)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要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工程用地区域的环境特征调查。在施工计划中应适当计划设备运输道路,以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施工中应考虑保护生态和避免水土流失,合理组织施工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监理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水保设施、环保设施等各项保护工程同时完成。竣工后,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完成情况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和水保主管部门。

(十一)本项目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中的宏伟风电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黑环函[2015]70号)。本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应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合。

拟批复意见:

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大庆银浪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6′,北纬46°33′

建设单位:黑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24°46′,北纬46°33′。项目拟安装1 台单机容量为1500kv的风电机组和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v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35kv箱式变电站,总容量为49.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采用80m。新建220V升压站一座,以单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变母线,线路长度约35km。25台风力发电机组以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光缆的方式接入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长20.7km,埋深1m。新建场内检修道路18km、宽4.5m,进站道路1.5km、宽4.5m,均为砂石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采用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要控制车速、严禁鸣笛。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建筑料场集中堆放、采用苫布覆盖;封闭运输,运输道路路面定期洒水,挖掘的土方及时回填、平整绿化。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1.0mg/m3的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排入防渗储池,简单沉淀后降尘。施工过程中暂时堆放的堆土点采取先挡后堆的形式,并用草帘覆盖;地表开挖时把表层50cm的表土集中存放,在回填完成后及时平整压实,恢复植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废金属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使项目对土地的扰动达到最少程度;对施工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绿化。项目施工不设置取、弃土场及拌合站,借方均外购。基坑开挖的临时土方遇雨季或大风天气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撒播草种恢复植被。场内检修道路沿风电机点位走向布设,砂石路面。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绿化覆植。

(四)防沙治沙可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施工期要尽量保护周围的地表植被土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

(五)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喇嘛甸草原自然保护区,保护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施工营地设置远离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禁止散排。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等集中堆放,及时清理,防治污染保护区环境。

(六)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防止对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升压站内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封闭措施,场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七)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至化粪池沉淀,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冬季储存于250m3防渗储池,夏季回用于绿化。

(八)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更换的变压器油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变压器底座处设置防渗事故池,采用基础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变压器油。

(九)本项目风机光影长度为252米,场址4200米范围内现没有居民住宅,不得在影响范围内新建环境敏感点。

(十)优先选用屏蔽效果好的电器设备。加强房屋墙体厚度、站区围墙高度、绿化带等措施来屏蔽、吸收电磁辐射,减小户外的电磁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要特别关注绝缘子的几何形状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对变电站进行合理布置,通过距离衰减,以减小站区围墙外的电磁场强度及无线电干扰;在安装高压设备时,应保证站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对线路架设应当采取避让摆动、抬高等防护措施,输线采用绝缘效果好的导线,减少电磁辐射的影响。运行期220kv升压站以及220kv输电线路下的电场强度和工频合成磁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十一)本项目鸟类观测工作依托大庆红骥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建设的鸟类观测站,根据观测结果,制定停机预案:以确保迁徙鸟类不受到影响。

(十二)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要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工程用地区域的环境特征调查。在施工计划中应适当计划设备运输道路,以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施工中应考虑保护生态和避免水土流失,合理组织施工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监理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水保设施、环保设施等各项保护工程同时完成。竣工后,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完成情况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和水保主管部门。

(十三)本项目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中的银浪风电场,《大庆市让胡路区红骥、银浪区域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黑环函[2015]70号)。本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应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合。

拟批复意见:

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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