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村~林村220kV送电工程建设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71-5773921(兼传)
三、电子信箱:gxhbfsc@163.com
四、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管理处,邮编:530028
五、联系人:吴易超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3日
雷村~林村220kV送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县、西乡塘区,建设内容为:(1)新建雷村~林村220kV线路,按单、双回路架设,路径全长 30.8km,其中单回路长30.1km,双回路长0.7km,共使用杆塔87基。(2)220kV 雷村变扩建220kV 林村出线间隔1 回;220kV 林村变电站扩建 220kV 雷村出线间隔1 回。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08年1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桂环管字〔2008〕2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宁市。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496.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2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7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8年1月起开工建设,2009年3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项目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调查及现场核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
项目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生态环境良好。
(二)电磁环境
所有监测点位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规定的4kV/m和0.1mT的推荐标准要求;0.5MHz频率时所有监测点无线电干扰测量值均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3dB(μV/m)标准。
(三)声环境
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水环境
线路运行时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附件:
原标题:雷村~林村220kV送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