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生态经济是指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型生态产业,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降低对生态环境破坏,建立具有良好经济、生态效益的产业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高度。中央最近提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行动纲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引领作用的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广西是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加快发展尤为迫切,必须要用发展的观点去处理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关系,通过发展生态经济去实现转型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统一,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经济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子。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我区生态经济发展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期2015至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生态经济发展成效
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落后产能淘汰如期完成,部分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取得显著成绩。制糖企业实现热电联产,综合循环利用居全国先进水平;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化工主要副废产品实现全部回收循环利用;9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实现余热发电;“城市矿产”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初具规模;桑蚕资源多层循环利用新型产业链初步形成;甘蔗、桑蚕、水稻种植和养殖业初步探索出循环发展模式;林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南宁、梧州两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被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南宁、钦州、梧州被列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新型生态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持续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占经济总量比重超过6%;核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生物工程及制药一步壮大;新能源汽车开始起步;新型墙体和装饰材料初具规模;休闲农业、观赏农业、循环农业、林下种养等生态农业取得较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建成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建设示范园区,柳州汽车产业、玉林装备制造、百色生态铝等3个产业基地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成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寨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确定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田东工业园区和合浦东园家酒厂入选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自治区一批工业园区实行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
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成效
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及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山清水秀生态美”成为广西一大品牌。崇左白头叶猴、大桂山鳄蜥等5处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选“2013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北海滨海、桂林会仙等13个国家湿地公园加快建设。自治区一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加快建设。75个县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全国8个石漠化省区中石漠化面积减少最多的省区。资源、恭城等7个县列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南宁、柳州、桂林、百色、北海市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南宁、柳州、梧州、玉林、贺州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玉林市、富川县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环境保护。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水平,95%以上的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珠江流域广西重点河流断面整体水质达标率保持10%;澄碧湖、龟石等重点水库水质优良。北部湾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九洲江、贺江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清洁生产有效推进,全面完成国Ⅵ标准柴油升级推广,重点行业企业除尘设施改造推进顺利,城市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超额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防控区和非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排放量和污染削减量显著减少。
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土地和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取得新进展,以“小块并大块”为代表的土地整理X万公顷,农村“空心村”、“空壳村”宅基地整理X公顷,矿山等废弃土地利用X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X公顷,低丘缓坡造地X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增加值、产值、投资强度分别达到X。全区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为X,矿山开采复垦率X。水资源节约利用成效显著,全区用水总量低于年度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4.3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6。能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加大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每千瓦时火力发电煤耗降低X克,实施峰谷电价,鼓励需求侧节约和科学用电,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机、家用电器、节能灯等产品。
四、节能减排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面完成“十二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目标任务。国家确定的“万家企业”提前两年超额完成节能任务。水泥、钢材等部分工业品单位产品能耗优于国内领先水平。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有色、淀粉、造纸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十二
五”目标任务。
五、“美丽广西”活动
“清洁乡村”活动圆满结束,“生态乡村”活动顺利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池塘沟渠淤泥清理、田园污染物清捡、乡村污染严重小企业关闭、水源地污染源排污口取缔、清洁水源和村屯污水处理建设等取得显著成绩,乡村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农民群众环境意识普遍增强。“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村屯绿化”三化建设加快推进。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经济发展缓慢
我区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粗放发展模式特征仍然明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显滞后,新型生态产业和新型业态发展缓慢。资源型产业比重高达70%,其中高耗能产业近40%,结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
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老城区管网改造严重滞后,收集率偏低,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低,管网渗漏问题严重,地方政府拖欠污水处理费时有发生,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污泥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推进任务艰巨,运营机制尚未建立,人才技术缺乏。
二是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收运体系不健全,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处理场存在先天设计、施工、采购等方面的缺陷,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不高,填埋方式为主,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三是城市地下管网投入少、历史欠账多,水平低、体制和权属复杂、管理差,底数不清,安全隐患突出。四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多头管理,薄弱环节多,保护不到位,政策难以落实,一半设区市和多数县无备用水源,水源安全威胁大,水源地水质普遍超标而且比较严重;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和集中供给任务繁重,没有建立良性的运行维护机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和保障水平低、隐患大,缺乏维修养护经费,供水设施没有发挥效益。五是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生态系统逐渐退化。
三、能源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建设用地集约效率低,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低,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
四、体制机制不完善
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有待健全。部分领域体制障碍依然严重,如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困难,新能源汽车推广体系不完善,生态经济创新动力不足,缺乏政策扶持,金融服务支撑力度不够,财税引导亟待加强。指标体系、考核评价以及激励制度尚未建立。
第二章 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机遇
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途径,机遇挑战并存,意义重大。从国际发展看。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给我们深刻启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成为全球共识。经济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国内发展看。中央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我国经济正处于新常态下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时期,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区内发展看。2014年12月,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2015年与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发展战略形成共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型生态经济逐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利用、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美丽广西”活动深入开展,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大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节 主要挑战
我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繁重,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
经济结构转型难度大。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工业中高消耗高排放资源型产业占比高。传统产业转型难度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不多,创新动力不足。能源资源约束增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资源消耗呈刚性增长,而我区缺油少煤无气,能源资源保障不足,成本高,国家实行能源“双控”政策,进一步挤压发展空间。
气候环境压力加大。完成应对气候变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任务艰巨。江海湖泊水体质量呈现下降趋势,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增大,氨氮、氮氧化物减排任务难以完成,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生态环境矛盾逐步积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愈发突出。科技支撑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尤其是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技术水平不高,产业化程度低。投入不足,人才匮乏。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要求,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构筑生态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美丽广西”,推动绿色经济、有机经济、循环经济一体发展,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同步建设,加快把生态产业打造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经济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园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和生态园区,实现存量优化、增量壮大、提质增效。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改变政府投入生态建设为主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以需求为导向,按产业化规律,依靠专业服务、质量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推动生态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改革传统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推进产业发展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工业与智能化改造相结合,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城乡建设与民族文化相结合。坚持示范带动。继续实施生态经济示范工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发展格局。整合资金、整合政策、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我区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结合本届自治区人民政府任期工作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提出以下发展目标任务。
一、2017年目标
全区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和区域发展定位的开发格局,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生态产业形成较大规模。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生态文明优势更加突出。
到2017年,运用生态理念对铝、有色金属、糖、石化、冶金、水泥、火电、造纸、纺织皮革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取得明显成效,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开发、新型建材等新型生态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50%以上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自治区级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
生态经济对全区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污染治理贡献大幅度增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单位GDP能耗降至0.68吨标煤/万元,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2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比重19%,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1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趋好,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于7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高于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90%;新建绿色建筑比例20%;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森林覆盖率62.9%;活立木蓄积量7.4亿立方米。
二、20年目标
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成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生态经济主导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主导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生态安全、城乡协调格局。到20年,生态经济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和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建成一批重大生态经济建设工程,全部国家级园区、30%自治区级园区完成生态化改造,自治区级园区全部实施生态化改造。
生态经济对全区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污染治理起主导作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单位GDP能耗降至0.61吨标煤/万元,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3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比重2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9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水平。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8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各设区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达到92%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大于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意识理念深入人心。森林覆盖率64%,活立木蓄积量8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8%;新建绿色建筑比例40%,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10%,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山清水秀生态美”品牌优势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重点抓好四大任务: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按生态工业要求,以循环经济和延长产业链为抓手,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铝、有色金属、糖、石化、冶金、水泥、火电、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皮革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培育发展科技含量高、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紧密、经济效益好、有利于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的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型建材、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型产业园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生态基础设施是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生态产业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在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供水工程、自然保护区设施、天然气县通等方面加大投入,为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撑条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从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我区新的综合实力和竞争新优势。以人为本,满足人民渴望呼吸新鲜空气、喝上洁净水的愿望。科学合理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实施力度,强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和珠江防护林工程,积极推进江河流域、近岸海域、尾矿污染治理,还老百姓一个蓝天碧水。
构筑生态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美丽广西。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加快生态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便捷交通,加强城市政建设,净化城市空气和水质,提高设区市的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以“绿色城镇、智慧城镇、人文城镇、特色城镇”为目标,建设生态宜居城镇。第四章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第一节 优化生态产业布局
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思路,在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左右江革命老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部署下,优化生态产业发展布局,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发展格局。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在石化、冶金、能源等行业实行生态化升级改造,按生态理念发展船舶、装备制造、海洋工程等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及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西江经济带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的要求,以沿江产业园区为载体,大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进汽车、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有色金属、新型建材等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左右江革命老区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节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按照园区化、循环化要求,运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改造传统产业,强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按“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动生态铝、有色金属、稀土、糖、石油石化、冶金、水泥、火电、造纸及木材加工、纺织皮革等重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企业竞争力。
一、生态铝
以百色生态铝基地为重点,构建“铝土矿→氧化铝→煤电铝结合→铝水→铝深加工→废铝回收利用”、“铝土矿采矿→洗矿→生态复垦”、“氧化铝→赤泥→元素回收→建筑材料”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发展大型铝板材、航空和轨道交通铝材、铝轮毂、铝合金缸体缸盖、铝箔、铝导线等。深入开展发电企业与铝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加快建设百色区域股份制电网,推动云南水电、贵州煤电等合作建设跨省铝工业合作园区。加快推进崇左、贵港铝土矿生态开发。
二、有色金属
河池。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进以锡、锑、钨、铅、锌、铟等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企业搬迁入园改造提升,形成“采-选-冶-深加工”为基本框架的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污染
物排放。以市场运作为主重点抓好大任、南丹等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沿海沿江。依托防城港、北海、梧州、玉林、崇左等现有铜镍产业基础,以能耗强度、能耗总量、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合理发展配套产业,大力发展铜镍精深加工,加快形成沿海沿江配套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生态型铜镍产业基地。加快梧州、玉林“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有色金属项目建设。
三、稀土
依托大集团、大企业,按照“一中心两基地”产业布局,加快南宁稀土产学研和运营中心及贺州、崇左两个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稀土分离提取和深加工,加快形成稀土永磁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稀土合金及新材料产业链。规范玉林、贵港、梧州等稀土开发。加快公路、铁路压矿抢救性开发。
四、制糖
以绿色发展为指导,以提高产品和企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加大科研攻关,培育系列高产高糖抗虫抗旱甘蔗品种,为高产优质奠定基础;以土地经营权改革和流转为动力,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土地整理为手段,大力推进糖料蔗连片种植,建设5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料蔗示范基地;加大蔗田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完善蔗田水利灌溉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农业机械化三年行动计划,尽快实现甘蔗生产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积极研发生产精制糖、功能糖、药用糖等高附加值产品,探索甘蔗产业向生物化工、生物质能源等方向转变,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五、石油石化
石化。加快推进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努力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钦州石化基地和铁山港石化基地建设,按炼化一体化和延长产业链要求,加快钦州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发展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塑料、精细化工等深加
工产品。抓紧规划布局纺织等下游深加工产业园。开工建设北海炼化油品升级工程,研究利用北海液化天然气上岸工程发展天然气化工。加快推进钦州港三墩作业区扩区二期和防城港企沙离岸岛前期工作,为把我区沿海打造成国家重点石化产业基地创造条件。
化学工业。围绕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清洁安全生产,支持化肥、氯碱、特色精细化工、橡胶加工、林产化工、农药等行业改造升级,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市场适销对路产品。
六、冶金
柳州钢铁基地重点在巩固提升传统产品基础上,开发镀锌板、镀锡板、热轧中厚宽钢带、机械和汽车用高强度钢等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加快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围绕汽车、造船、海洋工程、轨道交通、钢结构、压力和管道用钢以及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领域延伸上下游产业链。钢铁行业要推动余热余压、固体废物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焦炉、高炉、转炉副产煤气回收利用和各工序余热余压发电,鼓励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鼓励转炉渣、含铁尘泥、氧化铁皮回炉烧结,利用高炉渣、转炉渣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推动利用焦油、焦炉煤气、粗苯等焦化副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铁合金行业根据不锈钢、特殊钢快速发展的要求,加强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提高锰系深加工、镍铬合金等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稳步推进不锈钢、合金钢、特殊钢产业的发展。扩大电解金属锰、电解二氧化锰、四氧化三锰、锰锌软磁铁氧体、20系不锈钢、无汞碱锰电池、锰酸锂等深加工产品生产能力,做大做强锰深加工产业。
七、水泥
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合理控制产能总量,进一步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新增产能主要建设粉煤灰、钢渣、矿渣、煤矸石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协同处理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等。
八、火电
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提高新建机组准入门槛,鼓励在热负荷集中的园区和城区发展“以热定电”热电联产项目。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机组,提高燃煤发电机组效率。对现役机组进行节能改造,完成国家下达我区的现役机组节能改造任务,现役机组一律按规定完成脱硝改造。优化电力调度,在保证核电和水电量调度基础上,优先安排火电能耗排放先进的机组电量上网。鼓励火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
九、造纸及木材加工
造纸。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制浆造纸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制浆造纸企业较多的地方要逐步引导企业进入园区。加快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在建项目建设,合理利用非木纤维制浆造纸,科学布局废纸再生利用加工。现有制浆造纸企业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生产先进工艺。造纸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延伸产业链。支持营造原料林基地、制浆、造纸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绿色生产和经营模式,形成以纸养林、以林促纸、林纸结合、林浆纸协同发展的格局。
木材加工。大力推动林板家具一体化,以拳头产品为龙头,努力做到生产规模化、原料自给化、产品精深化、物流专业化,上中下游产业结合,集群发展。培育以南宁、贵港、玉林、梧州、钦州、贺州为中心的人造板产业集群,以南宁、柳州为中心的板式家具集群,以东兴、凭祥为中心的红木家具集群。引导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入园进区,提升园区产业配套能力,增强园区集聚功能,实现木材加工业绿色循环发展。
十、纺织皮革
纺织。推动茧丝绸业由资源加工型向生态制造型转变。重点推进织绸、印染和丝绸深加工,形成全产业链。应用国家推荐的缫丝废水深度处理及循环回用综合技术,加强缫丝废水治理;合理布局丝绸印染工业园,培育和扶持一批集蚕茧生产、收烘、缫丝加工农工贸一体化的茧丝生产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引进织绸和服装加工企业。茧丝绸业要注重循环发展,着力抓好桑杆、桑叶、桑椹、蚕沙、蚕蛹等的综合利用。
皮革。制革工业必须坚持集中布局的原则,重点建设贵港制革工业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开始减少铬的用量,实现铬回收循环利用,把铬排放降到最低限度,严格处理制革固废。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链招商,引导制衣、制鞋、汽车装饰用革、箱包等皮革深加工等向园区集聚发展。
第三节 发展新型生态工业
发展新型生态产业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新型建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型生态产业,使之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配套完善零部件供应,着力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建立自主研发体系,大力示范推广,逐步打造我国区域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客车。重点推进城市公交车发展,支持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拓展电池电容复合型、电液混合纯电动城市客车优势,加快发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支持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纯电动、混合动力城市小公交。
乘用车。重点推进家庭用车、出租车和公务用车发展,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研发纯电动轿车、纯电动微型客车、纯电动及混合动力多功能乘用车等产品,并加快产业化。
商用车。重点推进区域物流用车,环卫、机场和邮电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的发展;支持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发展纯电动货车、客货车、城市垃圾车、观光车和邮政
转运车等产品。动力电池。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新型结构和大容量密封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蓄电池、超级电容器、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液压/气压储能装置等,加快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建设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自主研发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全力推进产学研融合,研究开发和引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建立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电机等标准机构,跟踪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衔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的检测、评价和研发平台。示范推广。选择南宁、柳州、桂林三市,通过市级立法推广,采用灵活有效的政府补贴方式和错峰优惠电价,鼓励社会资本充分利用加油加气站、停车场、街道停车位、修理厂、居民区等建设公共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系统,以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示范推广,逐步引导公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努力争取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显著降低一次性化石能源的比重,为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和我国203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作出贡献。
核电。建成投产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已经列入国家规划的白龙核电站、桂东(平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获国家核准开工,同时做好其他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力争到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340万千瓦,占全区电力总装机容量7%。
水电。加快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开展龙滩水电站二期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落久、洋溪、瓦村等水电综合开发。
风电。重点在桂东北、桂东南等布局建设风电项目,解决体制和技术瓶颈,加快风电基地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提高风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力争到20年全区风电装机30万千瓦以上,占比超过6%。太阳能及其他。积极推进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鼓励支持开发生物质能,大力发展生物制油、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推进养殖小区、农村联户及大中型沼气建设,探索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到20年光伏及生物质发电装机20万千瓦左右,占比约4%。
三、节能环保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提高技术装备、产品、
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实施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重点节能环保装备。重点研发和引进:工业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难采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废旧汽车电器五金拆解加工等技术装备,以及环卫机械、高效节能燃煤锅炉、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等设施装备。主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河池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南宁。重点发展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分选、机动车尾气后处理以及新型高效环保材料和环境监测技术等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形成以南宁为中心的节能和环保技术研发、节能产品开发、节能环保服务和洁净产品设计生产的复合型产业集群。柳州。围绕钢铁、化工、电力、水泥、制糖、造纸等优势产业,发展工业节能、污水处理等专用设备生产,开展燃煤烟气脱硫脱硝和二氧化碳减排一体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制造。桂林。重点发展节能环保监测仪器产品研发制造,主要研发生产便携式、车载式、自动在线检测设备,以及样品采集、处理和分析评价等仪器设备。梧州、贺州、河池分别重点发展与“城市矿产”再生资源利用、碳酸钙产业和建材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相关的节能环保设备。节能环保服务业。改革创新和培育多元化规模化节能环保服务中介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市场化运作,发展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推行合同能源、合同环境管理服务方式,重点在节能评估环境评价、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承建、污染治理、环境修复、节能和环境监测等方面实现突破,广泛开展节能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
四、生物制药
我区生物资源丰富,道地特色药材众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基础,努力打造成为我国南方民族药基地和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
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积极研发抗肿瘤、抗病毒、心脑血管、糖尿病、提高机体免疫能力等生物制药产品,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到2017年,培育3-5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集团),全区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工业增加值120亿元。到20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成为我区首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布局。依托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市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集群发展医药工业,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桂林三金和梧州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发展玉林、靖西中草药交易市场。重点支持特色名优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超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企业。研究开发。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广西药用植物园和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等,加强地方特色药材、壮瑶医药等研发,推进我国南方民族药基地、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以及大宗道地珍稀濒危动植物繁育研究及基地建设。
五、新型建材
以打造千亿元碳酸钙产业为重点,在矿山开采、石材切割粉碎、粉尘收集处理、中水回用、边角料综合利用等方面做到绿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园区化、循环化。抓住产业转移机遇,在贺州、梧州、贵港、来宾、南宁等地区建设产业基地,重点按产业集群全产业链方式发展天然石材、人造石材、轻重钙粉以及造纸、原油开采、涂料、道路标识等填充料,注重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建筑灌浆料、纳米材料、化妆品、日用品、医药品等产品。建筑陶瓷和日用陶瓷注重以节能降耗减排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开发高档产品,充分利用固体废弃物发展保温、防火、防水等新型绿色建材。
六、高端装备制造
深入实施国家“中国制造205”制造业升级版战略,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航空、卫星应用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航空、卫星应用装备。加强无人航空测绘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及航天关键零部件的开发,重点突破机载、星载的高速、智能化处理技术及高效压缩与抗干扰传输技术,促进无人机在国土测绘、减灾防灾、公众生活中的应用,促进广西优势资源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航空及应用。重点开发各类无人机等航空装备,并发展配套设备产业;支持发展航空运营支持、维修、飞行和保障等航空工业服务产业。引进外资和技术,积极努力打造通用小飞机、直升机制造基地。卫星及应用。发展继电器、电连接器、特种开关、功能组件等航天装备零部件。通过自主开发及引进,发展卫星地面设备,开发地面处理系统集成技术等;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推进卫星通信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应急通信等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卫星导航在金融、电力、通信、交通、农业、渔业等重点行业的应用。
轨道交通装备。抓住我区发展地铁、轻轨的机遇和铝产业基础,继续推进与中车集团合作,发展轨道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和服务业,建设轨道交通车辆的组装、维修服务基地及发展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建立健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证平台和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关键系统及装备自主化能力,打造我国面向东南亚市场的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海洋工程装备。针对南海油气资源及北部湾开发需要,通过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区北部湾地区重点发展大型修造船、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开发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特种运输船以及高端游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高精度数控机床和机加工中心为重点,突破关键智能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和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在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企业、工程装备企业等率先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技术,提高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水平。特色智能装备。加强现有特色装备制造,加快发展高速多色柔性版印刷机、3D打印材料、新一代智能齿科医疗器械、应用于家庭和农村的临床分析仪器、激光加工设备、超声波、离子束焊接设备以及与智能机床相匹配的CN系统、伺服驱动软件等“专、精、特、新”智能装备。
七、新一代信息技术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形成以我区为支点的中国和东盟信息枢纽,打造21世纪“信息丝绸之路”。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高我区工业整体竞争力。中国-东盟信息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多双边互联互通,在跨境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网络文化、北斗综合信息服务、金融信息平台、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等应用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华南区灾备中心,建立与中南、西南、华南及东盟各国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作体系。
信息技术新产品及应用。重点发展计算机、视听产品、可穿戴设备、北斗导航和遥感遥测产品,以及通信、电子元器件、电子原材料等。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在多领域多行业的应用。支持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行业发展、企业管理、社会管理等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注重推动信息安全服务业发展。
八、新材料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有色、冶金、石化、非金属等原材料工业水平,研究开发航空及轨道交通用材铝合金、汽车用铝合金、铟金属半导体、高效储能、稀贵金属、特种不锈钢、高纯石英玻璃、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稀土发光及抛光、超硬非金属合金、纳米金属和非金属等材料。
第四节 发展生态农林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促进与旅游业融合,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高农民收入和满足居民休闲养生健康需求,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发展生态种植
实施一批生态农业产业提升工程,运用有机绿色技术发展生态种植,推动构建农业投入品准入、生产过程档案记录、产品质量认证和可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绿色安全、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甘蔗循环产业提升工程。开展糖饲两用甘蔗示范试点,推进糖料蔗种植与牛羊养殖有机结合,构建糖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糖料蔗产业体系,因地制宜推广蔗叶、蔗稍资源化利用。蚕桑循环产业提升工程。加快蚕桑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引导传统桑树向饲料桑、食药桑、生态桑等多用途方向发展,推动桑枝、蚕沙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生产桑枝食用菌、蚕沙有机肥。探索开展
利用桑树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工作。果蔬茶叶循环产业提升工程。围绕“生态、高质、循环”的思路建设标准化水果、茶园、蔬菜等生产基地,注重发展果蔬采后预处理、预冷藏车间、冷链运输以及茶叶绿色加工等农业服务业。利用丰富光温资源发展冬菜生产。推广幼龄果园间套种模式。食用菌循环产业提升工程。利用丰富的秸秆、木屑资源和畜禽粪便资源,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采用“公司+农户+基地”模式,按全产业链建设一批食用菌培养基菌包供应、食用菌生产、培养基循环利用以及物流配送服务基地。
二、发展生态养殖
发展生态养殖,有助于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
畜禽养殖。以九洲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为示范,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清浊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鼓励深加工集成养殖模式,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一体化养殖业。
水产养殖。加快技术更新改造,发展设施渔业及浅海立体生态养殖;推广使用优质良种和安全高效配合饲料,集成标准化饲养、疫病防控、安全用药等关键技术;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实现养殖水域空间资源合理利用。鼓励利用鱼类、虾蟹、贝藻以及水产加工副产物,生产氨基酸、调味品、保健品等产品。鼓励利用稻田发展水产养殖,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对接,实现鱼、粮、果、菜协同发展。
三、发展生态林业
按照“让穷山恶水变青山绿水,让青山绿水变金山银山”的思路发展生态林业。
大力发展经济林。通过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调整树种结构,逐步调整松、桉、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培育发展珍贵和特殊林木,鼓励发展特色鲜明、经济效益好的油茶、八角、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将我区打造成为我国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亚热带珍贵树种基地、特色经济林基地。到20年,全区建成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186.7万公顷,新增珍贵树种基地20万公顷,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13.6万公顷。
推动公益林提质增效。实行最严格的公益林保护制度,严格采伐管理,有效保护公益林。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纯林通过补植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等方式,提升公益林整体质量,到20年,完成重点公益林纯林改造混交林5.3万公顷。
发展林下经济。通过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实施林下经济“十百千万”富民增收行动,实施品牌名牌战略,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牧等林下经济,强化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建设10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综合示范基地和10个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0家以上,林下经济发展面积530万公顷以上,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大力发展林业新兴产业。以生态公益林、国有林场为重点,城郊型为特征,打造富有我区特色的森林旅游产业,完成姑婆山、龙胜温泉、良凤江和大明山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景区晋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龙滩大峡谷、八角寨、大容山、大瑶山和林湖等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力争到20年全区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0处以上。重点打造核心的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区,构建连接国内外市场的花卉流通体系。按GAP标准建设一批中药材优质种苗繁育和种植基地,为我区生物医药工业提供道地中药材原料。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植物,推进规模化、基地化种植,创新发展生物能源新路子。探索新时期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和集中供气工程。
积极发展森林碳汇经济。总结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碳汇造林项目实施经验,探索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监测技术体系,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实施。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探索碳汇交易试点,拓宽碳汇造林融资渠道,引进世界银行、欧投银行等外资造林项目,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工作。2015-20年,每年营造碳汇林2万公顷以上,实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3.万公顷以上。
四、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支持利用畜禽粪便发展规模沼气生产和应用。推进蚕沙资源化利用,主攻方向是集中利用蚕沙生产生物有机肥,建设蚕沙沼气池生产沼气和沼肥,农户发酵处理蚕沙做肥料,力争到20年全区蚕沙无害化肥料化应用率达80%以上。
推动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柴生产高密度板材、培养食用菌和进行生物质发电等;推动利用竹业“三剩物”生产竹碳、活性碳、精制醋粉等产品以及进行延伸加工利用。力争到20年林竹“三剩物”利用率达9%以上。
第五节 发展生态服务业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表现形式。休闲、旅游、生态是新时期人们生活的新需求,休闲旅游与生态建设相融合是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增加收入、提供就业的重要途径。推进商贸服务和消费绿色化、树立低碳商贸流通是现代文明的要求。改变传统物流方式,节能减耗,构建绿色环保、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
一、发展生态旅游业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绿色化,支持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发挥各地特色,促进旅游与农业、林业、工业深度融合,开发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森林探秘、民俗文化、健康等旅游产品。建设大桂林山水观光、巴马健康养生、北部湾滨海度假、中越边关探秘、桂中民俗文化、桂东南宗教文化等六大生态旅游片区。发挥高铁经济效应,加快跨省旅游通道建设和旅游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和省市旅游开发合作,打造东兴—芒街—下龙湾、友谊关—谅山—河内环北部湾旅游圈、三江—黔东南—湖南怀化侗族三角旅游圈、都安—大化—南丹—环江—荔波瑶族民俗风情旅游圈、桂林—贺州—梧州—肇庆—广州山水风光旅游带。到20年,力争全区旅游业总收入达到5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超过4.5亿人次,基本建成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商贸流通业和加工贸易
树立绿色低碳理念,应用绿色技术,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鼓励企业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开设绿色产品专柜专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商贸流通新业态,构建城乡电子商务网络和快递配送体系。以绿色环保、便捷高效为核心,推进物流信息化、专业化、绿色化,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运转高效的示范物流园区。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精挑细选绿色、环保、低碳加工贸易项目,依托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等,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加工贸易;依托凭祥综合保税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边境口岸,重点发展面向东盟的高技术加工贸易。
三、发展新型生产性服务业
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支撑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等领域。鼓励制造企业将研发、物流、售后服务等非主流业务剥离,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服务企业或服务外包。鼓励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牌推广,产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向更高层次融合。重点在柳州、南宁等中心城市,选择汽车、钢铁、制糖、有色金属等作为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生态发展”新格局。
第六节 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以绿色化、生态化指导改造和建设各类产业园区,把现有园区改造成联合企业型、综合型、工农业复合型、“静脉”产业型园区;新建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区和打造主导型专业生态产业园区。以共生企业群为主体,以延伸产业链为主导,促进生产工艺纵向与横向耦合,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资源互为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废弃物集中处理,鼓励园区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园区生产性服务专业化、社会化。一、现有园区生态化改造铝工业基地。按国家生态铝产业实施方案要求,解决能源、土地等瓶颈问题,加大科研创新,加快建设进度,20年建成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
石化工业基地。按循环经济产业链要求,推进钦州石化基地和铁山港石化基地建设,提升油品质量,重点实施一批大项目,做精做深做优石化系列产品和纺织、塑料、橡胶、新材料等化工原材料,
发展原材料加工业。有色金属基地。河池有色金属基地重点全面推广采矿绿色安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修复等技术。按照选洗矿因地制宜相对集中,冶炼靠近电力负荷集中进园区,加工依托交通适当分散的要求,布局有色金属采选冶加产业。加快建成河池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示范基地。沿海铜镍基地按照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到有色企业内部循环发展和资源充分利用,外部关联企业就近利用矿渣等废弃物提取有价组分和发展新型建材等,做到“吃干榨尽”,减少排放。综合型园区改造。多元产业集中的园区重点实施综合性改造。要“补链”招商,促进产业横向耦合。促进园区内企业间进行能量、物质和信息等方面的重新集成,建立梯级利用渠道和机制。加强园区治理排放。工农复合型园区改造。通过工业体系的产业链延伸至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进一步带动农业和林业的循环发展。推进产业循环链接,形成跨产业、跨企业循环经济联合体,构建一、二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工农复合型生态产业体系。重点建设北海东园家酒循环经济示范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区、崇左湘桂糖业循环经济区、农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宜州)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蒙山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工业区。“静脉”产业型园区改造。以梧州、玉林龙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重点,加强对废旧汽车、废家用电器、废纸、废钢铁、废机电等废旧资源的再生利用,加快发展我区“静脉”产业。
二、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因地制宜采用“一区多园”和择址新建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新型生态产业园。
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以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制造为主导产业的生态产业园区,推进节能环保制造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南宁、柳州、桂林、梧州、河池、贺州等地按照“一区多园”方式建设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形成从技术研发、中试,到产业化的完整产业链。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以柳东新区为重点,在汽车城按“一区多园”方式,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总装为龙头,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混合动力总成等关键零部件、研发、检测平台、销售服务紧密配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支持南宁、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严格规划,集中布局,有序开发。继续完善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实“补链”项目、延长加工产业链,建设研发平台、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园区生态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快玉林龙潭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和海关、商检、卫生检疫等公共平台建设,加强龙头企业招商,以商招商,落实再生资源来源,科学规划精心布局,按市场规律打造产业链,形成规模发挥效益。
专业生态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冶金、化工、建材、火电等专业生态产业园区。冶金行业主导型。以防城港钢铁基地为重点,按钢铁产业循环发展要求,拓展钢厂功能,与有色、化工、发电、建材等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实现钢铁工业副产品的高效利用和钢铁产品加工集成,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一流、产业链条互补、资源高效利用的示范园区。以中信大锰为重点建设生态锰产业园,从绿色矿山开采、科学选矿、清洁物流、清洁生产、副产品和废弃物重复循环利用以及实现精深加工、延长产品产业链等方面打造新型锰业,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外向型锰矿深加工基地。化工行业主导型。以
鹿寨经济开发区为依托,以柳化搬迁为机遇,按生态理念规划园区,
按循环发展谋划项目,按清洁生产营运项目,按最严要求治理污染,打造成为化工行业生态发展的典范。建材行业主导型。创新体制整合园区,合并贺州西湾(平桂)工业区和旺高工业园,重点支持平桂管理区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以矿山绿色开采和修整复垦、天然花岗岩切割、花岗岩边角料资源化利用、人造花岗岩大理石、切割中水回用、石粉循环利用为主要内容,构建生态型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梧州藤县陶瓷产业园区加快实施炉窑煤改气工程,充分利用边角料、陶土等发展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实现循环利用规模化、产业化。火电行业主导型。继续完善贺州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造条件建设电厂二期,利用电厂粉煤灰建设水泥二期,支持协同消纳城市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电厂蒸汽建设啤酒二期,支持园区直供电试点,形成企业间闭合循环的产业链条;来宾河南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型热电联产基地,以火电企业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依托,以周边产业园区电解铝、制糖造纸企业为支撑,打造以能源主导型集中供热循环经济模式。
第五章 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目标,加快形成污水处理“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收集运输体系,升级改造落后设施,推广先进技术,确保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达到国家新的环保要求。一、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县级以上老城区管网建设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COD浓度。加快推进环保要求亟需提高标准、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出水质。建成“十二五”后两年计划实施的13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在西江、南流江重点流域的干流及主要支流的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地、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继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年,设区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分别达到90%以上和80%以上,南宁、桂林两市实现污水10%“全收集、全处理”,建设完成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50%以上的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厂。
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快设区市、污泥产生量大、污泥隐患严重地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年,设区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力争实现污泥“全收集、全处理、全处置”。
二、垃圾处理处置
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比重,加快建设南宁、钦州、贵港、玉林等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鼓励其它中心城市整合周边县生活垃圾资源,创造条件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市县生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体系建设,对垃圾历史临时堆放点和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存量治理。采取财政补贴和强制措施,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到20年,设区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5%以上,全区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收运能力80吨/日,完成全区所有存量治理;力争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供水设施建设
切实贯彻实施“水十条”和新环保法,以人为本,对饮用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开展乡镇集中式饮水供水,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保证水质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整治集中力量,制定方案,限期解决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实施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标志牌、污染源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等工程,减少对水源地的干扰。大力推进保护区内生活污染源治理,依法搬迁居民点和清拆违法建筑。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20年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20年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划定并落实规模化畜禽、水产禁养区域,引导、推行清洁种植和养殖模式。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分类指导保护区内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网箱养殖与规模化畜禽养殖;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林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等使用和对水源的污染,禁止在具有饮用水源为主要功能的湖库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树种,开展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和生态恢复。
三、提高水质监控能力
各市县乡镇要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监管力度,有序推进市级监测机构饮用水源地水质109项计量认证扩项工作,加快推进县级监测机构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卫生常规指标监测,2015年前全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加强饮用水环境监管。
四、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乡镇集中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和联通并网,加快自动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受益群众达20万人以上。通过建设应急水源水井、抽水泵站等方式,建设50处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应急水源。实施分散集雨水柜配套水净化行动计划,解决桂西北地区20万家庭水柜水质净化问题,受益群众达10万人左右。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达到85%。
第三节 加强林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石漠化治理、珠江—西江流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以及森林防火要与退耕还林、扶贫攻坚、西江千里绿色、人造林、低效林改造等工程有机结合,努力做到“治理一个地区,保护一个区域,开发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石漠化治理工程。充分利用国家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对珠江流域、岩溶石漠化地区等重点生态脆弱区25°以上坡耕地继续开展退耕造林、退耕种果、荒山造经济林和封山育林。大力发展种桑养蚕、药材及火龙果等产业,示范推广适合石漠化地区种植的良种及配套种养技术。在平果、靖西、凌云等桂西石漠化山地建立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发展,加快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步伐。珠江流域防护林。统筹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等综合措施,加强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推进3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阔叶针叶混交林和木棉、银杏、凤尾竹等观赏经济林比重,构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沿海防护林工程。在浅海近岸水域建设红树林等海洋生态林带,建设沿海岸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带,打造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森林防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消防队伍,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治能力。
第四节 加快构建天然气管网
抓住西气东输二期、中缅油气管线、液化天然气上岸等重大工程实施的机遇,建设我区天然气县通工程,加快改变我区能源结构,减少排放,惠及百姓。
构建畅通高效的天然气输送网络。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立足当前,远近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区天然气支线管网及县域管网同步配套建设,力争到20年底实现县通气目标。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建设完善城市管网和城市加气站、沿江加气站等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研究制订鼓励天然气消费的激励政策,加快公共汽车、出租车“油改气”步伐,支持内河运输船“油改气”和陶瓷等产业“煤改气”。适度布局冷热电三联产分布式气电厂。到20年,力争全区天然气使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以上。
第六章 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一节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
按“流域统筹、水陆结合”原则,以维护和改善水生态健康为目标,优先保护水质较好水体,加强跨境跨省市江河保护,积极推进全流域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流域、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机制,保障水环境安全。
加强跨区域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平而河、水口河、北仑河、难滩河、九洲江、湘江、都柳江、浔江、打狗河、西洋江、南盘江-北盘江等跨境跨省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确保跨界断面水质达标出境。重视刁江、龙江、贺江等流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控区综合治理,制定专题规划组织实施。
加快水质良好江河湖泊环境保护和治理。以西江、漓江、邕江等为重点,开展水质较好江河及其重要支流、小流域的保护和污染治理。对纳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年)》的鹤地水库、龙岩滩水库、龟石水库、星岛湖、合浦水库、万峰湖、澄碧河水库、大王滩水库、青狮潭水库等9个湖库为重点,开展水质良好湖泊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开展城市内污染水体的环境综合整治。以消除劣五类水体为目标,加强设区城市主要内河、内湖及其支流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城市为重点,排查整治小江小河和内河道污染。加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内河内湖水清无味。加强尾矿库治理。摸清家底,区分“有主”和“无主”尾矿库及其污染状况。对有主尾矿库强调矿主边采选边利用的主体责任,采取市场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办法鼓励开展尾矿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无主尾矿库采取属地原则,地方政府负责治理,尽快开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和污染治理。
第二节 加强北部湾海洋生态保护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系统防控”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切断陆源污染物入海途径、削减陆源污染排放量,加强海水养殖、船舶污染等海上污染治理,严控临海工业污染排放,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确保海洋生态安全。深化入海河流域污染治理。加大南流江、钦江、防城江、大风江、茅岭江等入海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入海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实行入海河流“河长制”,全面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监管。加大入海河流域两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沿河沿江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面源氮磷排放对海域环境的影响。
加强北部湾近岸海域及沿海区域污染整治。以茅尾海、钦州湾、廉州湾和防城港西湾等为重点,实施污染海域整治工程。沿海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建“两高”项目。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严禁港口污水和船舶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海域。加强海水养殖、滩涂养殖和海岸带畜禽养殖的污染整治,推行海水生态养殖,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准养区。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近岸海域保护力度,拯救保护濒危动植物种和古树名木,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建设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工程,推进七冲、银竹老山、姑婆山、西岭山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麝类、黑叶猴、猕猴等野生动物及苏铁、蚬木、金丝李等野生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小区50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重点实施白头叶猴、黑叶猴等15种(类)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拯救工程,建设中越边、滇黔桂和南岭3条生物廊道。建立白头叶猴等各类珍稀物种保护与研究中心。实现鳄蜥、黑叶猴等部分人工繁育成熟种群的野外放归。重点实施主要兰科植物、苏铁等20种(类)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拯救工程。规划建设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质基因库,并在自然保护区建立30个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点;建立自治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划定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加强陆海生态过渡带保护。禁止在入海河口、海岸带非法采砂、采矿。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加强十万大山、茅尾海、山口、北仑河口等自然保护区和茅尾海等海洋公园的建设;加强涠洲岛、斜阳岛和“七十二泾”岛群等海岛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中华白海豚、儒艮、中国鲎等珍稀滨海物种保护,建立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
加强湿地保护。加快建设以国际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管制区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申报晋升国际重要湿地1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12处、湿地保护小区17处和湿地多用途管制区3处。重点加强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海岸带的保护。
第四节 实施节能降碳工程
按照“减存量、控增量、挖潜力”的工作思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石化等重点高耗能产业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形成新节能力30万吨标准煤以上。加大高效节能电机、半导体照明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力度,加快采用高效照明产品对原有道路老旧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形成新节能力10万吨标准煤以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完成淘汰落后锅炉10蒸吨以上,新形成节能力10万吨标准煤。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到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年降低25%以上,实现节能量20万吨标准煤以上。
其它领域节能。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推行商品房开发绿色建筑标准,到20年,40%的城镇新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形成节能力20万吨标准煤以上,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5%以上。加强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组织开展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2.5%。在商贸零售业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降碳行动,推广销售高效节能家电,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低碳降碳。科学合理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调整能源结构,合理控制新建燃煤电厂。以桂林市国家低碳城市为试点,在全区逐步推广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实施低碳产业园区、低碳企业、低碳建筑、低碳景区、低碳酒店、低碳农业示范区、低碳校园、低碳居民社区、低碳医院等9项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降碳任务。
第五节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以大幅度减少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为主攻方向,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废气排放治理。清洁生产。按《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建立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评价指标体系。在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化、冶金等行业全面强制推行清洁生产机制和认证工作。二氧化硫减排。强化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管理,不达标的限期达标。加大有色、钢铁、石化、陶瓷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鼓励采取烟气制酸等方式回收高浓度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实施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氮氧化物治理。在火电、水泥、冶金等行业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加大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实施力度。优先安排完成脱硝工程的电厂电量上网。
粉尘治理。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水泥粉磨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企业煤堆场、料堆采取封闭储存或防风抑尘措施。城市在建工程工地及周边,要采取严格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
淘汰黄标车、报废老旧机动车。依法办理老旧机动车注销登记,加强黄标车使用管理,建立实施黄标车淘汰常态机制。2015年淘汰2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推行机动车绿色标志,加强尾汽排放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
第七章 努力建设生态城乡
第一节 建设生态宜居城镇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创新推进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环保规划“多规合一”,以“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合理、生活便利、公共安全”为目标打造城市和城镇,以“绿色城镇、智慧城镇、人文城镇、特色城镇”为内容,全面提升城镇建设质量,让城市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城市交通。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百姓出行,优先突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南宁市加快建设地铁1、2号线工程,尽早开工3、4、5号线等工程,加快速公交线路建设;柳州市尽快建设老市区和柳东新区连接轻轨工程,开辟快捷绕城水上交通线路;桂林市重点建设市中心与阳朔、兴安、临桂、灵川、苏桥工业园等连接,以及旅游点互相衔接的轻轨工程;其他城市因地制宜适时建设轨道交通。所有设区市应加密路面公共交通线路、班次,创造条件设立公共交通专用通道。加强城市步道、自行车“绿道”建设,倡导绿色交通。
商业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商业服务新业态,培育网路经济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重视发展社区商业和城郊商品直销
直购集散场所。市政设施。统筹规划布局综合廊道,地下各类设施和管网强制入廊有偿使用,大幅度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设施、管网维护水平,提高群众生活舒适度。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区老工业区、各类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垃圾集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建设立体停车场,完善城市公共厕所设和管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
城市绿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城区,因地制宜美化城市、绿化城市、彩化城市,增加社区公园、郊野公园数量和优化布局,增加社区绿地和绿化面积,鼓励社区建筑立体绿化美化,形成城市、街道、社区、家庭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相互协调的城市绿色环境。
空气和饮水质量。以保障城市居民环境健康为核心,加大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到20年,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城镇建设。县域城镇化是城镇体系当中链接大中城市与广大农村的重要节点,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按照《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年)》要求,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城镇化的主要任务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完善城镇功能。通过实施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带动全区县域城镇化全面发展。建设“绿色城镇”,划定城镇生态红线,依托山水脉络建设社区公园等,推动城镇绿化美化,提高生态宜居水平。建设“智慧城镇”,推进数字广西、数字互联网城镇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促进宽带、无线网进街道入社区,大幅度提高电子信息融入居民生产生活的水平。建设“人文城镇”,依托本地历史文化遗产,承传传统文化与现代艺术手段相结合,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特色城镇”,推进城镇建设与独特的区位优势、多彩的民族风情、秀美的自然风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域风貌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打造一批突出滨海、沿江、沿边、少数民族特色鲜明的城镇。
第二节 建设生态乡村
2015-2016年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 三大专项活动,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产业,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条件,转变乡村生产方式,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力争到2016年,全区村屯绿化达标率达到65%以上,建设万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
2017-2018年开展宜居乡村活动,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和社会服务保障水平。2019-20年开展幸福乡村活动,保护原始生态,展现乡情美景,突出地域特点,全面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到20年,全区村屯绿化达标率达到75%左右,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5%以上,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 第八章重大项目实施
第一节 实施方案
围绕生态经济和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按照“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方式,滚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区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共 2031 项,总投资 21938 亿元。按行业分: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134 项,总投资 17952 亿元;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8 项,总投资 1035 亿元;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 134 项,总投资 860 亿元;努力建设生态城乡项目 180 项,总投资 2091 亿元;按层次和行政区分:中区直项目及打捆 25 项,总投资 18 亿元;南宁市 12 项,总投资 157 亿元;柳州市 160 项,总投资 834 亿元;桂林市 180 项,总投资 1260 亿元;梧州市 18项,总投资 1085 亿元;北海市 43 项,总投资 1081 亿元;钦州市124 项,总投资 237 亿元;防城港市 43 项,总投资 67 亿元;玉林市 318 项,总投资 3703 亿元;贵港市 37 项,总投资 25 亿元;贺州市 431 项,总投资 430 亿元;百色市 81 项,总投资 1571 亿元;河池市 29 项,总投资 2973 亿元;来宾市 52 项,总投资 521 亿元;崇左市 78 项,总投资 465 亿元。
第二节 资金筹措
生态经济规划重大项目总投资2. 万亿元,根据项目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资金筹措。生态产业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市场方式筹措;生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公私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及创造盈利条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进行筹措;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投入,创造条件鼓励市场第三方参与建设;生态城乡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民间投资、群众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政府性资金采取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统筹各部门、各级各类资金集中投入生态经济,具体做法如下:整合资金方向。主要有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各类专项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供水工程、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美丽广西”专项、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易地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发展扶持资金、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及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改造、散装水泥、水土保持、循环经济发展、服务业引导、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林业更新改造、育林基金、绿满八桂、旅游专项、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减排工程补助资金、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专项、企业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等。
整合资金方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生态经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年度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投资计划总盘子,报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该计划总盘子,部署部门年度工作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计划总盘子内所列项目资金筹措,属政府资金安排投资和补助的,按照“来源渠道不变、用途方向不乱、计划安排照常、监督管理依旧、成绩功劳各记”的原则,按照年度计划总盘子,由各部门分期分批分类下达。
加强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管理,按照资金来源原渠道和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各主管部门认真负责,加强监管。
第三节 建设计划
建设计划分 2015-2017 年、2018-20 年二个阶段组织开工设。其中,2015-2017 年 1809 项,总投资 1971 亿元;2018-20年 2 项,总投资 276 亿元。
第九章 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规划组织实施
本规划实施是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抓手和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自治区生态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实施,全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配合,将规划所列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主动整合本部门资金配套,并负责指导各市实施。全区各市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时完成规划所列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商有关部门后下达,重大问题报自治区生态经济领导小组协调决策。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在财政、投资、融资、金融、价格、土地、产业、环境、运营、科技等方面实施创新。
财政策创新。由财政部门会同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年度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来源由各类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自治区本级各项相关专项资金和各项基金等组成;改革财政资金安排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探索财政资金引导设立生态经济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政策创新。各部门现有专项资金要根据规划提出的投资方向重点和项目纳入本部门专项资金计划安排;适当降低非经营性的生态经济建设项目市县政府投资配套比例;对本规划所列投资额5亿元以上或者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新型生态产业项目,建成后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融资政策创新。以财政资金做引导,扩大市场融资规模,实行公私合营模式(P)、建设—经营—移交(BOT)等方式建设生态基础设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债融资;支持建立生态经济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探索发行政府生态经济债券,支持生态经济建设;积极申请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金融政策创新。扩大生态经济领域的信贷投放规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生态经济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信托计划、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业务;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开发、资源再生项目等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生态产业支持力度;优化保险服务,加强保险创新,对生态农业、生态林业探索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作物收益权等质押贷款;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生态产业融资担保机构。
价格政策创新。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实行优惠峰谷分时电价;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重点建制镇,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生态服务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类企业同价;企业排污浓度值高于国家、地方规定的,或排放量超过规定排放总量指标的,按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浓度和总量均超标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排污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土地政策创新。调整优化用地结构,重点支持和满足生态经济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生态经济实施方案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给予用地倾斜支持;生态产业园区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和引导生态园区和生态经济项目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政策;鼓励农村建设用地采取入股、租赁、合伙等方式,参与生态经济项目建设;支持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改造,允许原划拨工业用地作为生态工业项目租赁经营。
产业政策创新。对林业、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生态产业生产发展产品获得国家级有机、绿色、生态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鼓励生态企业做大做强台阶奖,奖励资金从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制定鼓励生态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符合目录规定内的企业以2015年上缴税收为基数,20年底前新增税收属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技术研发。
环境政策创新。建立制度探索自治区内生态补偿方式,上下游城市以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为主要标准,下游城市按年度给予上游城市一定生态补偿;碳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加快建立自治区级碳交易平台,碳排放多的市、企业向碳排放少的市、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开展节能量、排污量交易试点研究,允许地方和企业通过购买节能量、排污量的方式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在中央财政对公益林补贴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财政适当予以配套补贴并逐年提高。运营机制创新。运用房地产开发方式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方式,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市、县、镇、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县级人民政府是乡镇、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每年自治区专项安排相应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给县级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一级开发土地,所得收入由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用于建设乡镇、村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乡镇、村级污水垃圾处理所需运营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或乡镇集体经济预算。科技机制创新。每年自治区本级科技经费安排一定比例重点围绕生态经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以企业为主体申请科研项目,采取产学研融合方式攻关克坚;激励生态经济科研成果转化,转化收益50%以上奖励科研负责人、技术骨干;加大创新平台支持力度,自治区本级科研经费每年安排一定金额用于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平台;制定生态经济研发奖励激励制度,以研发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为主要参评指标,对重大贡献者实行重奖。
第三节 深化开放合作
以开放合作理念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加强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吸引境内外资金,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提升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引进外资。在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海洋经济等新型生态产业领域,组织专项招商引资活动,吸纳一批境内外资金投资我区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对外招商重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引进民间资本。
国际交流合作。以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物制药等为重点,加强与国外品种、基因、种苗交流交换;加强与国外在生态经济、生态及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以东盟各国为重点互派学者和留学生;加强与发达国家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合作。
国内联合联动。加强与广东、云南、四川、贵州、湖南、香港、澳门等合作,开展区域间环境治理合作和应急联动。
第四节 加强督查考核
统计评价体系。2015年底前,完成生态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建立工作,加强生态经济的统计工作和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为完成生态经济考评任务打下基础。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督查室会同自治区生态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生态经济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定期不定期在全区开展督查工作。
加强绩效考核。自治区绩效办会同自治区生态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绩效考评考核工作计划,将生态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情况作为评价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