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由来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湖北省广水市余店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0MW,共安装4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建设一座80MW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公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项目 > 正文

湖北环保厅公示12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风电8个 火电4个(附文)

2015-04-07 15:18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湖北省广水市余店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0MW,共安装4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建设一座80MW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公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广水市余店镇野人岗山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N31°46′43.61〞,E 113°42′16.30〞,距离城区约30km。海拔140m~360m,场区面积30km2,长约7km,为西北~东南走向丘陵。 可布机位点风机预装轮毂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4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69.78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项目拟安装4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建设一座80MW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公路等。

3、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通知单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先觉庙水库,现状监测点位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体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4.1 生态系统

(1) 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为:林地、灌草地、耕地、水域、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五种类型,其中灌草地面积最大,林地、耕地次之,水域、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面积较小。

(2) 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分为:森林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灌丛/灌草丛生态系统、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五大生态系统。评价区以灌丛/灌草丛生态系统为主,其次为森林生态系统。

4.2 陆生植物

(1) 评价区植物区系属东亚植物区—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华东地区—江汉平原亚地区。

(2) 评价区内的自然植被可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0个群系。典型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包括:马尾松林、马尾松林+栎类混交林、短柄枹栎林、麻栎林、牡荆灌丛、小果蔷薇灌丛、金樱子灌丛、白茅灌草丛、五节芒灌草丛、狗牙根灌草丛。

(3) 根据实地调查,工程影响区内目前尚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

4.3 陆生动物

(1) 评价区的两栖动物共有1目3科4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两栖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两栖动物有3种;

(2) 评价区的爬行类共有1目6科11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爬行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爬行类3种;

(3) 评价区有鸟类49种,隶属于7目25科,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Ⅰ级保护鸟类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1种,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22种;

(4) 评价区的兽类共有6目7科13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兽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兽类3种;

(5) 评价区范围内陆生脊椎动物中,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东方草鸮,湖北省重点保护动物31种。

4.4 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湖北生态功能区划》,评价区属于鄂东北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区——桐柏山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亚区——桐柏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该生态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主要生态问题为水土流失问题。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主要占用的植被类型为灌丛和灌草丛,占用的植物种类均为当地的常见种,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恢复基本可以使区域恢复至现有生态现状;其次,风电属于清洁能源,运行后其对环境的污染非常小,也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最后,本项目的施工道路作为林区道路,可加强林场对林区的管护和巡查工作。因此,在严格执行相关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做好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永久占地区域内的植被绿化后,本项目建设对自然植被的破坏程度、对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的影响有限。本项目与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是基本协调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进一步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影响有进一步的降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9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4.8m3/d,在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综合加工厂、风机工程及升压站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区产生明显噪声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弃土主要来自集电线路区施工过程中的回填余土,完工后在直埋电缆线路沿线就地平整。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员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抽油烟机处理,处理后外排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沉淀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站区综合利用。

风电场油污水来自变压器检修和事故工况,升压站内设1座事故油池,容积40m3,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风电场运行期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7dB,即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现场踏勘风机布置点较为空旷,风机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源强为65dB,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最近的居民也在500m以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3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40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5、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风电场工程的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参与

环评机构在接受本项目环评委托后于2015年2月5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为10天。

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14楼B区

邮编:430060

联系人:刘航

电话:027-8871723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孔工

电话:027-61169134

传真:027-6116912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湖北广水竹园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湖北省广水市吴店镇北部山区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1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湖北广水花山风电场工程)由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43844万元,装机容量为49.8MW,共安装24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18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箱式变电站、35kV集电线路和进场公路等,该项目环评已通过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随环建审[2014]110号),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

本次为二期工程(湖北广水竹园风电场工程)由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投资50746万元,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0MW。二期工程与一期花山风电场共用一座110kV的升压站,在花山风电场的升压站内新设一台变压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水市北部,距离广水市60km,场址地处桐柏山东南麓,东南部与大别山接壤,风电场海拔高程在400~650m之间,可布机位点风机预装轮毂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7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32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项目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WTG3型风力发电机组,利用花山风电场升压站,新设63MVA主变压器1台。

项目总占地面积55.40hm²,包括永久占地34.65hm²,临时占地20.75hm²。占地类型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草地。

3、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通知单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花山水库和黑洞湾水库,现状监测点位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体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所在区域符合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生态系统

评价区内生态系统可划分为森林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灌丛/灌草丛生态系统、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五大生态系统。评价区以灌丛/灌草丛生态系统为主,占评价范围总面积的69.66%,其次为森林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分别占23.40%,3.62%,再次为城镇/村落生态系统,占评价范围总面积的2.24%,湿地生态系统最少,仅占评价范围的0.82%。

(2)陆生植物

评价区内自然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6个植被型,13个群系,针叶林有马尾松林、马尾松+栎类林;阔叶林有麻栎林、茅栗林、短柄枹栎林、毛竹林;灌丛类型主要有小果蔷薇灌丛、金樱子灌丛、野鸦椿灌丛、牡荆灌丛;灌草丛主要有白茅灌草丛、野艾蒿灌草丛、蕨灌草丛。评价区未调查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分布。。

(3)陆生动物

评价区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有4纲17目45科76种,其中两栖动物有1目4科5种;爬行类共有1目6科11种;鸟类有9目27科47种;兽类共有6目8科13种。其中东洋种35种,古北种23种,广布种18种。评价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4种。

(4)重点施工区生态环境现状

重点施工区(风机区、检修道路及集电线路区)占地植被类型有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灌丛和灌草丛植被,还有一些人工经济林-茶林。占用林地植被类型主要为马尾松林和马尾松+栎类林,为人工干扰的次生林和疏林,郁闭度较低,乔木层较低,林下灌木较多。灌丛主要有牡荆灌丛、芫花灌丛、小果蔷薇灌丛等,灌草丛主要为白茅灌草丛;这些植被类型在评价区范围内均较为常见,且分布较为广泛。区域植被环境为动物提供栖息地,代表动物有爬行类北草蜥,鸟类领雀嘴鹎、珠颈斑鸠、山斑鸠、环颈雉、黄臀鹎、棕头鸦雀、大嘴乌鸦等,兽类华南兔、黄鼬及鼠科的一些种类等。

(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量组成以灌丛及灌草丛生物量为主,占总生物量的55.86%,其次为阔叶林生物量,占总生物量的30.16%,针叶林和农业植被生物量较小,分别占总生物量的13.09%、0.86%,湿地生态系统生物量最小,仅占总生物量的0.04%。评价区内对生态系统景观具有控制作用的模地是灌草丛地,同时林地也具有相对重要的控制作用。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以灌草地为主。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新改建检修道路两侧分布有刘家河村、张岗村、曹家湾等当地居民,道路改建及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进一步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影响有进一步的降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9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4.8m3/d,在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综合加工厂、风机工程及升压站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区产生明显噪声影响;检修道路工程两侧分布刘家河村、张岗村、曹家湾居民,检修道路施工及运输车辆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2t/d,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总挖方52.06万m³,总填方49.02万m³,总弃方3.04万m³,其中永久弃方0.43万m³,临时弃方2.61万m³(为表土剥离)。永久弃方主要来自集电线路区施工过程中的回填余土,完工后在直埋电缆线路沿线就地平整。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员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抽油烟机处理,处理后外排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本项目利用花山升压站,不新增生活污水量。花山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沉淀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冲厕和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站区综合利用。

风电场油污水来自变压器检修和事故工况,花山升压站内设1座事故油池,容积30m3,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风电场运行期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7dB,即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现场踏勘风机布置点较为空旷,风机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源强为65dB,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最近的居民也在500m以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3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30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5、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风电场工程的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参与

环评机构在接受本项目环评委托后于2015年2月9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为10天。

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2802

邮编:430071

联系人:葛伟伟

电话:15826760158

传真:027-86733365

电子信箱:geweiwei2@windpowerchina.com.cn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樊工

电话:027-61169141

传真:027-6116912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湖北宜城喜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宜城市板桥店镇东部一带山脊北部建设喜山风电场工程。湖北宜城喜山风电场工程可布机位点风机预装轮毂80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75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15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绿色电能,还会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本省电网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为当地带来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宜城市板桥店镇,风电场中心距离宜城市直线大洪山西北麓,风电场为三条较连续的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脊组成,海拔高度在250~600m之间,三条山脊共长约20km。

项目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WTG1型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10kV升压站1座,设150MVA主变压器1台。

项目总占地面积123.98hm²,包括永久占地83.59hm²,临时占地40.39hm²。占地类型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公路用地。

3、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通知单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朝阳寺水库、莺河一水库,现状监测点位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陆生植物

①陆生植物

评价区内自然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7个植被型,31个群系,针叶林主要有3个群系,针叶林主要分布于评价区东南侧,以马尾松林及马尾松+栎类混交林为主,杉木林在评价区内零星分布;阔叶林主要有短柄枹栎林、化香树林、麻栎林、黄檀林、栓皮栎林等,阔叶林是构成评价区中山最主要的植被类型之一,其中栎类树种多为群落优势种,在评价区范围内广泛分布;灌丛主要有盐肤木灌丛、牡荆灌丛、小蜡灌丛、竹叶花椒灌丛、烟管荚蒾灌丛、茅栗灌丛等,灌丛广泛分布于评价区山脊及村落附近,其中以盐肤木灌丛、牡荆灌丛分布面积最大,为评价区风机区、升压站区最为常见的灌丛之一;灌草丛主要有白茅灌草丛、黄背草灌草丛、黄茅灌草丛、白莲蒿灌草丛、野艾蒿灌草丛,灌草丛是评价区分布面积最大的植被类型之一,在评价区风机区、升压站区、新建道路附近均有较广泛部分。

(2)陆生动物

评价区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有4纲19目48科91种,其中东洋种40种,古北种25种,广布种26种。其中,两栖类有1目3科4种,爬行类共有2目7科13种,鸟类有11目29科60种,哺乳类共有5目9科14种;评价区无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湖北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8种。

(3)水生生物

评价区风电场位于宜城市板桥店镇东部一带山脊上,主要涉及枣阳市平林镇北棚村及宜城市板桥店镇东湾村、杨棚村等地,评价区附近分布有朝阳寺水库、莺河—水库,距离项目区均超过1km,均不在生态评价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新改建检修道路两侧分布有东湾村、杨鹏村、北棚村等当地居民,道路改建及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进一步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有进一步的降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9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4.8m3/d,在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综合加工厂、风机工程及升压站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区产生明显噪声影响;检修道路工程两侧分布东湾村、杨鹏村、北棚村居民,检修道路施工及运输车辆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2t/d,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总挖方132.67万m³,总填方125.29万m³,总弃方7.38万m³,其中永久弃方0.35万m³,临时弃方7.03万m³(为表土剥离)。永久弃方主要来自集电线路区施工过程中的回填余土,完工后在直埋电缆线路沿线就地平整。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员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0mg/m3,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除油烟机处理,处理后外排油烟浓度小于2mg/m3,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升压站生活污水量全年为146m3/a,经化粪池处理沉淀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后用作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用水。风电场油污水来自变压器检修和事故工况,本工程升压站内设1座事故油池,容积均为40m3,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风电场运行期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7dB,即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现场踏勘风机布置点较为空旷,风机周围3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源强为65dB,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最近的居民也在200m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3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50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5、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风电场工程的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参与

环评机构在接受本项目环评委托后于2015年2月9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为10天。

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2802

邮编:430071

联系人:葛伟伟

电话:15826760158

传真:027-86733365

电子信箱:geweiwei2@windpowerchina.com.cn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61169141

传真:027-6116912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湖北襄阳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随着襄阳市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集中供热的需求逐步增大,但现有热源设备老化、效率偏低、污染严重,急需建设新的热源项目。为此,大唐襄樊热电项目筹建处拟建设湖北襄阳热电联产新建项目。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襄阳热电联产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2×1140t/h煤粉炉。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燃用陕西铜川矿区、彬长矿区烟煤,采用铁路+水路+厂外输煤栈桥联运方式运输进厂。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方式,供水水源为汉江,各类废污水经分类处理后综合利用,废水实现“零排放”。锅炉采用灰渣分除、固态排渣、干灰干排,配套建设1处事故备用干灰场,灰渣及脱硫石膏实现100%综合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扬尘、噪声等。

2、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及灰渣排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烟气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8%的电袋除尘、脱硫效率不低于99.2%的石灰石-石膏湿法高效脱硫系统,采取低氮燃烧并配备脱硝效率为85%的SCR脱硝装置。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和洒水喷淋装置,防止煤场扬尘;对灰场定期洒水抑尘。

2、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厂内回用,不外排。

3、采用低噪声水平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对允许密闭的设备加以密闭,并装设通风消声器,在送风机入口处安装消声器,在锅炉排汽阀门装设消声器。

4、灰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分除、干灰干排。设置事故备用干灰场,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灰渣及脱硫石膏由汽车运往事故备用灰场分区堆存。灰场采取防渗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取得了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2、厂址已征得襄阳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原则同意意见,属于集中供热规划内建设项目。

3、在采取各项烟气治理措施后,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4、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

6、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1、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2、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唐襄樊热电项目筹建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拉美步行街6号楼6层, 邮编:441000;

联 系 人:郭 超 传真:0710-3825419 电子邮箱:26889704@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

联 系 人:何应东 传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heyingdong@csepdi.com

大唐襄樊热电项目筹建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公安县青吉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青吉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吉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公安县中心城区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基础设施的构建、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大气污染,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工业用户入驻,急需在用热需求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因此计划在青吉工业园建设1 座以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项目,采用背压式或者是抽背式热电联产供热机组。

本工程拟选厂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内。电厂规划容量为5x410t/hCFB+4xCB60MW(其中1台锅炉为全厂备用)高温高压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电厂煤源依托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从荆(州)至岳(阳)铁路公安站煤场经汽车公路运输至电站煤场;电厂水源来自昌泰纸业水务中心;出线采用110kV 出线。本工程初步计划2015 年9 月开工,2017 年9 月、12 月二台机组分别投产发电。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如下:

1、施工期

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作业中各种设备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的重机械到设备安装整个过程可能使用到的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噪声;施工工地和周边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冲洗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开挖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生态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2、运行期

运行期的影响主要是锅炉、风机、转运固废的装载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燃烧过程中的烟气;生产废水及场地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员工工作和生活废水;灰场贮存扬尘等。

全厂生产废水包括化学酸碱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煤场初期雨水等,均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燃烧的烟气采用脱硫脱硝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本工程的灰渣建设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关于灰渣综合利用的专题研究做到综合利用;根据电厂噪声源的特点,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治方案,从噪声生源、噪声的传播途径、受声体等三方面采取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当地的环境噪声标准。

三、联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邓经理 0716--566919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27-8786026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可行性报告,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

(2)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3)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经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建设厂址周边的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公示期为10天,自上网之日起计算。

湖北大悟三角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建设湖北大悟三角山风电场项目。湖北大悟三角山风电场可布机位点风机预装轮毂85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58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08.6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1 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本项目年理论发电量为12972万kW•h,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9085万kW•h,相应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37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17h,容量系数为0.207。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绿色电能,还会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本省电网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为当地带来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风电场距大悟县城区北偏东约35km,北距红安县城区约31km。场区地貌形态属于低山、丘陵地貌,高程在200~700m,山脊较平缓,多条山脊相连,呈南北走向。场区南北长约12.5km,东西宽约5.5km。三角山风电场工程所在区域共规划有3个风电场片区,分别为三角山区域、桃花岗区域和老君山区域,规划场区总面积为34.8km²,规划总装机容量为70MW,本期三角山风电场包括三角山区域、桃花岗区域,装机50MW(25台2.0MW风机)。本期风电场区域内规划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设70MVA主变一台(预留老君山区域规划的装机容量20MW)。

项目总4373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占总投资的1.48%。

3、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三批拟核准的风电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与当地风力发电发展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及《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玛瑙冲水库、王家湾水库与祝山村水库,各监测点位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陆生植物

工程区范围内主要为次生林和人工栽培种,自然植被相对单一。典型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等4种,包括马尾松林、栎类林、水竹林、盐肤木灌丛、小果蔷薇灌丛、牡荆灌丛、狗牙根灌草丛、白茅灌草丛、野艾蒿灌草丛和野菊草灌草丛等。

(2)陆生动物

评价区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有4纲17目47科90种;其中东洋种44种,古北种28种,广布种18种。

评价区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全部为鸟类,即黑鸢、赤腹鹰、红隼、斑头鸺鹠。

评价区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9目22科36种。其中两栖类1目4科6种,主要为陆栖型的中华蟾蜍、泽陆蛙等;爬行类1目2科5种,主要为林栖型蛇类如王锦蛇、黑眉锦蛇以及灌丛石隙型蜥蜴类如中国石龙子、北草蜥等;鸟类6目13科20种,主要为雀形目鸣禽如白颈鸦、棕背伯劳以及鹃形目、鴷形目攀禽如四声杜鹃、斑姬啄木鸟、灰头绿啄木鸟等;兽类1目3科5种,主要是食肉目半地下生活型的猪獾等种类。

(3)水生生物

评价范围内主要分布有祝山村水库一座小型水库,水库主要用于灌溉,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评价区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较少,种类较为单一,无国家级、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鱼类。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检修道路包括改扩建原有道路8km及新建检修道路37km,道路附近分布李园村、祝山村当地居民,道路改建及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进一步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有进一步的降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70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产生量9.6 m3/d,在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风机工程、升压站工程、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区域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019乡道西侧风机检修道路接入点附近有少量黄站镇李园村居民,检修道路在附近施工时将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该段检修道路施工完成后其影响也将逐步减轻、消失,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如此实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t,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总挖方69.30万m3,总填方66.33 万m3,产生弃方2.97万m3,全部为临时弃方,后期全部回覆或用于站区绿化。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员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0mg/m3,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除油烟机处理,处理后外排油烟浓度小于2mg/m3,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

生活污水量全年为350.4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风电场含油污水来自变压器检修和事故工况,本工程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容积15m3,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风电场运行期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8dB,即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现场踏勘风机布置点较为空旷,风机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风电场风机200m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

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源强为65dB,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最近的居民也在0.4km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25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3、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25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正面的社会效益均较明显,负面的社会效益在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人们的收入,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繁荣当地经济,促进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从而使地方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受益。项目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的污染,但只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可以将其减少到最小范围。因此,从社会环境影响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风电场工程的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单位名称: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七星四季花园

邮编:430062

联系人:曹工

电话:027-50802670

2、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魏工

电话:027-61169162

传真:027-6116912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鄂州电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根据湖北电网的装机需求,“十二五”期间建设鄂州电厂三期工程2×1050兆瓦机组,可有效满足湖北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为鄂东环网提供电源支撑,有利于提高湖北电网西电东送的安全稳定水平及供电可靠性。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鄂州电厂三期工程

2.项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单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2台1050兆瓦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6.项目性质:扩建

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源为长江;电厂燃煤采用铁水联运方式,利用武汉新港白浒山港区左岭作业区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码头和前期工程已建的铁路专用线;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方式,灰渣考虑综合利用;本期工程考虑改造现有姚家湖灰场的部分区域,满足一、三期1年堆灰要求。电厂建设将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静电除尘、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废水回用、灰渣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以及灰渣排放等的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配置静电除尘器和湿式电除尘器;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不设烟气旁路;采用低NOx燃烧器和SCR脱硝装置;安装了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2、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复用,不外排。

3、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消声和隔声装置,对允许密闭的设备加以密闭,并装设通风排风消声器,在送风机入口处安装消声器,在锅炉排汽阀门装设消声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3、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之后,本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本工程投运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环境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本工程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6、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7、本工程干灰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分布。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公众可以查阅了解本工程有关的环境影响情况;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选址和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部门:工程部)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路1号 邮编:436032 联系人:唐工 传真:0711-380188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部门:环境工程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刘工 传真:027-65262810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富阳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收购宜昌昌龙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重新创建的一家民营公司。本项目通过利用已有的2×3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产汽,新建一台6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将供汽方式由原来的两级减温减压装置供汽改造为汽轮机的抽汽和排汽供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工业园区

联系人:井耀文

联系电话:1346986700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联系人:阳光

联系电话:027-87865610-525

电子信箱:ybai197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湖北宜城喜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宜城喜山风电场工程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宜城市板桥店镇东部一带山脊北部建设喜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总投资86007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830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30h,容量系数为0.209。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1座,采用电缆型集电线路,电缆总长约55km,项目需新建进场道路共63.2km。

华润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2802 邮编:430071

联系人:葛伟伟 电话:15826760158

传真:027-86733365电子信箱:geweiwei2@windpower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邮编:43004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61169141

传真:027-61169121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预测项目的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公众意见征询→编制环评报告书→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

(3)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湖北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京山县永兴镇一带山脊建设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总投资85107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826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26h,容量系数为0.208。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1座,采用电缆型集电线路,电缆总长约65.5km,项目需新建场内道路共59.8km。

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2802 邮编:430071

联系人:葛伟伟 电话:15826760158

传真:027-86733365电子信箱:geweiwei2@windpower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邮编:43004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61169162

传真:027-61169121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预测项目的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公众意见征询→编制环评报告书→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

(3)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湖北广水竹园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广水竹园风电场工程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广水市吴店镇境内建设湖北广水竹园风电场项目。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投资50746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5107万kW•h,相应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36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10h,容量系数为0.207。

项目装机规模为6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利用现有花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新设一台自冷双卷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输送至220kV永阳变,采用架空电缆直埋混合型集电线路,35kV电缆总长26.2km(其中架空线21.1km),项目需新建场内道路41.6km。

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2802 邮编:438300

联系人:葛伟伟 电话:15826760158

传真:027-86733365 电子信箱:geweiwei2@windpower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邮编:430040

联系人:樊工 电话:027-61169141

传真:027-6116912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预测项目的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公众意见征询→编制环评报告书→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

(3)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开发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国家能源发展政策方针,可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建设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1)项目名称

湖北广水余店风电场工程

(2)建设地点

湖北省广水市余店镇野人岗山上

(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总装机规模为80MW,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1座,站内设80MVA主变1台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阶段,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如下图: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生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及水环境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本次公告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第一次信息公告。在环评文件完成初稿后将采用网上公示及现场张贴布告的方式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随后,通过向项目周边群众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工程详细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

(3)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

平安国际金融大厦14楼B区 邮编:430060

联系人:刘航 电话:027-88717235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邮编:430040

联系人:孔工电话:027-61169134

传真:027-61169121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特此公告。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