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5〕1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
根据《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为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1.主要目标。2015年市区PM10年均浓度下降4%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3%以上,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零增长,全面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
2.工作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空气为目标,围绕“六类”工作任务(治源、减煤、抑尘、控车、禁燃、增绿),实行“四严”措施(严管、严控、严查、严考),不断提高“四化”治污水平(深化、细化、量化、系统化),主动作为、合力攻坚,实现多类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宝鸡提供环境保障。
3.重点防控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各项工作任务。市区建成区、各县县城规划区及工业园区、蔡家坡经开区、蟠龙新区及长青镇、阳平镇、绛帐镇、常兴镇为重点防控区域。
4.重点防治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5.重点监控对象。严格控制“52511”类重点污染源,即火电、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焦化等五大行业企业;重点燃煤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两类企业;建筑、拆迁、市政、交通、水利等五类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达标行动
1.全面实施工业和锅炉(炉窑)深度治理。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水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焦化等26户31个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项目;完成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28台(含国电5、6号机组)工业燃煤锅炉颗粒物治理项目;推进宝二电公司、大唐宝鸡热电厂大型火电机组超低排放试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2.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搬迁重污染企业。严格对照国家和关中地区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名录,推进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关停工作,督促宝氮化工集团、宝化科技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任务;关停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落后生产线;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全市范围内焦化、煤化工、制药、印刷、家具制造、涂装、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行业和地域分布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等16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4.继续深化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完成500户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强化运行监管,加强夜市、露天烧烤监管力度,防止街头集中露天烧烤污染反弹。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二)开展综合治理燃煤污染行动
5.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百日会战”。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县县城规划区内,采取辖区负责、应拆尽拆、限期拆改、以奖代补等措施,完成第一批322台(1152.208蒸吨)燃煤锅炉(其中市区237台,981.337蒸吨;各县85台,170.871蒸吨)拆改任务,基本实现除集中供热外,市、县禁燃区燃煤锅炉、燃煤污染“双清零”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6.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1)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完成龙山雅居二期供热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渭滨区清姜、姜谭片区,金台区人民街、马营铁路社区,高新片区的龙山雅居三期热网建设,全年市区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2)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继续实施城中村、老旧小区“煤改气”工程项目。推广分布式模块供热试点、地源热泵采暖和节能建筑新技术,实施蟠龙新区燃气供热示范项目。(3)加快千阳、陇县输气管网建设。完成千阳陶瓷工业园“煤改气”项目。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示范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7.集中整治主城区燃煤小火炉(炉灶)。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商户和集贸市场燃煤小火炉、餐饮炉灶,分批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改造。年内完成7个集贸市场、23条道路沿街商户燃煤小火炉、餐饮炉灶的整治工作(金台区:人民街、宏文路、跃进路、店子街、曙光路、金台大道和斗鸡市场、人民街市场、福临堡村;渭滨区:新建路、宝光路、公园路、太白路、姜谭路、渭工路和宝电市场、建国路市场;陈仓区:陈仓大道陈仓段、南环路、北环路、东大街、北大街、虢镇人民街和千渭街道办大众市场;高新区:陈仓大道高新段、高新三路、高新六路、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城市新天地商业步行街和郭家崖综合市场、滨河路综合市场),利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符合环保要求。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执法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15日前
8.积极推进砖瓦窑污染治理。对全市砖瓦窑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对照国家《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市区、各县县城及重点镇砖瓦窑生产企业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完成第一批50户砖瓦窑生产企业烟尘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9.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全市及各县区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采取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建燃煤设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控制燃煤总量,完成省上下达的我市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及10万千瓦时以下的小火电机组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0.扎实开展煤炭市场整治。巩固和深化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成效。开展蜂窝煤制售点和煤炭销售点(储煤场)摸底调查,督促全市范围内蜂窝煤制售点和煤炭销售点(储煤场)生产和销售符合我市煤质标准的蜂窝煤和煤炭,同时严格按照《宝鸡市储煤场地整治环保标准》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加强煤质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对重点销售和用煤单位每季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凡抽检不合格的,要予以相应处罚。继续实行煤炭公路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予以劝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三)开展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行动
11.细化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1)严管建筑工地扬尘。督促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面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制定喷雾降尘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配备喷雾洒水车辆,严格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制定全市各类施工工地执法检查方案并牵头开展专项检查,严查冬防期间建设工地土石方作业,检查发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达标后方可开工。对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扬尘防治工作实行月度、年终考核,并按期将考核结果报市大气办。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提升拆迁工地扬尘控制水平。市房屋征收办要加强市区拆迁工地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及拆除作业单位全面落实围挡、覆盖、出入口硬化及车辆冲洗,在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物料和渣土实施覆盖。各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拆迁工地监管,落实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房屋征收办,各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改善市政工程扬尘管理。加强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监管,严格执行《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园林环卫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有效解决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问题。加强交通工程工地监管,严格执行《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购置洒水降尘车辆,落实好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对施工堆土超过2日的,要采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清扫施工现场时,要进行洒水降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5)强化水利工程扬尘管控。加强水利工程工地监管,落实好施工现场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加强土方清运车辆的防尘管理,及时覆盖裸露料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河道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6)其它类型扬尘控制。依托镇(街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私自开挖、乱堆乱放的行为的监管,构成违法的,由区联合执法队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2.开展商砼站专项治理。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商砼站实施扬尘综合治理,采取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覆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凡不能达到控尘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市区及县城建筑工地严禁设置搅拌站,对市区范围内的现场搅拌站一律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13.深化道路扬尘控制工作。推行和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市区建成区和各县县城、沿渭重点镇规划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市区120条主次干道洒水、喷雾作业频次不少于3次/日。对陈仓大道、川陕路、姜谭路、宝十路等重点路段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各区对区管道路及背街小巷也要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市执法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4.扩大小道路扬尘整治范围。严控城市小道路扬尘污染,对市区规划区及城市周边所有未硬化道路进行整治,建成硬化道路。完成千河河堤大唐运煤道路、南环路西堡沙场便道、凯旋城西路等17条小道路的硬化整治任务。各县也要对县城周边入城小道路进行硬化,切实降低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15.高标准推进砂石场整治。完善砂石场整治环保标准,做好全市河道采砂场、砂石堆场等物料堆场整治工作,采取加盖挡风抑尘网、硬化地面、湿法作业等措施,防控扬尘。划定禁采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确定禁采期。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6.进一步强化渣土车管理。细化禁行时限和线路,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主城区07∶00—19∶00、非冬防期间07∶00—20∶00禁止上路行驶,杜绝冒尖装载、沿路抛洒,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允许上路,实现渣土车辆运输无尘化。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使用手续齐全的渣土车辆运输,对违法运输渣土车辆实施联合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执法局、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7.全面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完成市区和各县建成区75个加油站、1个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18.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效能。深化、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实行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包抓制度,实行网格员定岗定责,明确网格员监管片区和职责,提升网格化运行效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
19.继续淘汰黄标车。按照网上注销、路面禁行、拆解报废的工作要求,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任务。扩大市区中心城区“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0.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管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力度,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达到90%以上,凡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准通过年检,不得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1.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和抽检。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工作方案,在市区主要区域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检查和道路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上路的尾气超标车辆。对尾气抽检不合格的车辆,要追究检测机构的责任,直至取消检测资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五)开展秸秆及烟花爆竹禁燃行动
22.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实行县区、镇街“一把手”负责制,加大对重点区域检查力度,分线包干、蹲点值守; 加大对秸秆禁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借助媒体广泛宣传、曝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市区烟花爆竹禁止及限制燃放区域,发布禁止及限制燃放通告,加强监管,加大宣传,杜绝在禁止及限制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各县政府也要在县城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采取措施积极落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六)开展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行动
24.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见缝插绿,避免黄土裸露。全面推进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5.推进绿色宝鸡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城镇绿化抓提升、农村绿化抓覆盖、重点区域绿化抓延伸,全年造林绿化45万亩、植树4000万株。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县区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的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治污降霾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本辖区和本部门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市县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大气治污配套资金及专项奖补资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制,单项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负责将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和每月工作总结报送市大气办。各责任单位也要及时将任务进展情况报送牵头单位。
(三)强化追责问效。市大气办要制定《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分组督查督办,使督查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要按照《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办法》对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要按照《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四)严格环境执法。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司法等手段,全力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要积极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舆论宣传。市级媒体和环保部门要运用短信、微博、QQ、微信等新型传播手段,通过开辟专栏、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方式,积极宣传新《环保法》,促进公众树立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曝光、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办)、村(社区)要发挥基层优势,依托三级网格管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行动、全民参与的“治污降霾”新格局。
附件:宝鸡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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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中山东路252号CLSS其他0.25拆除
145中山路248号CLSS其他0.25拆除
146水泵厂职工浴池水泵厂KWSG4-100/20AIII茶浴0.4拆除
147KWSG4-100/20A茶浴0.4拆除
148KWSG8-100/20A茶浴0.8拆除
149宝鸡市新时速铁路物资公司卧龙寺/茶浴0.5拆除
150卧龙寺站东货场卧龙寺/其他0.25拆除
151太林洗澡堂卧龙寺/其他0.4拆除
152龙丰馒头店卧龙寺/其他0.4拆除市环保局金台区政府10月底前
153南坡村 (戴博涛国贸公司)卧龙寺 /采暖0.25拆除
154秦岭制药厂卧龙寺 /工业0.5拆除
155秦岭储木厂卧龙寺 /采暖0.5拆除
156陕西都宝蜂产品有限公司卧龙寺 DZL2-0.78-AIII工业2拆除
157龙丰浴池龙丰三组/其他0.5拆除
158宝源商砼陈仓大道24号CLSG0.1-85/60-AI其他0.15拆除
159CLSG0.1-300-90/70-AI工业0.15拆除
160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陵东路41号/工业0.25拆除
161宝鸡东站东站路DZL1.4-0.7/95/70-AII采暖2拆除
162西北亚大众浴池曙光路45号 /茶浴0.3拆除
163金龙宾馆老车站/其他0.4拆除
164国人商务大酒店中山东路90号/其他1拆除
165友诚宾馆群众路12号/采暖0.21拆除
166口腔医院中山路227号/采暖0.625拆除
167东大街邮电局中山东路143号/采暖0.75拆除
168金台区小邰馍店人民路市场/其他0.2拆除
169兰州石磨坊人民路市场/其他0.2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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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70锦绣园小区千渭办水莲寨SZL10-1.25-AⅡ采暖10拆除市环保局陈仓区政府10月底前
171建设银行陈仓区支行虢镇车站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
172水晶隆庭洗浴中心虢镇车站CLSG0.4-90/65-AII茶浴0.6拆除
173陈仓区汽车站虢镇西门CLSG1.4-90/65-AII采暖2拆除
174陈仓区教育局虢镇育才园GLSS0.900型采暖1.3拆除
175天外天分店虢镇西门CLSGO.5-90/65-AII采暖0.8拆除
176陈仓区国税局家属楼虢镇西门CLSG1.75-90/65-AII采暖2拆除
177CLSG1.75-90/65-AII采暖2拆除
178陈仓区政府办虢镇人民街6号CLSG0.4-90/65-AII采暖0.5拆除
179CLSG1.05-90/65-AII采暖1.5拆除
180陈仓区房管所虢镇西关南街CLSG1.05-90/65-AII采暖1.5拆除
181陈仓区国土局虢镇西街CLSS型0.85mw采暖1.3拆除
182工行陈仓支行虢镇分理处虢镇西街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
183宝鸡车务段培训基地虢镇车站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
184冯家山水库管理局虢镇北环路CLSG2.1-85/60-AII采暖3拆除
185渭北招待所和平路东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
186毅武公司家属区虢镇东门CLSG0.4-90/65-AII采暖0.6拆除
187陈仓区委办虢镇人民街DZL2-0.7-AⅡ采暖1拆除
188西虢宾馆虢镇北大街DZL1-1.O-AII采暖1.4拆除
189工行陈仓支行厂区分理处虢镇李家崖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
190陈仓医院虢镇西门DZL4-1.25AⅡ采暖1.8拆除
191DZL1-1.0-AII茶浴1.4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92陈仓区粮食局虢镇人民街CLSG0.7-90/65-AII采暖1拆除市环保局陈仓区政府10月底前
193富强小区虢镇西门CLSG1.05-90/65-AII采暖1.5拆除
194CLSG1.05-90/65-AII采暖1.5拆除
195陈仓区示范幼儿园虢镇中街CLSG0.03-85/60-AⅡ茶浴0.1拆除
196CLSG0.5-85/60-AⅡ采暖0.8拆除
197秦岭铜厂千渭建国路GLSG型采暖1.8拆除
198GLSG型采暖2拆除
199GLSG型采暖1.5 拆除
200群力电工千渭群力路SZL10-13-P采暖10拆除
201林业局虢镇东门LSG0052采暖0.5拆除
202L-1500采暖1.5拆除
203陈仓工商分局虢镇西门CLSG1.05-90/65-AII采暖1.5拆除
204陈仓区文化馆虢镇西门常压锅炉采暖0.5拆除
205北动宾馆李家崖厂区XYSS0.75-42/20A采暖0.75拆除
206九众宾馆虢镇东大街常压锅炉茶浴1拆除
207云海池浴池虢镇步行街CLSG0.9-85/65- AII茶浴1.3拆除
208CLSG0.25茶浴0.3拆除
209鑫悦浴池虢镇西门常压锅炉茶浴0.5拆除
210常压锅炉茶浴0.5拆除
211山海浴都虢镇南堡常压锅炉茶浴0.5拆除
212常压锅炉茶浴0.8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13南天门浴场权家巷南LSG0.065-0.04-AⅢ茶浴0.07拆除市环保局陈仓区政府10月底前
214CLRG90-42/20-A(W)茶浴1.3拆除
215金星浴池虢镇东大街常压锅炉茶浴0.05拆除
216常压锅炉茶浴1.5拆除
217宝鸡市瑞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大道DZL2-1.25-AⅡ工业2拆除高新区
管委会10月底前
218兄弟大院招待所千河底店路口CLS60.150-85/60-A采暖0.21拆除
219陕西育才专修学院陈仓大道5号/采暖0.18拆除
220/采暖0.5拆除
221/茶浴0.25拆除
222宝鸡市华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千河底店路口/采暖0.25拆除
223/采暖0.125拆除
224阳光宾馆千河底店路口18090-0-90/70-AⅡ采暖0.64拆除
225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新12路SHL2.8-0.8-95/70-M采暖10拆除
226SHL2.8-0.8-95/70-M采暖10拆除
227宝鸡市公路管理局第二工程处千河底店路口CLSD0.3-85/65-AⅡ采暖0.43拆除
228宝鸡市冠友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13路西8号DZL4-1.25-AⅡ工业4拆除
229宝鸡阜丰生物有限公司高新八路YG-35/3.82-M1工业35拆除
230YG-35/3.82-M1工业35拆除
231YG-35/3.82-M1工业35拆除
232YG-35/3.82-M1工业35拆除
233UG-35/3.82-M23工业35拆除
234UG-35/3.82-M2工业35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35宝钛集团高新六路 采暖20拆除市环保局高新区
管委会10月底前
236 采暖20拆除
237诚誉房地产开发公司高新大道 采暖20拆除
238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柳林镇SHL10-13供暖10拆除凤翔县政府10月底前
239SHL10-13生产10拆除
240SHL10-13生产10拆除
241DZL20-1.27生产20拆除
242西关幼儿园县城西关CLSG0.600-85/65供暖0.86拆除
243城关镇中学西大街LSC5-95/70-AⅢ供暖0.76拆除
244西街小学西大街CLSG供暖1.07拆除
245西街教堂西大街CWSS0.9-85/60AⅢ供暖1.28拆除
246县法院西大街CLSS0.5-85/65-A3供暖0.71拆除
247CLSS0.25-85/65-A3茶水0.36拆除
248县公安局西大街75号CWSS1.4-90/70-AⅢ供暖2拆除
249CLSS0.25-85/60-AⅢ供暖1.07拆除
250LSG0.12-0.04-AⅢ供暖0.17拆除
251关中工具公司关中路34号SHP8-1.3供暖8拆除
252县水保站北大街122号CLSC10-95/70-Ⅲ供暖1.88拆除
253工行凤翔县支行东大街62号CLZSH供暖1.56拆除
254交通局东大街64号立式常压供暖0.31拆除
255县委办东大街LSC1.2-95/70-AⅢ供暖1.5拆除
256县政协办东大街84号CLSD供暖0.5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57县托儿所东大街86号CLSG2-95/70-AⅢ供暖0.25拆除市环保局凤翔县政府10月底前
258宝鸡美雅工贸有限公司(聚丰园东、西区)东大街CWSS1.5-85/65供暖2.14拆除
259CWSS2.8-85/65供暖4拆除
260农行县支行东大街CLSG供暖1拆除
261县农村信用联社东湖路82号GLSG9.8-90/75AⅡ供暖1.74拆除
262县医院秦凤路22号SZL4-1.25-P供暖4拆除
263DZL2-1.25-AⅡ医用2拆除
264城关镇政府秦凤路LSG100-100-20茶水0.14拆除
265凤翔师范秦风路DZL2.8-95/70-AⅢ供暖4拆除
266CLSG-85/60-AⅢ茶水0.71拆除
267财政局城关财政所秦风路CLSS型茶水0.18拆除
268CLSS型供暖0.71拆除
269人行秦凤路CLSS500-100/20-AⅢ供暖0.71拆除
270儒林中心小学韦家巷11号TS20110183-2011供暖1.25拆除
271城关镇中心幼儿园韦家巷CLSG0.4-85/65供暖0.75拆除
272县妇保院南环路CLSSG供暖1.88拆除
273CLSSG茶水0.25拆除
274雍康幼儿园南环路雍康小区CLSD500-100/20AⅢ供暖0.42拆除
275文化路小区文化路SZL2.8-1.0/115/70-Ⅱ2供暖4拆除
276铁丰小学东环路铁丰村CLSG供暖1拆除
277烟草公司凤翔分局东大街61GLSG供暖1.15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78蔡家坡交警队蔡家坡经开区孔明大道CLSS300-100/20-AⅢ采暖0.47拆除市环保局岐山县政府10月底前
279碧海云天浴都蔡家坡经开区孔明大道CLSS0.25-85/60-AⅢ8茶浴0.36拆除
280香格里拉浴池蔡家坡镇建行路LHC0.32-0.04-AⅢ茶浴0.32拆除
281蔡家坡工行家属院蔡家坡镇人民西路CLSS采暖1.21拆除
282陕西蔡家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蔡家坡镇人民西路114号SHL6.5-13-AⅢ工业6.5拆除
283蔡家坡火车站蔡家坡火车站CLSS-100/20AⅢ采暖0.14拆除
284水寨小学蔡家坡镇水寨村CLSD0.5-80/80-AⅢ采暖0.5拆除
285岐山县邮政局岐山县县城南大街CWSS1400-90/70-AⅢ采暖2拆除
286鑫喜浴池朝阳路东段CLSS茶浴0.35拆除
287周原宾馆朝阳路西段CLSS采暖0.5拆除
288东关朝阳浴池朝阳路西段CLSS200-100/20-AⅢ茶浴0.33拆除
289悦来酒家眉县首善镇姜眉路CWWH4采暖0.0625拆除眉县政府10月底前
290汤峪信用社眉县汤峪旅游开发区LSH0.7-2采暖1拆除
291阳光幼儿院眉县首善镇美阳街CLSG0.7-90/70--AⅡ采暖1拆除
292眉县实验小学眉县首善镇首善街CLSG0.5-85/60-AⅢ9采暖0.7拆除
293眉县实验小学眉县首善镇首善街CLSG0.1-85/60-AⅢ9茶浴0.14拆除
294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眉县首善镇首善街CLSG0.35-85/65-AⅢ9采暖0.5拆除
295龙凤泉洗浴中心扶风县城老区/茶浴1.2拆除扶风县政府10月底前
296新天地大众洗浴县城新区CLSG0.300-85/60-AII茶浴0.01拆除
297CLSG0.400-85/60-AII茶浴0.01拆除
298QLSG0.3茶浴0.01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址型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99千阳县烟草专卖局东开发区GWRG0.7MW采暖1拆除市环保局千阳县政府10月底前
300招待所陇县南道巷XL-1茶浴0.125拆除陇县政府10月底前
301DZL2.8采暖4拆除
302陇县人民医院陇县尚德路DZL4-1.25采暖4拆除
303妇保院陇县南道巷SLSS-0.5MW85/60采暖0.75拆除
304西关医院陇县西大街CLSS-95/70-AⅢ采暖0.715拆除
305陇县中学陇县东大街CLSS0.7-85/60-AⅢ采暖1拆除
306陇县东大街CLSS1.25-85/60-AⅢ9茶浴0.5拆除
307崇文中学陇县崇文路CWSS1400-90/70-AⅢ采暖1.75拆除
308博爱居A区陇县西大街HL-FACWRG-85/60-AⅢ采暖2拆除
309博爱居B区陇县西大街CLR60-140采暖0.9285拆除
310麟游县九成宫宾馆有限公司县城西大街6号DZL2-1.0-AⅡ采暖2拆除麟游县政府10月底前
311陕西恒顺实业有限有限公司青莲路东段CWSS1.6-85/60- AⅢ采暖2.29拆除
312麟游县烟草专卖局县城杜阳路43号CLSS0.5-90/70- AⅢ采暖0.72拆除
313麟游县金麒麟药业有限公司县城凤凰路1号CLSS0.75-90/70- AⅢ采暖1.07拆除
序号所属单位地 址型 号用途蒸吨任务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314凤县住建局新建路ARL5-28采暖5拆除市环保局凤县政府10月底前
315凤县安信房地产ARL5-28茶浴5拆除
316凤县饮食服务公司宝鸡路/采暖0.6拆除
317凤县银母寺家属楼凤中路CLSG7.5-85/60-AIII采暖10拆除
318凤县运输公司凤凰路/采暖1.2拆除
319/茶浴0.6拆除
320县政府家属楼新建路CLSG-85/60-AII采暖1拆除
321县招待所新建路CLSG-95/70-AII采暖1拆除
322太白洗浴中心新建路CLNS-Y(Q)茶浴2拆除太白县政府10月底前
表3: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序 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500市住建局各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10月底前
表4:燃煤小火炉整治
序号单位整 治 任 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金台区完成人民街、宏文路、跃进路、店子街、曙光路、金台大道6条道路沿街商户和斗鸡市场、人民街市场2个集贸市场的小火炉、餐饮燃煤灶的整治和福临堡村“煤改气”工作。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市执法局金台区政府11月15日前
2渭滨区完成新建路、宝光路、公园路、太白路、姜谭路、渭工路6条道路沿街商户和宝电市场、建国路市场2个集贸市场的小火炉、餐饮燃煤灶的整治工作。市食药监局 市执法局渭滨区政府11月15日前
3陈仓区完成陈仓大道陈仓段、南环路、北环路、东大街、北大街、虢镇人民街6条道路沿街商户和千渭街道办大众市场的小火炉、餐饮燃煤灶的整治工作。市食药监局 市执法局陈仓区政府11月15日前
4高新区完成陈仓大道高新段、高新三路、高新六路、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 、城市新天地商业步行街5个街道的沿街商户和郭家崖市场、滨河路市场2个集贸市场的小火炉、餐饮燃煤灶的整治工作。市食药监局 市执法局高新区管委会11月15日前
表5:煤炭消费总量削减
序号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2015年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任务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年底前
表6: 煤炭市场整治
序号整 治 任 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督促全市范围内蜂窝煤制售点和煤炭销售点(储煤场)生产和销售符合我市煤质标准的蜂窝煤和煤炭,同时严格按照《宝鸡市储(储煤场)摸地整治环保标准》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煤场。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年底前
2加强煤质抽检工作,制定奖惩办法,对重点用煤单位每季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凡抽检不合格的,要予以相应处罚。市质监局全年
3继续实行煤炭公路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要求的车辆予以劝返。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全年
表7: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
序号企业名称整治要求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
1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2760万米/年织布生产线淘汰市工信局金台区政府年底前
2凤翔万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0.6万吨/年造纸生产线淘汰凤翔县政府
3陕西秦岭铜厂生产线淘汰陈仓区政府
表8:退城入园
序号企业名称整治要求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
1宝氮化工集团整体搬迁至长青工业园市工信局渭滨区政府年底前
2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至高新区工业园区金台区政府
表9: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朝阳华城46#住宅楼宝虢路13799(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2朝阳华城53#住宅楼宝虢路15700
3朝阳华城54#住宅楼宝虢路16056
4团结院2#住宅楼及车库大庆路41889
5天诚佳园1#2#楼大庆路29289
6众翔海棠花园西区代家湾47465
7三迪加州阳光178#、179#、187#楼及地下车库宝虢路69741.1
8滨河枫湾滨河路北侧33123.2
9陕西省太白林业局第三期棚户区改造一标段陈仓大道24号院34766.12
10陕西省太白林业局第三期棚户区改造二标段陈仓大道24号院33784.12
11陕西省太白林业局第三期棚户区改造三标段陈仓大道24号院34766.12
12宝桥天元1号住宅楼宝平路43号28727.66
13翰林华府9号、10号楼大庆路139号13168.61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4春天大道四期19#、24#楼福临堡8087.26(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15春天大道四期20#、21#楼及地下车库福临堡9154.68
16百翠园B区48#、52#楼新福路32478.25
17百翠园B区44#、45#楼新福路9号14042.67
18百翠园B区46#、47#楼新福路9号11341.3
19百翠园B区49#、50#、51#楼新福路9号17476.72
20锦绣新城B区7-10#楼宝平路14628
21锦绣新城B区11-16#楼宝平路30097.81
22锦绣新城B区地下车库宝平路18418.21
23锦绣新城A区34#楼宝平路5846.38
24锦绣新城C区1-4#楼宝平路16839.421
25恒源金河湾3号商住楼新华路6号39638.17
26降帐社会福利院1#康复楼蟠龙镇西营村7204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27降帐社会福利院2#康复楼蟠龙镇西营村7174(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28降帐社会福利院综合楼蟠龙镇西营村7002
29降帐社会福利院医疗综合楼蟠龙镇西营村4433.5
30盛世广场A区1,2号楼陈仓大道63846
31盛世广场A区3,4号楼陈仓大道63846
32盛世广场A区5,6,7,8号楼陈仓大道67530
33盛世广场A区9,10,11,12号楼陈仓大道66979
34轩苑世家8,10号楼联盟路32093
35三迪世纪新城184#、185#商住楼宝虢路34600.22
36三迪世纪新城186#家居广场商住楼宝虢路34600.22
37三迪世纪新城定向区2#公寓楼宝虢路26516.94
38轩苑紫郡1#、2#、3#、4#楼及车库陈仓园46662.54
39团结君逸7号楼及地下车库金台区铁塔路团结君逸小区17262.09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40团结君逸8号楼及地下车库金台区铁塔路团结君逸小区17115.28(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41团结君逸9号楼金台区铁塔路团结君逸小区23003.73
42翔盛春天大道1#、29#楼福临堡6446.43
43翔盛春天大道17#、18#楼福临堡11274.73
44金台区西街小学教学综合楼中山西路75号8629
45团结村三组综合楼(华盛旺座)大庆路以北52119.04
46金泰大厦大庆路北67号29642.94
47团结村1#综合楼大庆路团结村11032.9
48团结村4#楼大庆路团结村16483.52
49锦绣新城托儿所宝平路33号1416.12
50宝鸡华厦五星大酒店行政中心东路52369
51朝阳华城49#、50#住宅楼陈仓大道30110
52朝阳华城57#、59#住宅楼陈仓大道3461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53代家湾旧城改造A区3号商住楼代家湾村27501.17(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54代家湾旧城改造A区4号商住楼代家湾村27343.81
55代家湾旧城改造A区1号商住楼代家湾村28868.13
56代家湾旧城改造A区2号商住楼代家湾村26962.63
57圣帝环北新城1#楼宝十路3号14018.85
58圣帝环北新城2#楼宝十路3号18734.99
59圣帝环北新城3#楼及地下车库宝十路3号14417.24
60同益工贸有限公司1#楼宝平路23号11027.71
61星月国际7号楼大庆路南103号45811
62天地源九悦香都住宅小区项目2#楼陈仓大道南侧26200.4
63天地源九悦香都住宅小区项目3#楼陈仓大道南侧27223.09
64天地源九悦香都住宅小区项目4#楼陈仓大道南侧2301.55
65天地源九悦香都住宅小区项目5#、6#楼陈仓大道南侧19789.89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66天地源九悦香都住宅小区项目7#楼及车库陈仓大道南侧21344.36(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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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宝鸡市广电中心工程代家湾29400
68建国路市场改造建设项目商住楼工程曙光路西段48456
69宝鸡代家湾商务中心2#、3#楼行政中心西侧50324.8
70宝鸡代家湾商务中心5#楼行政中心西侧48035.38
71马营路15#院住宅楼金台大道31号34142.4
72合力叉车厂研发中心大楼宝鸡合力叉车厂院内5040
73锦和春天5#楼宝平路13095.95
74云鼎金龙湾1-7#楼及地下车库宝平路101253.38
75宝石宾馆金台大道西头14538.77
76轩苑世家星城A区1#、2#、3#、4#住宅楼行政大道东段地上107886.87地下3506.95
77轩苑世家星城A区5#、6#、7#、8#住宅楼行政大道东段地上109880.13地下3449.44
78轩苑世家星城A区ABCD商业及地下车库行政大道东段地上36922.71 地下29729.37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79宝石宾馆东风路2号14538.77(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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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圣世兰亭2#楼大庆路41号31205.4
81宝鸡国金中心金台大道东段310375.7
82水厂路9#住宅楼金台大道31号15529.8
83卧龙寺中心幼儿园宝虢路5932.3
84老年公寓楼宝平路7963
85国际商业广场1#住宅楼经二路109路32789
86世苑大厦火炬路6号40148
87石坝河街道整体改造2#楼石坝河16643
88中铁三局房建1#楼中滩路23367
89综合楼二期(A、B座)公园路43816
90宝鸡市儿童家庭养育综合楼福谭路2号13674
91中铁佳苑1、2、3号楼、地下车库A段清姜路80号3203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92中铁佳苑4、5号楼、地下车库B段清姜路80号27123(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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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1#楼东二路24466
94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50#楼东二路9556
95宝鸡市口腔医院医疗综合楼清姜19730
96宝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福谭路2号4526.7
97石坝河街道整体改造6#楼及西地下室英达路18461
98石坝河街道整体改造4#楼英达路31533
99北方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4号住宅楼川陕路17号53113
100宝鸡华山车辆赛特路9号赛特路22707
101凯越欧洲城2#楼川陕路4号37703.78
102陕西宝鸡人民商场交通饭店改造项目经二路17857
103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外科综合楼清姜路4号26300
104宝铁货场路小区4#、7#货场路45971.36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05宝铁货场路小区5#、6#货场路46946.36(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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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宝铁货场路小区1#、2#货场路45488.76
107孔家大院1-4号楼孔家村42646
108孔家大院5号楼孔家村6736.8
109石坝河街道改造项目1#楼石鼓镇35571.8
110石坝河街道整体改造3#楼石坝河镇10910
111中铁一局五公司石坝河小区改造3、4号楼西宝路54号43739
112宝隆御邸二期5、6号楼广元路15号60947.46
113宝隆御邸二期7号楼及地下车库广元路15号29468.46
114华旗大厦姜谭路66号34997.45
115翡翠城1、2号楼石坝河街40号20209.2
116翡翠城5号楼石坝河街40号19956.06
117南山明珠二期8、9号楼川陕路100号6600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18南山明珠二期10、11、12号楼川陕路100号63000(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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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绿地新城1#、4#住宅楼及1#商业房及西侧1/2地下车库巨福东路12号34537.56
120绿地新城2#、3#住宅楼 及东侧1/2地下车库巨福东路12号34305.68
121新城国际商业广场2#楼E-F-G座及地下车库经二路155号135433.9
122宝成14#厂房及附楼西四路7315
123水岸豪庭1#商住楼宝鸡市火炬路13号27000
124中苑春天清姜路32506.63
125聚龙山水1#、2#楼及车库江潭路35号36693.48
126宝铁货场路小区地下车库货场路12867
127宝铁货场路小区幼儿园货场路1400
128华厦世界城2#楼高新五路21645
129华厦世界城3#楼高新五路17615.14
130华厦世界城4#楼高新五路14461.75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31石坝河街道改造项目7#楼石坝河街道14523.89(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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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宝师南院1#、2#楼及地下车库石坝河街道38000
133弘吉“春天里”1#楼川陕路13263
134石鼓天玺台24号楼高新零路20644
135水木清华32#楼高新大道10号31869
136德福世家4#楼西宝路303号7668
137高新生态花园5、9、12号楼高新30路25057
138高新生态花园6、7、8号楼高新30路35971
139高新生态花园13、17号楼高新30路25057
140高新生态花园18、19、20号楼高新30路24110
141九龙新城4#楼高新大道26242
142九龙新城6、7号楼高新大道30692
143德福世家5号楼西宝路1760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44新起点B区21、22号住宅17、18号商业楼西宝路469号46782(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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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新起点B区Ⅰ段地下车库西宝路469号46782
146工商大院1、2号住宅楼科技路东段222819
147工商大院3、4号住宅楼及商业裙房科技路东段23106.2
148工商大院办公楼、地下车库科技路东段9350
149新城国际商业广场5#楼高新大道63号13822
150凌云现代城1、2号楼高新11路78972.8
151凌云现代城5、6号楼高新11路72242
152凌云现代城7号及地下车库高新11路36673
153水韵江南高新丽都20#楼高新四路24588
154创意大厦高新十一路30788
155石鼓天玺台配套商业B高新零路13000
156石鼓天玺台地下车库高新零路1300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57石鼓天玺台1标段地下车库高新零路15062(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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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石鼓天玺台22、23、28、29号楼高新零路69453
159石鼓天玺台1-3号楼高新零路58603
160石鼓天玺台配套商业A 高新零路2808
161石鼓天玺台地下车库高新零路9995
162石鼓天玺台5、6号楼高新零路29269
163石鼓天玺台地下车库高新零路58603
164德福世家1、2号商住楼高新大道39号22000
165德福世家3号商住楼高新大道39号10632
166高新水晶公馆1#楼高新大道52号20976
167高新水晶公馆2#楼高新大道52号9870
168华厦世界城1#、5#楼高新五路55868.54
169华厦世界城2#楼高新五路21643.06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70华厦世界城3#楼高新五路17615.14(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171华厦世界城4#楼高新五路14461.75
172尚浦锦园1#、2#、3#、4#及一期车库高新十路63628
173石鼓天玺台21号楼(幼儿园)高新零路4756.73
174高新锦园1#楼及附属商业地下车库高新11路14017.3
175高新锦园2#楼及附属商业地下车库高新11路13548.72
176高新锦园3#楼及附属商业地下车库高新11路14127.61
177高新锦园4#楼及附属商业地下车库高新11路15509.19
178朴西新城佳苑1#商住楼、9#、10#、11#住宅楼及1#地下车库宝鸡市高新区站前大道南侧59067.3
179朴西新城佳苑2#商住楼、8#、12#住宅楼、物业及幼儿园2#、3-1#地下车库宝鸡市高新区站前大道南侧62903.19
180朴西新城佳苑3#商住楼、6#、7#、13#住宅楼及2-3#地下车库宝鸡市高新区站前大道南侧53172.89
181朴西新城佳苑酒店(4#楼)、5#、14#、15#住宅楼及5#地下车库宝鸡市高新区站前大道南侧75559.6
182千渭商城6#楼李家崖25113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83周原公租房8#、9#楼周原镇15264(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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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周原公租房1#、10#楼周原镇25629
185西班牙城市花园2#、3#、8#楼虢镇西门27788
186地中海花园1#、2#住宅楼虢镇东门25620
187地中海花园宾馆虢镇东门19561
188西班牙城市花园1#、5#楼及地下车库虢镇西门33958
189佳苑新城21#、22#、23#楼南环路32764
190陈仓盛鑫苑2#、3#、6#楼及社区用房陈仓大道实验小学53370
191陈仓盛鑫苑4#、5#楼及地下车库陈仓大道实验小学69303
192陈仓盛鑫苑12#楼陈仓大道实验小学53370
193亿鑫佳苑商住楼虢镇西门16013
194宝隆巴黎之春4#、6#、11#楼幼儿园及一期地下车库虢镇南环路西段75000
195千渭星城C区二标段3#、20#、21#、22#楼陈仓大道李家崖300000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96千渭星城C区一标段1#、2#住宅楼陈仓大道冯家嘴24211、17540(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197泰森星辰国际26#楼及地下车库南环路168号8334.82
198东城大厦1#楼及地下车库虢镇火车站和平街中段9182.37
199周原工业园保障房二期一标段周原镇工业园40000
200周原工业园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限201#、202#)周原镇工业园9282
201全民健身中心南环路3530
202党政机关综合行政业务用房南环路38252
203灾后重建文化四馆合一南环路9555
204区保障性住房紫竹苑1#-4#楼南环路40000
205区保障性住房紫竹苑8#、9#、10#楼南环路40000
206区灾后重建青少年艺术培训中心虢镇5181
207区档案馆及影像资料库综合大楼南环路8500
208区广播电视采编播中心、电影院南环路9354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场地面积
(平方米)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209陈仓中路地下车库南环路9354(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其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地加大巡查频次。
(3)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5)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6)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7)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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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210区应急指挥中心南环路7832
211区保障性住房紫竹苑5#—7#楼南环路1500
212永丰花园9#楼虢镇车站38252
213青岛啤酒宝鸡工业园60万千升的啤酒项目二标段陈仓区宝鸡工业园22267
214青岛啤酒宝鸡工业园60万千升的啤酒项目一标段陈仓区宝鸡工业园19000
表10:市政工地扬尘整治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施工时间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金陵一桥加固续建工程金台区2014-2015(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实施封闭围挡。
(2)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3)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4)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5)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6)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7)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环卫局全年
2龙山路道路及排水续建工程渭滨区2014-2015
3虢磻路北段(道北)排水工程陈仓区2014-2015
4滨河北路改造工程金台区、渭滨区2015-2016
5石坝河街道改造工程渭滨区2015
6滨河大道排水管网工程高新区2015-2016
7川陕路南段改造工程渭滨区2015
8高新零路-宝光路段管网建设及道路改造工程高新区2015
9金陵河口(宝烟广场)雨水泵站工程金台区2015-2016
10金渭大桥检测(加固)金台区2015-2016
11金陵河西路路基砌护工程金台区2015
12新福二路东段道路建设工程金台区2015-2016
13虢磻路北段跨铁路高架桥工程陈仓区2015-2016
14油饲路道路工程金台区2015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施工时间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5渭北西路道路工程蔡家坡2015-2016(1)所有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中的建筑物使用实施封闭围挡。
(2)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3)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抑尘措施。
(4)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用场地,并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5)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
(6)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等产生扬尘工序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7)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环卫局全年
16市区道路排水维护工程市区2015
17市区雨水泵站实时监控技术工程市区2015
18客运站东路工程金台区2015
19凯旋城东路工程金台区2015
20海棠路东段路桥工程渭滨区2015-2016
21虢磻路及陈仓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渠改造工程陈仓区2015
22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金台区2015
23党家村路工程渭滨区2015
表11:拆迁工地扬尘整治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中山新天地改造 中山东路(1)所有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
(2)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3)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使用喷雾降尘车辆洒水抑尘。
(4)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5)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
(6)拆除完成后,长期闲置空地需进行覆盖或绿化措施。市房屋
征收办各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2世纪荟萃广场 联盟四组
3三合村城中村改造 三合村
4新维巷旧城改造 新维巷
5革新巷改造 革新巷
6新东岭城市综合体改造高速公路
延伸段口
7北庵村城中村改造 北庵村
8尚都国际生态城改造 宏文路
9赵家庄城中村改造赵家庄村
10陈仓东门十字改造东门十字
11符家村城中村改造符家村
12盘龙国际城中村改造团结村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3经一路104号院改造104号院(1)所有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墙。
(2)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3)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使用喷雾降尘车辆洒水抑尘。
(4)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清运的土方,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5)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
(6)拆除完成后,长期闲置空地需进行覆盖或绿化措施。市房屋
征收办各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全年
14宏福大院改造宝福路54号
15顺祥龙逸居改造陈仓区龙逸居
16团结村改造团结村
17南关路改造南关路
18北庵村改造北庵村
19姜城村改造姜城村
20机床集团住宅改造公园路
21陈家村改造陈家村
22千渭街道改造虢镇火车站
23陈仓公安分局改造原陈仓公安局
24青岛啤酒东生活区改造青岛啤酒东生活区
25青岛啤酒南北生活区改造青岛啤酒南北生活区
表12:商砼站扬尘整治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宝鸡市永固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渭滨区新宝路36号院(1)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生产过程中要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4)运输车辆使用封闭措施,安装GPS导航定位系统,禁止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
(5)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10月底前
2宝鸡市众盛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渭滨区公园路7号
3宝鸡永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宝虢凤收费站南侧
4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千河镇李家堡村
(大唐热电南侧)
5宝鸡丰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渭滨区石鼓镇党家村一组
6宝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渭滨区姜谭路2号
7宝鸡建业武刚商砼有限公司渭滨区马营镇淡家村五组
8宝鸡市永靖混凝土有限公司渭滨区八鱼镇东星村
9宝鸡市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扶风县绛帐镇卢家村
10宝鸡秦伟商砼有限公司扶风县城关镇西坡路村
11宝鸡高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渭滨区八鱼镇范家崖村
12陕西宝鸡市人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金台区宝平路金河工业园
13宝鸡市通佳商砼有限公司陈仓区虢镇李家崖
14宝鸡天翔混凝土有限公司陇县城关镇穆家寨
序号工 程 名 称地 点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
时限
15岐山县天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岐山县凤鸣镇河家道(1)施工场地内道路实施路面硬化,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遮盖或在库内存放,物料装卸必须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生产过程中要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4)运输车辆使用封闭措施,安装GPS导航定位系统,禁止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
(5)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蟠龙新区管委会10月底前
16宝鸡冀东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渭滨区八鱼镇寨子岭村
17陕西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陈仓区虢镇渭河大桥南
18扶风联兴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扶风县上宋乡上权村
19宝鸡市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陈仓区虢镇渭河大桥南
20宝鸡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岐山县蔡家坡镇龚刘村
21宝鸡市金固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陈仓区钓渭镇北村
22宝鸡市天合混凝土有限公司陈仓区蟠溪镇三郎庙村
23风翔县宁高混凝土有限公司风翔县糜杆桥镇十里铺村
24眉县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眉县首善镇东关村二组
25宝鸡鑫茂源商砼有限公司岐山县安乐镇
26眉县苏宁混凝土有限公司眉县首善镇王家庄
27宝鸡晟翔混凝土有限公司千阳县城关镇段坊村
表13:市区小道路扬尘整治
序号未硬化的道路名称硬化任务长度(m)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千河河堤内大唐公司运煤道路800市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10月底前
2铁路司机学校东侧千河河堤西岸300
3高速公路高新段中石化加油站东侧150陈仓区政府
4陈仓区高级中学道路对面一条生产路
300
5陈仓区行政中心道路对面两条生产路
各300
6陈仓中路南段生产路300m
7陈仓区检察院南环路对面生产路300
8西堡沙场进场道路150m
9陈仓车管所对面生产路300
10南堡沙场进场道路300
11伟宝粤南高速公路以北便道650市住建局
12广电中心西侧道路500市住建局
13卧龙寺火车站路汽车销售城东侧300金台区政府
14福谭大桥往西河提3000市水利局
15蟠龙大桥沿路河提3000
16花旗商砼厂进场道路250渭滨区政府
17石坝河桥以南河提东西两侧道路200
表14:砂石场整治
序号县 区砂石场名称整 治 要 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渭滨区林家村洗砂厂(1)开展砂石场整治,采取挡风抑尘网、硬化地面、湿法作业等措施,防控扬尘。
(2)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划定采砂区、确定禁采期。市水利局
市国土局渭滨区政府全年
2陈仓区育才洗沙厂陈仓区政府
3宝丰村洗沙厂
4西枸村洗沙厂
5东枸村洗沙厂
6第六寨村洗沙厂
7法士特桥西洗沙厂
8高新区千河入渭口西洗沙厂高新区管委会
9凤凰桥东洗沙厂
10国铁机车基地西侧洗沙
11扶风县绛帐镇下权村洗沙厂扶风县政府
12西渠村洗沙厂
13龙渠村洗沙厂
14牛仓村洗沙厂
15罗家村洗沙厂
16卢家村洗沙厂
17眉县常兴镇马家村洗沙厂眉县政府
18常兴镇祁家村洗沙厂
19常兴镇上塬村南寨洗沙厂
20首善镇北星洗沙厂
21蔡家崖洗沙厂
表15:油气回收治理
序号整 治 内 容整治项目整治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75个加油站、1个储油库油品储运VOC治理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10月底前
表16:机动车污染治理
序号工作任务和整治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数量不少于省上下达的年度任务。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年底前
2扩大市区中心城区“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并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年底前
3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检查和道路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上路的尾气超标车辆。对抽检车辆尾气不合格的,要追究检测机构的责任,直至取消检测资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年底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