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力争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能用上电。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我国无电地区普遍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用户分散,交通不便,电力施工条件极为艰苦,建设难度大。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事关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无电地区供电问题的全面解决需要政府、电网企业等协调联动。
一、国家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协调联动。由于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还有273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偏远地区。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2015年将全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2006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户户通电”工程,改变了边远地区的用电状况,极大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先后解决了31个县域电网孤网运行、112个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综合治理农村“低电压”2407万户,通过电网延伸解决了53万户22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2014年年初,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无电地区通电工程进展系统”的开发,并于当年9月部署运行,为国家及时掌握我国179个无电县的通电乡镇、通电行政村、通电用户等指标信息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复杂的地理环境,导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水平偏高,地区人均用电量小,工程建成后设备运行效率低,维护成本高。由于无电地区绝大部分为“老、少、边、穷”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自筹资金难度大。
国家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资金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提升中央投资规模,调增无电地区建设项目国债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二是由无电地区政府和电网企业对口支援;三是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
国家对纳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工程,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对纳入“金太阳”工程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以援建方式出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安排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专项支持运行维护和更换蓄电池等费用。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通过设立国家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专项、国家农网改造升级专项(用于西藏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部分)和电网基建计划投资等几种方式确保无电地区电网建设资金投入。
三、积极拓展新能源利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
近两年,我国光伏发电年均增长157%,成为光伏发电增长最快的国家。2014年11月,中美两国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提出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目前的11%提高到20%。对于无电地区户与户之间距离较远,无法通过电网延伸解决用电难题的,需充分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或户用型风光互补等多种手段,解决无电家庭的基本用电需求。这方面,一些供电企业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探索。内蒙古的供电企业采用户用型风光互补方式作为解决无电户用电的技术措施,对每户按照300瓦风电+300瓦光电进行配置。西藏的供电企业通过实施“金太阳”工程户用系统、独立光伏电站和并网光伏电站等形式,解决了农牧民兼顾学校、教学点、寺庙、驻村工作队及边防哨所等基层单位的生活用电。
四、创新主网延伸方式。偏远地区的用电负荷主要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主,负荷小而分散,且增长缓慢。电网延伸作为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主要方式,如果按照常规电网模式建设,则投资巨大。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35千伏配电化方案,通过建设35千伏轻型化线路和35/0.4千伏直配台区,使35千伏电压等级线路深入负荷中心,工程造价低,建设周期短,有效解决了无电地区供电和10千伏长线路供电质量问题,极大缓解了偏远地区用电需求与电网建设资金紧张、增加电源布点难、建设工程期长之间的矛盾。
2012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明确要求“在负荷分散的偏远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选用35千伏配电化建设模式,解决低电压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2015年,“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能用上电”后,还要不断巩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成果,对于因供电区域扩大和移民搬迁新出现的无电问题,及时由业扩工程或农网工程统筹解决,确保全面实现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户户通电”目标。
原标题:多方联动 多措并举 让无电人口用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