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安徽省环保厅2015年审批、拟审批13个电力项目环评、验收文件等,其中火电8个、风电1个。
《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1×30 MW)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1×30 MW)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62376679(传真)
承办人:李明 贾良清
监督电话:0551-62376808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1×30 MW)生物质能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蚌埠市怀远县荆芡乡涡南村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1台130 t/h高压高温炉排锅炉,配套1×30 MW 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燃烧系统、热力系统和灰渣输送系统;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电气、热控、暖通、通信等;贮运工程包括厂区干料棚堆场、灰渣库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废水、噪声治理等。项目以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稻草和稻壳等生物质作为燃料,除点火使用柴油外不添加煤或其它燃料。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炉内低温燃烧技术及炉内SNCR脱硝(还原剂为尿素);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炉外对经过降温的烟气进行脱硫;采用“旋风+布袋”高效除尘器除尘;烟囱高度为80 m,设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2)净水站排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锅炉化水间排水、锅炉酸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汽机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池、尿素储存区、净水站等作为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3)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密闭、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锅炉对空排汽管道、安全阀排北极星电力网汽管道设置消声器;冷却塔加装落水消能装置,并在东厂界和南厂界围墙内侧设置声屏障。(4)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5)干料棚边界外100 m范围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省住建厅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省水利厅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015年3月16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皖环〔2015〕304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的请示》(华塑办〔2015〕32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北偏东约5公里处。你公司热电厂1#、2#(2×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SCR反应器系统、氨气输送系统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其中氨气利用管道从临近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输送至热电厂。脱硝改造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投入试生产。脱硝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5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0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100%。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14年7月,我厅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皖环函〔2014〕857号)。2014年9月,我厅同意项目试生产(皖环函〔2014〕1193号)。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SCR脱硝装置正常生产条件下没有废水排放,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吹灰器等,安装了隔振垫、减震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催化剂,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项目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华塑股份环保责任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一)废气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机组总排口外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17.4毫克/立方米、149毫克/立方米、36毫克/立方米,2#机组总排口外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20.1毫克/立方米、94毫克/立方米、28毫克/立方米,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要求。1#、2#机组SCR脱硝装置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不低于80%的要求。按年运行7260小时统计,两台机组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为479.7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1956吨/年)。
(二)无组织废气排放:公司周界外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最大值0.235毫克/立方米,符合《恶臭污染物放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除西厂界3#监测点受临近水泥分厂生产噪声影响,夜间出现超标,最大超标5.0dB(A)外,其它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公司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四)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两台机组使用的催化剂,一般每2~3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催化剂产生量约为98吨,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货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六)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在脱硝设施进、出口及烟气总排口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设置了监测平台和标示牌,总排口监测数据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脱硝所用氨气利用管道从临近泉盛化工厂输送至热电厂,配置了便携式氨气检漏仪,脱硝运行巡检人员定期对脱硝系统氨气管线进行巡检,以检测氨气是否泄漏。接触氨的仪表测量部件、管道等均选用防腐了材料。制定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氨气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米,包络线落在公司厂界内,无学校、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该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情况及验收组意见,我厅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北极星电力网
五、项目运行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加强氨气管道输送、使用等环节的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批文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滁州市环保局、定远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0日
抄送:滁州市环保局,定远县环保局。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拟作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开
根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滁州市环保局、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对该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厅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安徽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北偏东约5km处。
建设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北偏东约5km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了该项目的主体工程(环审〔2008〕,《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主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主体工程包括了本次脱硝改造的2×300MW自备热电厂。热电厂1#、2#(2×300MW)机组分别于2012年7月和8月投产,均采用湿法脱硫工艺、每台锅炉配置两台电袋除尘器,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主要的噪声源采取减震垫降噪措施。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SCR反应器系统、氨气输送系统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其中氨气利用管道从临近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输送至热电厂。脱硝改造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试生产。脱硝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5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0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100%。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项目产生废气环节为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SCR脱硝装置正常生产条件下没有废水排放,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吹灰器等,安装隔振垫、减震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催化剂,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华塑股份环保责任制》、《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北极星电力网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37601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邮编:230071。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拟作出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淮南市西部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开
根据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淮南市环保局、淮南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对淮南市西部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厅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安徽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
项目名称:淮南市西部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境内(原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李冲乡境内)
建设单位: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境内(原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李冲乡境内),工程占地面积7.0公顷,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面积为4.8公顷,进场道路和给排水管网占地约2.2公顷。项目主要收集处理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城以及毛集实验区的生活垃圾,同时掺烧部分燃煤助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500 吨/天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2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发电量7500万千瓦时。配套建设垃圾接收、贮存、预处理、输送和给料系统以及煤库、灰库、渣库、冷却循环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固化系统、污水处理、噪声控制等公用及辅助系统。该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试运行,实际总投资3.1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83.5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19.15%。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项目采用密闭车运输进厂,卸入垃圾料库。建设了初期雨水池、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应急事故池和污水站事故应急池,渗滤液全部回喷,不外排。每台锅炉配置一套烟气净化装置,焚烧烟气采用“半干法脱酸(酸性气体脱硫)+活性炭吸附(吸附重金属和二噁英)+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80米烟囱(出口内径2.5米)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时预留脱硝空间。垃圾卸料、输送系统及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贮存池和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垃圾臭气通过引风机送入垃圾焚烧炉中焚烧处理,另垃圾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加盖密封膜。采用二级反渗透处理锅炉补给水,产生的部分浓水、反洗水经废水池送达絮凝沉淀池回用,锅炉浓排水用于干灰调湿用。初期雨水用阀门切换到生产污水管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再通过提升泵打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冲洗水、厂区内道路冲洗及水力清扫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浇水及厂区道路喷洒,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式生化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2×4m3/h,采用“水解(厌氧)+接触氧化法”方案去除有机污染物,并具有脱氮功能。冷却用水清净下水部分回用于烟气净化、煤场喷洒等,多余部分由厂区雨水管网接入淮凤大道排水管网外排。噪声源主要有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分别采用隔音、消音器、减震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焚烧炉渣和飞灰等,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在厂区门口设置了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CEMS设备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北极星电力网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37601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邮编:230071。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拟作出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开
根据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淮南市环保局、淮南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对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厅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安徽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
项目名称: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采用SCR法,以尿素为还原剂,对现有一、二期工程的1#、2#机组(2×320MW)和3#、4#机组(2×300MW)实施烟气脱硝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低氮燃烧器改造、SCR反应器系统、尿素溶液制备及储存系统、氨喷射系统等,部分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SCR采用双烟道双反应器烟道布置,脱硝区烟道在锅炉主烟道两侧引出分别进入SCR反应器和接入锅炉空预器入口处,不设旁路烟道。其中, 1#、3#、4#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已分别于2014年4月、9月和11月通过省环保厅环保验收(皖环函〔2014〕583号、皖环函〔2014〕1231号和皖环函〔2014〕1466号)。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50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9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拆除了2#机组脱硫旁路,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尿素区热解装置、溶液贮存罐、管线设备检修间断产生的吹扫管道溶氨废水和氨区的喷淋废水通过尿素收集池排入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煤场喷淋等,不外排。主要噪声源斗式提升机、各类泵安装隔声垫、减震器和弹性支撑等措施,风机安装消音器。脱硝产生的废弃尿素袋和废催化剂分别由供货商安徽大唐物资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刚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回收,不外排。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北极星电力网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37601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邮编:230071。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砀山)有限公司砀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光大环保能源(砀山)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能源(砀山)有限公司砀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拟建于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内光大砀山生物质电厂址西侧。新建1台日处理垃圾量400吨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热能利用、给水、灰渣及物料储存、烟气处理、飞灰固化、渗滤液收集处理等工程,除盐水和电力接入系统依托光大砀山生物质电厂现有设施。结合宿州市环保局意见及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其技术性能和入炉废物类别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2014)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污染。本项目以砀山县城及乡镇统一收集的生活垃圾为燃料,锅炉启动初期可采用轻柴油点火助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等生产用水采用砀山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垃圾渗滤液、车辆和车间冲洗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并达到砀山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水置换排水、除盐装置反冲洗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管网送砀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膜(NF)系统”工艺,渗滤液处理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处理措施,飞灰固化车间、垃圾贮区、主厂房生产区、油罐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对渗滤液处理站、地下管线、事故池、污水收集池、渣坑等进行特殊防渗,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三)全面落实并强化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采用“SNCR炉内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烟气处理工艺方案,脱硝还原剂为尿素。脱硫、脱氯、脱硝和除尘效率分别不低于《报告书》所列指标,烟囱高度80米。严格控制炉温、烟气停留时间、氧气浓度等燃烧条件,并采用可靠的急冷措施,有效控制二噁英等污染物的生成,设置活性炭吸附及布袋除尘器过滤装置,最大限度净化烟气中的二噁英、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要求。
垃圾卸料平台、输送系统和垃圾仓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卸料平台设置自动开启门和空气帘幕,卸料大厅、垃圾仓和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检修期间经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垃圾运输车采用专用压缩式密封垃圾车,并保持正常车况,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
项目运营后,焚烧炉运行主要工况参数和烟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颗料物、一氧化碳等应实施自动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立显示屏,将锅炉工况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对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例行监测。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隔声、消音、减振、密闭和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限值。强化日常管理,尽量减小锅炉冲管、排空、排汽等异常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北极星电力网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焚烧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垃圾入厂前应尽量分选出铁、铜、镍等金属类催化介质和含氯有机物,厂内应配置磁选设备,对金属进行分离回收。焚烧炉渣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应在厂内进行固化处理,经鉴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的,可送砀山县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置;若不符合,则应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厂界以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协调砀山县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本项目申请试生产前,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全部搬迁完成。你公司应根据项目投运后的环境影响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地表裸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抑尘管理,防止施工扰民。
(八)项目所用生活垃圾由砀山县环卫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收集、运输至厂,你公司应积极协调,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入厂前分拣工作,进一步优化垃圾运输线路,运输车辆须密闭且有渗滤液收集储存设施,避免对运输线路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运行在内的必要保护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十)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按《报告书》要求,对二噁英等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十一)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从设计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束,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我厅和地方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试运行须经我厅批准同意,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厅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400吨生活垃圾。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宿州市环保局、砀山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六、收到本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宿州市环保局和砀山县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5日
抄送:砀山县人民政府,省能源局,宿州市环保局,砀山县环保局,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马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光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选址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陶村,新建2台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受料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灰渣及辅料储存,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处理,飞灰固化系统等。结合马鞍山市环保局意见及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已取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在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北极星电力网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污染。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其技术性能和入炉废物类别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2014)相关要求。本项目以马鞍山市区和当涂县生活垃圾为燃料,锅炉启动初期可采用轻柴油点火助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车、输送引桥、地磅区、卸料平台等的冲洗废水和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垃圾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膜(NF)系统”处理工艺,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灰渣冷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道路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除盐装置浓水、反冲洗水、锅炉浓水等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处理措施,主厂房、渗滤液处理站、氨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油罐区、污(油)水管道、高架引桥下方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三)全面落实并强化废气治理措施。采用“SNCR炉内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工艺对烟气进行治理,脱硝还原剂为氨水。脱硫、脱氯、脱硝和除尘等效率应不低于《报告书》所列指标,烟囱高度80米。严格控制炉温、烟气停留时间、氧气浓度等燃烧条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并采用可靠的急冷措施,有效控制二噁英等污染物的生成,设置活性炭吸附及布袋除尘器过滤装置,最大限度净化烟气中的二噁英、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垃圾卸料平台、输送系统和垃圾仓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卸料平台设置自动开启门和空气帘幕,卸料大厅、垃圾仓和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经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垃圾运输车采用专用全密封垃圾车,并保持车况正常,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后,焚烧炉运行主要工况参数和烟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一氧化碳等应实施自动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立显示屏,将锅炉工况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对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例行监测。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密闭和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区限值。强化日常管理,尽量减小锅炉冲管、排空、排汽等异常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焚烧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垃圾入厂前应尽量分选出金属类催化介质和含氯有机物,厂内应配置磁选设备,对金属进行分离回收。焚烧炉渣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应在厂内进行固化处理,经鉴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的,可送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若不符合,则应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北极星电力网
(六)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东、南、北侧厂界外延300米,西侧厂界外延350米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协调马鞍山市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及其他敏感项目。本项目申请试生产前,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全部拆迁完成。同时,你公司应根据项目投运后的实际环境影响情况,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地表裸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抑尘管理,防止施工扰民。
(八)项目所用生活垃圾由马鞍山市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运输至厂,你公司应积极协调,加强垃圾分类、分拣工作,进一步优化垃圾运输线路,运输车辆须密闭且有渗滤液收集储存设施,避免对运输线路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运行在内的必要保护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十)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按《报告书》要求,对二噁英等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十一)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三、请马鞍山市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督促雨山区政府妥善做好项目区域及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并积极与邻近区域地方政府做好沟通,充分考虑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从设计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束,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我厅和地方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试运行须经我厅批准同意,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厅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马鞍山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六、收到本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马鞍山市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14日
抄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雨山区人民政府,省能源局,马鞍山市环保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阜南齐耀新能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阜南齐耀新能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阜南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1台1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烟风系统、冷却塔、灰渣输送系统、燃料库棚、灰渣库以及烟气治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置、噪声控制等工程。该工程建成后,将为阜南经济开发区北片区供热,并替代阜南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现有自备锅炉。结合阜阳市环保局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北极星电力网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暂取自界南河,条件成熟时改用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界南河作为备用水源。锅炉排水、机泵冷却水、循环换热器冷却水等作为冷却塔循环补充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和化水站排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至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规范设置厂区总排口。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酸碱储池及中和池、污水处理站、尿素储存区、化水净水站等作为重点区进行防渗处理。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及时清理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同步实施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措施,采用炉内喷钙脱硫,低氮燃烧+炉内喷尿素SNCR脱硝,并预留炉外烟气脱硫、脱硝条件;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灰渣库设置除尘设施。烟囱高度100米,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燃料库棚采用加盖形式并在四周设防风抑尘网,厂区内不设破碎设施。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氨、硫化氢等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并采取减振、密闭、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冷却塔底部加装落水消能设备,吹管、锅炉排气采取降噪措施,吹管前公告周边公众,夜间严禁大规模物料运输。项目建成后应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采用灰渣分除系统,设置灰库、渣库,不设灰渣场,灰渣应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外运采用密闭式车辆,严格控制运输过程扬尘污染。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相关管理要求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北极星电力网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防止生产、储运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的发生。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事故应急设施、物资和器材,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六)落实燃料收集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燃料收集和储运过程环境管理。燃料收集、破碎、打包、暂存等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淋溶水、粉尘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影响,收储点燃料破碎和打包在封闭车间内并设置除尘设施,粉尘和噪声排放标准等应满足所在区域相应的环保要求;燃料集中运输车辆应避开主城区和居民集中区。
(七)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及标志,废气排放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安装外排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系统实现联网。
(八)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规范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减少地表裸露面,严格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九)按《报告书》要求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并与本工程同步配套实施;做好开发区内企业自备锅炉关停工作,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应关停到位。
(十一)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我厅和地方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试生产须经我厅批准同意,并于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工程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阜阳市环保局、阜南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
五、收到此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报告书》送阜阳市环保局和阜南县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23日
抄送:阜南县人民政府,省能源局,阜阳市环保局,阜南县环保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巢湖观湖二期风电场项目变更的复函
巢湖观湖风电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巢湖观湖二期风电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申请》(观湖风电〔2015〕02号)及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收悉。结合合肥市环保局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我厅以皖环函〔2013〕322号文批复了巢湖观湖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考虑一、二期工程就近施工以及与无为严桥风电场分割等因素,拟对原F1~F6、F20~F25、F27、F28、F33共15个风机点位进行变动;考虑巢南林场国家公益林保护以及南汪村安全保护等需要,穿越上述区域约5公里集电线路铺设方式拟由地埋敷设变更为架空方式,其余部分仍采用地埋方式。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提出上述变更方案。北极星电力网
二、强化项目变更后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加强与严桥风电场协调,可互相利用的施工和检修道路等应尽量利用,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他要求仍按我厅皖环函〔2013〕322号文件执行。
三、收到本复函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送合肥市环保局、巢湖市环保局。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