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火电项目2个。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荆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的函》(华能科环函〔2015〕23号)及附送的《湖北华能荆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鄂环监字〔2014〕Y114号)等材料收悉。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1月27-28日对工程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抽凝式机组和2台1131吨/小时煤粉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
安装了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已将关键控制参数已引入并留有记录。
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关于湖北华能荆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90号)的要求,通过先期验收。你公司应在通过先期验收6个月内办理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的请示》(华润电字〔2014〕073号)及附送的《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脱硝、除尘、脱硫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辽环监验字〔2014〕第050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1月20日对工程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进行了先期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新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和2台1110吨/小时超临界直流煤粉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系统、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210米高烟囱排放。
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并保留DCS历史数据一年以上。
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监测值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我部《关于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170号)的要求,通过先期验收。你公司应在通过先期验收6个月内办理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