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能源局相继发文部署了全国电力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和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三五”相关规划起草、定论的关键年。为避免出现全国电网“十二五”规划最终流产的事件重演,根据本人所见证的“十二五”电网规划编制历程,从总结分析历史的经验教训入手,对“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建议,供参考。电力发展呼唤科学规划时代期盼法治电力——为“十三五&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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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二五”电网规划为何“胎死腹中”?

2015-03-06 15:23 来源:能源与环保微信 作者: 曾德文

2014年国家能源局相继发文部署了全国电力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和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三五”相关规划起草、定论的关键年。为避免出现全国电网“十二五”规划最终流产的事件重演,根据本人所见证的“十二五”电网规划编制历程,从总结分析历史的经验教训入手,对“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建议,供参考。

电力发展呼唤科学规划时代期盼法治电力——为“十三五”电力规划建言献策

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电网规划专家组成员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退休职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德文

一、 国家电力统一规划缺失,全国“十二五”电网规划“无疾而终”

(一) 规划缺失,专抓项目审批的管理状况难以为继

在2002年以前,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到国家电力公司,每个阶段都有完整的全国电力规划,发电、电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计划经济特色明显。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规划主体单位不明确,电力统一规划随之缺失;国家主管部门重视工程项目核准,对电力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不力;发电、电网企业各自为战,企业规划行为左右电力发展,严重存在各省市、各企业“主动”争项目与政府“被动”批项目的状况。

就电网发展来说,自2004年底国家电网推出交流特高压电网规划,从全国一张网到“五纵六横”交流特高压“三华”同步电网,国网系统的电网规划设计及输变电工程建设便都以构建交流特高压电网为基础,命题作业;由于缺乏科学论证依据,国网的规划遭到了能源、电力行业内外专家的反对,不同意见反应强烈,多次上书中央领导。基于规划目标不明,电力重大工程建设决策受阻,全国电网格局方案、主网架建设走一步看一步,如此发展状况持续至今。

电力科学发展倒逼国家统一规划尽快出台!

(二)规划曙光初现,全国电网规划取得初步成果

1、 国家能源局出于做好全国“十二五”电网规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科学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初衷,于2011年7月8日以国能电力[2011]224号文下发通知,成立了《“十二五”电网规划领导小组和专家组》,2011年9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了“十二五”电网规划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全体人员参会。

为加强电力规划研究工作,国家能源局于2011年9月21日以国能电力[2011]311号文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的复函》,同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成立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开展电力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电力新技术研究及推广,电力信息收集及分析,电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要求确保研究成果客观、公正。2012年1月10日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又设立了7个区域分中心。

随后,国家能源局编制了全国电力流基础资料,全面开展专家咨询研究,具体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9月27日和10月25日,国家能源局相继召开了电力系统仿真软件评估专家讨论会、“十二五”及2020年全国电力流专家咨询会、未来十年主要受电地区电力建设暨人大重点处理建议座谈会。

2013年1月8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3]1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抓紧开展全国电网规划主网架方案研究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两个全国跨省送电电力流方案,要求三个电网公司抓紧开展本企业经营区电网主网架方案研究工作,进行三类电网发展方案比选,科学制订主网架发展技术路线,提出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吴新雄局长在2013年4月18日的一次重要讲话中,强调国家能源局应该代表国家的利益,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表示电网规划是新一届国家能源局第一个要抓的规划,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来制定科学的规划;输电方式比选,特高压直流、特高压交流,这个要科学,体现安全性、经济性,尽快组织科学论证。

2、 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能源局要求,以能源局明确的电力流方案为基础,通过深入研究和专家参与,提出了未来南方电网西电东送采用以直流输电为主的技术路线和相应的主网架结构发展规划方案以及“十二五”主网架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荐意见,向国家能源局提交了《南方电网2013~2020年规划研究报告》。

2013年6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主持召开了全国电网2013-2020年发展规划(南方电网经营区域)专家咨询会,全国电网“十二五”规划专家组成员参会,形成了专家咨询报告。能源局根据南方电网公司报告成果和规划专家组评估意见,编制了国家版的规划,并于2013年9月3日以国能电力[2013]327号文正式下达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这是我国久违了的第一个国家电网规划报告。

与此同时,内蒙电网规划也按计划进行,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7日主持召开了全国电网2013 -2020年发展规划(蒙西电网区域)专家咨询会议。专家评估意见一致认为,蒙西电网加强和优化500千伏主网架结构发展的技术路线是合理的;蒙西电力外送,近距离输送应以500千伏交流为主,远距离送电应以直流为主。

南方电网和蒙西区域电网的国家规划出台,是相应区域电网发展的行动纲领。

3、 2012年2月-9月,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按国家能源局要求,组织力量,以协助能源局规划专家组研究的名义,全面开展了全国电网规划,国家能源局电网处直接参与了全过程的指导与管理。

规划工作组自始至终坚持电网规划的三项基本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确定的边界条件下,科学论证,没有任何框框,不受企业规划干扰,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为国家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 坚持提高电网发展质量和投资经济效果的原则。按照全国电力流规划要求,建立完整的全国电网规划数据;对电网格局方案,在确保参与比较方案可比性的前提下,突出方案的安全性和技术经济特性,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优化比选。

(3) 坚持不唯上、不唯书、不违心的原则。把各类概念和问题变为具体方案,通过分析论证,用数据说话。

通过多次集中工作、中间讨论会和专家咨询,全国电网规划工作组编制完成了三大卷册报告,对交流特高压输电能力从基本电工原理起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对电网格局提出了明确的论证结论。

参与研究工作咨询的院士评价这次规划,思路创新,规划初步成果“做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带有里程碑意义,将载入史册”。

2012年9月28日,规划工作组向能源局电力司作了专题汇报。电力司领导明确表示,电网规划成果来之不易,规划为国家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国网公司的“三华”交流特高压电网不是唯一方案,现在心中基本有数、比较踏实了;规划肯定要有始有终,要求规划院进一步完善报告;并指出电网投资不能总是实报实销,要重视投资效果。

2013年4月,规划工作组又对全国电网规划报告进行了一次修编工作。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国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的上述举措,表达了国家能源局不断推进全国电网规划的姿态,是电网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三) 企业强势,国家电网科学规划最终不见天日

1、 国网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国家级电网规划至今搁浅。在国家能源局成立《“十二五”电网规划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后,国家电网公司曾在2011年12月16日向国家能源局的《关于“十二五”电网规划工作方案的报告》中承诺,在2012年2月中旬向专家组提交《国家电网公司营业区域内“十二五”电网规划》总报告;但时过三年,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电网规划专家组成员至今未见国网公司的论证报告。电网企业依托强势,频频推出“三华”交流特高压同步电网的发展路线,不进行不同可比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政府的执政力也难以推进规划的科学论证,更无法开展专家评估,国家电网公司管辖范围内电网的国家级规划就此无解。

2、 由国家能源局直接指导完成的国家电网规划报告,领导也承诺要“有始有终”,却因规划结论不符合国网公司推进交流特高压电网的既定方针、编制人员主体所依附的企业单位的可能利益因素,规划报告一直不敢公诸于世,被置于不了了之;全国电网规划终未修成正果,导致先后近20人参与、耗费总共2000多个日日夜夜的心血、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自已聪明才智精心铸就的成果,白白付诸东流,堂堂正正完成的规划,以“见不得人”而告终,真是不可思议、不堪回首。

“十二五”电网规划的历程表明,国家能源局事与愿违,依附于某个企业的规划单位,无论怎样冠以“国家”的头衔,开展与其有经济往来、利益关联企业的有关规划,是难以得到科学、客观的研究成果的。

国家发布了“十二五”能源规划,电力(电源、电网)的规划却无法面世;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电网规划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工作就此“有始无终”,国家规划昙花一现,是可悲、抑或令人寒心,只能让历史去评说了。

二、 规划缺失的后果立竿见影,造成国家电力建设资金巨大浪费

(一)规划缺失,无章可循,被个别企业不科学的电网规划左右全国电网发展留下了极大的有机可乘空间。自“十一五”以来,电网企业的工程报告文件不进行不同电网构建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没有工程建设必要性的科学论证,不断重复用许多抽象的和模糊的错误概念误导相关领导,一直在步步紧逼国家逐个核准所谓“三华”交流特高压同步电网的有关工程;加上我国电网建设重大项目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极不完善、极不正常,几个交流特高压工程相继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一纸批文。

1、 正值国家能源局组织科学、客观、公正的国家电网规划全面、深入、紧张展开之时,就在2011年9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主持召开电力系统仿真软件评估专家讨论会和“十二五”及2020年全国电力流专家咨询会的同一天,国家发改委却急不可待地下达了对根本未经充分论证的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项目的核准意见。

2、 也是在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电网科学规划的关键时刻,2012年8月26日,国网领导在法国巴黎国际大电网委员会年会(CIGRE2012)开幕式上作主旨发言,竟贸然向全世界宣布“到2015年将建成连接中国大型能源基地和主要负荷中心三纵三横结构的特高压交流骨干骨架”,企图绑架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把政府决策逼上火炕。

3、 又是正值国家能源局拟安排对后续交流特高压工程逐个进行咨询评估、并且中咨公司已受国家发改委委托组织专家对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期间,就在国务院和政府部门领导换届的2013年3月15日,当日即将离任的发改委和能源局领导利用最后一天的权利又一次抢先批复了新建浙北-浙中-浙南-福州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工程动态投资188.7亿元,核准文件于3月18日发出。

本来,淮南电力外送采用交流特高压方案,已是在我国电网建设重大项目决策机制极不正常情况下所酿成的错误选择;在此基础上再建浙北~福州交流特高压工程,又一次严重违背国家规定程序要求,是一错再错的重大失误。

4、 强势电网企业不论工程技术经济是非,垄断话语权,利用其自身系统自然的人员多数,并以经济往来的单位与个人,制造交流特高压“多数人赞成,少数人反对”的势态;并反复以“交流输送能力1000千伏是500千伏的5倍”的错误概念忽悠相关领导和社会公众;竟然又使淮南~南京~上海、锡盟~北京~山东、蒙西~天津南等交流特高压工程相继获准建设。

轻率决策不断重演,完全丧失基本的科学、客观、公正性,就在建的几项交流特高压工程,便将造成上千亿元的浪费损失。

(二) 没有统一规划宏观调控,电力项目人为操作空间大,发电、电网企业不计成本效益非理性盲目扩张,无序建设乱象横生,电源、电网建设规模和投产时序与电力市场需求脱节,发供电设备利用率低,造成的浪费损失难以估量。

1、 没有国家规划约束,电网企业错误套用交通高速公路的理念,建设大量500千伏、750千伏所谓“电力高速公路”,导致电网输变电工程整体利用率低下。

2、 热衷于几个几千万千瓦风电“三峡”建设,由于电网调峰和输电网络的制约,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没有统筹解决,部分风电基地弃风严重。

3、 东北电网新增装机规模严控乏力,造成窝电问题由来已久。据报道,截止2014年6月底,东北电网电源装机容量已突破1.16亿千瓦,而全网最大负荷5640万千瓦,日最大负荷平均4800万千瓦,最小低谷负荷3810万千瓦,近一半发电设备得不到高效利用,能源电力效率低。

4、 三峡水电站及其输电系统规划经国家批准,输变电工程有序建设。但在后续三峡地下电站建设时,本来华中电网东四省能源资源不足,中长期规划能源对外依存度大,三峡地下电站新增的极有限的发电量理应留在华中就地消纳;而电网企业乘国家规划缺失之机,为争抢世界第一条同塔双回±500kV直流线路的功名,不惜花费几十亿元将原葛沪直流线路拆除改建大截面线路,建设荆门团林至上海枫泾直流工程;工程投运以来,在降低三峡送电华东其他直流工程利用率的基础上,上述改建工程的利用率也极其低下,此举造成至少50亿元以上的资金浪费,就这样无形之中捆绑在三峡工程建设中由全国人民消化了。

……。

(三) 发电工程与外送输电通道建设不协调,造成电网建设资金浪费或发电损失严重

1、 ±800kV向家坝—上海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于2010年4月建成开始送电,超前向家坝水电站第一批机组投产发电(2012年11月)31个月,这段时间尽管系统调度采取措施组织四川电力多利用本工程送电华东,也只输送电量245.18亿千瓦时,平均年利用小时仅1483小时,工程远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本工程项目的静态投资为231.87亿元,仅年运行成本就达20.84亿元。

向上直流工程无序建设,以低下的经济效果为代价,仍然没有争得世界上第一个±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的虚名,酿成可悲的教训。

2、 南方电网规划早在2009年就已明确金沙江中游水电送电广西的直流输电工程应于2013年建成投产,因不该发生的原因而推迟建设,输电方案在争议和利益博弈中僵持多年,直至2013年10月,金中直流工程才获得国家核准;金中直流工程的延误建设,在2014年水电汛期不能发挥作用,一天就增加云南弃水损失7680万千瓦时。

3、 糯扎渡水电站送电广东直流工程两端换流站及直流线路等主体工程,在2014年年6月就具备双极送电运行条件,但因送端普洱换流站接地极建设严重受阻而至今尚未建设,致使直流工程正常只能单极金属回路运行,整个工程不能发挥效益,一天就少送电6000万千瓦时。

……。

三、 科学制定电力规划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电力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两个100年发展目标(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建国100周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国民收入稳步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期望,能源、电力需求仍将稳步增长。

同时,我国电力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高起点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提出的高要求,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严苛制约,能源供应安全的压力增大,繁重的能源生产革命和消费革命、电力供需平衡任务,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电网对新能源发展适应性以及复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极待深化、电力市场机制极不完善、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现实状况下,汲取规划缺失的教训,总结分析我国经济、社会现状和发展趋势,认清电力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目标,科学制定电力统一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对于保障经济、社会、环境、电力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任重道远,根本扭转严重存在的盲目追求建设项目及规模、不顾国家电网安全和电网巨额投资综合经济效果的倾向,彻底终结不科学的电网企业规划左右国家电网发展的局面,刻不容缓!

电力规划与国家经济规划对接,纳入国家整体规划,取得国土、水利、环境等部门的支持,这也是电力规划实施加快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进度的有力保障。

四、 电力规划应重点把握的基本原则

1、 客观反映当前电力工业发展概况,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创新性和指导性,提高规划的技术经济合理性,促进电力工业科学、有序发展。

2、 电力作为能源科学发展的中心环节,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第一主力,在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电力规划要与国家能源规划有机衔接,紧密围绕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电力供应保障多元化和安全化、电力生产绿色化和高效化、电力系统信息化和智能化,以及全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优化电源结构、布局和建设时序。

3、 电力规划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区域规划、能源结构规划、能源基地综合规划为基础,做到远近结合;要特别重视能源资源开发地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能源、水资源供需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西部大开发地区的电力需求,对西电东送电力流作出正确判断。

4、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电网主网架格局定论的关键时期,必须从根本上扭转电网发展技术路线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以提高电网发展质量和投资经济效果为中心,向构建安全稳定、经济高效、供电可靠、智能、绿色的现代化国家电网,作出战略抉择。

5、 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稳步推进与周边包括俄罗斯、蒙古、中亚和东南亚国家以及港澳地区的电力合作。

6、 推进电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加强电力发展前沿技术研究,提升电力科技水平,依托先进发电、输变电、信息、通信、控制以及储能等技术,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制造取得突破。

7、 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参与的作用,积极采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科学决策;规划成果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 “十三五”电力规划必须重点关注的主要任务

1、 作为电力工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要解决电力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布局和重大政策,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目标,确定“十三五”时期需要国家规定的电力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提出重点任务和战略措施。同时,规划也要避免过多的量化指标,为推进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留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 合理预测电力需求。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规划需要结合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并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深刻变化,以及能源消费革命的影响,科学预测需求增长,电力既要适度超前,又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 牢牢把握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发展方向,以能源开发规划为依托,提出科学合理的电源建设方案。

(1)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水电是提高能源发展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发电领域节能减排的第一主力,在优化生态环境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利用水电清洁能源,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2) 因地制宜、积极有效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比重,这是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目标的重要举措。

(3) 坚持高效清洁优化发展煤电的方针。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中占据主导地位,2013年我国煤炭消费量36.5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65.7%,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碳排放量占世界总排放的24%,其中80%以上是由燃煤贡献的;而有近9亿吨煤炭作为终端能源直接使用,利用效率低,是产生PM2.5的重要原因,环境污染难以控制。因此,按照改善民生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治大气污染的主要措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消费中电煤的比重,这是电力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煤炭资源富集的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新疆等地区,统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按照最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标准,充分论证合理的电源建设规模及可能的开发时序,科学推进以电力外送为主的清洁高效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加快超超临界高效发电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的研发,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

(4)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科学确定核电发展技术路线,加快关键技术自主创新。

(5) 大力推进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以冷热电联产的分布式能源相较传统集中式供电产业有较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可大幅度降低网络传输成本和损失。

4、 根据电力市场空间分析、能源合理流向和输煤、输电技术经济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全国电源优化布局需要,确定能源基地的电力外送规模及其电能特性,研究各类电源电能合理消纳方案,明确各自的送电方向;电力流不能都是捆绑在一起的糊涂账,这是具体输电通道建设、也即输电方案优化论证的首要边界条件。

5、 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电力规划要明确全国电网发展格局,加强区域电网和受端电网建设,高度重视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及分布式电源并网要求,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坚持电网与电源发展相协调,提高电网利用率。

6、 国家规划编制直面电力发展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必须积极回应社会质疑的呼声,对存在重大争议的交流特高压电网发展,不能再持续沉默或以回避对待。

交流特高压电网的规划建设是关系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一个交流特高压项目,涉及资金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元,工程决策必须有可靠的科学论证技术报告作支撑。排除企业的利益交易干扰,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规划论证,明确全国电网发展技术路线,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这是是检验规划成效的试金石。

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12月16日以国能综电力[2014]99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委托开展特高压交流课题研究的函》下达了开展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系列课题研究任务,要求各参与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做好研究工作,为国家科学决策电网发展路线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在课题研究启动会上,能源局领导进一步要求各参与单位坚持对国家、历史、行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科学论证。

目前,我国交、直流特高压试验工程均已建成投运多年,并已先后建成投运6项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和3项交流特高压工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都已经受了运行考核,充分验证了输电技术和设备供应的可行性,积累了大量的建设运行经验和技术经济特性数据,对交、直流输电方式的技术经济特性也都有了足够的认识,完全具备了优选的条件;摈弃将交流特高压和直流特高压混为一谈的错误倾向,落实国家“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要求,是贯彻电网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

7、 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打破网、省(区)间市场壁垒,建立促进电力健康发展的各类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出台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协调解决各类电源、送受端地区、发电与输电、用电的利益诉求矛盾,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六、树立并强化电力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地位,开创法治电力的新局面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遵循党中央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电力建设也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依法执政的基本准则,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让规划刚性运行。科学规划于法有据,法治是最根本的制度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国务院在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等是企业开展前期工作和核准机关进行审查的重要依据;规定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特别强调“±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核准”。这就在投资管理制度上赋予了重大投资项目国家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地位;将法治电力以鲜明的时代特征镌刻在电力规划实施的征途上,这是规范有序落实规划的必由之路。

七、 创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的电力规划体系,建立有效的规划编制、评估、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实现电力科学规划及其实施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

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网发展规划》顺利发布和国网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国家电网规划至今搁浅并存,一系列表象引发了人们对电力发展许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折射出我国电力规划机制和电力深化改革的诸多问题,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建立在相应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的基础上。

1、 建立常态化的国家电力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营造客观、独立、公正和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规划环境,确立电力科学规划的组织保障,消除规划研究队伍的临时观念、短期观念、雇佣观念。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3月向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下发了《关于委托电力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工作的函》,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又下发了《关于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承担能源规划研究编制相关具体工作的函》,并先后下达相关课题的专题研究任务。能源局领导要求课题组排除干扰,实事求是地开展规划研究,编制出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符合电力发展规律、让政府和人民满意的“十三五”电力规划。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脱离企业控制、不受利益因素干扰的国家电力规划体制,没有独立的国家规划研究单位,对于避免科学技术受外来利益因素影响,存在先天不足。不得已,国家能源局启动的这新一轮电力规划,以提高能源电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而充分发挥规划、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优势的名义,均按单位下达任务,这就为各参与单位提供了独立自主开展规划研究的平台,既委以重任,也是考验。公众期待各课题组端正规划思路,维护国家利益,不负众望,以科学、客观、公正的研究成果,向国家交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秀答卷。

2、 电力规划应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能源战略规划为依托,以电力市场、电源、电网等各类专题研究和电力系统规划设计作支撑,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定期优化调整,定期滚动修正。

3、 建立完善的规划指标及其评估标准、条例和法规体系,使规划编制和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 电力规划的评估要贯穿电力规划的全过程,通过检查、分析和总结,对规划成果作出客观的评价,不断完善规划内容。

5、 政府职能从微观向宏观、从项目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强化政府对电力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标准制定、市场监管职能,突出电力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着力解决电力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6、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公正透明科学化、规范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防范决策风险,把决策失误的概率降到最低。

7、 建立完善规划及其实施的监管体系,形成协调、统一、高效的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规划、决策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原标题:全国“十二五”电网规划为何“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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