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一)概况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地处山西省河津市境内,是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6:4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铝电一体化企业。公司于2005年6月建成投产,产能为28万吨电解铝、16万吨阳极炭素及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其中2×300MW发电机组位于河津发电分公司1#、2#发电机组北端,2005年11月20日公司两台机组正式移交河津发电分公司委托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解铝与阳极炭素的生产销售,铝合金加工、销售及电力生产、供应,相关技术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公司共有员工2000余人,下设电解一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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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26 13:5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一、企业概况

(一)概况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地处山西省河津市境内,是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6:4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铝电一体化企业。公司于2005年6月建成投产,产能为28万吨电解铝、16万吨阳极炭素及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其中2×300MW发电机组位于河津发电分公司1#、2#发电机组北端,2005年11月20日公司两台机组正式移交河津发电分公司委托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解铝与阳极炭素的生产销售,铝合金加工、销售及电力生产、供应,相关技术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公司共有员工2000余人,下设电解一厂、电解二厂、炭素、能源动力、铸造、检修6厂和电力管理、营销、质检计控、物配4个中心及5个管理部室。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2003年1月20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3]11号对电解铝工程和发电工程的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2006年11月13日,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验收并以环验[2006]143号、环验[2006]144号文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予以批复。

(二)污染源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气处理设施情况

⑴ 348台电解槽,配套有四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配置在电解厂房之间,每套净化系统能处理86-88台电解槽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是电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产生的烟气经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处理后经70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⑵ 2台54室敞开式焙烧炉,配套有两套烟气净化系统,每套净化系统处理一台焙烧炉烟气,焙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沥青焦油及少量氟化物,经电捕焦油和氧化铝干法吸附串联净化系统后经50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⑶ 1台Φ3.43×67.1m煅烧窑,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煅烧窑产生的烟气首先经窑尾沉降室后的100 t/h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再经SPX高效脱硫除尘器进行脱硫除尘,最后经100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⑷ 在其它工艺过程中的原料仓库、煅烧工段、生阳极工段、焙烧工段及残极处理工段(如斗式提升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运输机)以及料仓等多处扬尘点,均设置了密闭集气、机械排风、高效除尘的布袋除尘系统,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使含尘气体得到净化。

⑸ 2台1056t/h自然循环炉,配套2台300WM汽轮发电机组。2炉分别配备2套RWD/DA272×2×5-2电除尘装置,每台除尘器分为双室,由5个电场组成,自空预器来的烟气流经电除尘电场后,由引风机送至脱硫装置脱硫后再送至烟囱排除,输灰系统在锅炉MCR工况下最大排灰量,且留有100%的裕量,粗、细灰管最大出力85t/h,输送空气量83.6m3/min,满足系统不间断运行,除尘效率99.9%,烟气处理量1230000Nm3/h。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烟气处理量分别为1230000(标态,湿态,6%O2)Nm3/h,脱硫效率大于95%。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增设脱硝改造系统,大大降低了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废气通过240m烟囱进行有组织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情况

⑴ 电解铝工程生产废水不外排,除循环使用外,较零散的电解净化、焙烧净化、风机冷却等生产废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仅有少量生活污水经生活排水管网进入中铝山西分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⑵ 发电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含油污水等处理系统均接入河津电厂化学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回收利用至河津电厂化学处理,达到零排放。

3、噪声采取防治措施情况

⑴ 电解铝工程主要噪声源:净化系统主排风机、空压机以及炭素生产系统破碎机。净化系统风机均设有消声器、个别噪声较大风机同时采取室内布置方式;空压机室内布置加消声处理;炭素生产系统破碎机室内布置加消声处理;对厂区内进行绿化。

⑵ 发电工程主要噪声源;锅炉、汽轮机、发电机,首先从设备选型入手,选择低噪、低转速风机;锅炉各主要排汽门和安全排汽阀加装中、高频消音器;对碎煤机、汽机设单独隔离室;引风机、空压机等气动设备安装消音器;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底座上预留减震槽;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布置,对厂区内进行绿化。

4、固体废物采取防治措施情况

⑴ 电解铝工程本工程设有专门的电解槽大修渣处置场,位于现氧化铝厂北的杜家沟村东500 m处,距电解铝厂约4 km。处置场北临龙门山,地形北高南低,坡度约2%,场内无地表迳流,属平地高台型,东西宽约450 m,南北长约500 m以上,占地面积约20万m2。处置场边界尺寸约为200×100 m,四周留有绿化带,设有拦洪土堤,既防止雨洪水流入处置场,也防止处置场内的雨水和雨水渗入废渣后挟带的浸出液流出渣场。拦洪土堤高约4米,土堤内的大气降水,包括由渣堆渗出的水,全部汇集于积水池内,然后再用泵提升喷洒在堆渣上,起到抑尘作用,并使渣场废水得到处理而不外排。

除电解槽大修渣外,电解铝厂运行过程中还将产生焙烧炉修理废渣,其它渣炉窑修理产生的废耐火砖、基建改造废建材等。这些废渣为无毒无害的一般工业废物,集中堆存于大修渣处置场。

⑵ 发电工程

发电工程固废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生石灰、石膏、污泥和生活垃圾。电厂设灰库收集干灰,设干灰场堆存灰渣;生活垃圾和污泥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石膏供水泥厂利用。

发电工程与河津电厂一期工程公用大沟灰场。大沟灰场位于厂址东面3~4km处,大沟系一自然黄土冲沟,南北走向沟长约2km,沟顶宽300~500m,库容约1900万m3。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自行监测手段及开展方式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为履行企业自行监测的职责,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方式开展,手工监测部分为委托监测。

两台自备机组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及其他参数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台煅烧窑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其他参数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方式开展。

电解净化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及其他参数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开展。

焙烧净化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及其他参数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开展。

其它通风除尘系统废气颗粒物及其他参数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开展。

厂界噪声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开展。

(二)在线监测设备及自行监测情况

公司共安装五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厅和运城市环保局联网。电解铝工程在煅烧窑尾气端安装一套在线监控设备,监测因子有二氧化硫、烟尘。2008年12月28日通过运城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发电工程在两台机组脱硫出口、入口分别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共四套,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烟气流量、烟气、温度、湿度等参数,2008年12月28日通过运城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12年四套在线设备因故障更换处理后,于2012年12月14日通过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验收。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有发电锅炉,电解槽、焙烧炉、煅烧窑及其他通风除尘设施。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1。其中煅烧焦贮槽、石油焦中碎筛分、残极中碎筛分、混捏成型停产。

2、监测点位示意图

有组织废气监测位置位于烟囱入口,具体点位如图1至图4所示。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下表: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

(二)废水监测方案

公司电解铝工程废水由废水总排口经排水管网排入中铝山西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统一处理。

公司发电工程废水与河津发电分公司共用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并统一由河津发电分公司(国控企业)运行管理。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包括电解铝工程噪声和发电工程噪声。电解铝工程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发电工程位于河津发电分公司(国控废气企业)公司厂区内,由该公司统一运行管理。

2、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电解铝工程噪声监测点位如图14所示。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5。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6。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下水、植物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3)《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 GB4809-84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2、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4、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5、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6、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 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7。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目前我公司具有二名人员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由山西毅诚科信科技有限公司人员负责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保存完整并由我厂专职人员签字,并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我公司所有手工监测项目均委托山西誉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按要求及时向运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运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我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及时在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对外网站上公布。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4、2016年一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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