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晋城市东南方向约9.5公里,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建设,一期建设2×300MW机组,采用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配置2×1065t/h W型火焰锅炉。2006年8月原国家环保局以环审[2006]41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的环评报告书。山西省环保厅于2010年12月批复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供热机组的试生产申请,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和10月投入试生产,2013年7月2日我公司顺利通过由环保部组织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司烟气处理采用静电除尘、烟气脱硫、脱硝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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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15 18:10 来源: 北极星电力网 

一、企业概况

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晋城市东南方向约9.5公里,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建设,一期建设2×300MW机组,采用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配置2×1065t/h W型火焰锅炉。2006年8月原国家环保局以环审[2006]41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的环评报告书。山西省环保厅于2010年12月批复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供热机组的试生产申请,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和10月投入试生产,2013年7月2日我公司顺利通过由环保部组织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公司烟气处理采用静电除尘、烟气脱硫、脱硝工艺,脱硫效率大于90%,脱硝效率大于85%,除尘效率达到99.65%。脱硫系统选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共2套;除尘设备采用静电除尘器,每台炉配置两台双室五电场除尘器,共4套;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烟气脱硝,共4套,处理后的烟气经一根210米高的烟囱进入大气。公司废水设施包括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中水深度处理等,废水处理达标、循环利用,达到厂内废水零排放。公司噪声管理方面,根据设备特点采用了隔声、减噪措施;对设备基础采取减震处理,管道包扎阻尼、疏水口装消声器,减少阀门泄漏,汽机房、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噪声源采用双层采光隔声玻璃和隔声门;值班室设隔声间等,厂界西南侧适当加厚、加高围墙,建垂直绿化带;设置厂界外300m 范围内为噪声防护区,防止居民向电厂方向迁移并不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的除灰渣系统。灰、渣、石膏产生量每年约为40 万吨,其中灰产生量约为29.7 万吨,渣产生量约为5.3万吨;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 万吨。公司已与山西恒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灰、渣和脱硫石膏购售合同,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外售该公司。目前灰、渣、石膏的综合利用率为100%。综合利用不畅时采用密闭车辆运至南谷堆灰场。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根据省市环保部门要求,结合我公司情况,污染源自测的开展方式为自承担监测,目前自行监测手段为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其中噪声、厂界环境空气为手工监测,锅炉废气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

我公司烟气监测采用在线连续监测方式进行,每台机组脱硝进出口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设备4套,脱硫进出口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设备2套。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在线监测设备实时采集数据,且每3分钟向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及晋城市环境监控中心上传一次在线数据,每小时自动计算一次平均值,每天自动统计一个最高、最低及日平均值。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设备,采用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TGH-YX型光电式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共12台,其中脱硫4台,脱硝8台。目前已全部经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验收完成,并联网上传在线监测数据。

我公司设有实验室,实验室设有办公室1间、高温室1间,天平室1间,化验室2间,主要仪器有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度计、化学需氧量测定仪、恒温加热器、酸度计、溶解氧测定仪、电热磁力搅拌器、红外分光测油仪、箱式高温电阻炉、鼓风干燥箱、电子分析天平、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F、空气采样器、积分声级计等,所用监测仪器和玻璃量器均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目前能开展的监测项目有:氨氮、COD、pH、油、悬浮物等。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我公司废气排放源主要来自锅炉燃烧,公司共有废气排放口一个,即1#、2#机组共用的高度为210米烟囱。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

2、监测点位示意图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见图1。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2。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5。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一级标准,见表6。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5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将在厂界四周按噪声变幅3dB(A)设点原则进行监测,上辛安厂址厂界噪声监测分别布设8个点,分别在厂界外的东、南、西、北各布设2个监测点,同时在上辛安村西北、东南及范谷堆村北侧各设1个环境背景噪声监测点,布点情况见下页图。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II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8。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9。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公司共有4名自测人员。(人员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釆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 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 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 规范》(HJ/T194—2005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 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 ) 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 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 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公司“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10。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 人员要求: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具有四名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

2. 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 护。

3. 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我公司全部监测项目均进行自行监测,不进行委托监测。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1. 公布方式

我公司按要求及时向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我公司通过“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我公司废水零排放,废水监测结果只在“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布,其余监测项目除在厂外电子屏进行公布外及时向晋城市环保局上报结果。

2. 公布内容

1) 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

2) 自行监测方案。

3) 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 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 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3. 公布时限

1) 企业基础信息与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有调整变化时,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 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3) 手工监测的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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