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电服务类549件,占总数的77.87%。一是部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长,拖延出具供电方案、进行检验等。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停电不规范,停电前未通知用户或未及时复电。三是部分地区电压质量不达标,用户电器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电器损坏。四是电量、电费计缴存在差错。五是一些基层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六是部分地区用户对所在地区供电企业的营业厅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刷卡缴费或现金缴费)及服务质量有意见。
(二)成本价格和收费类42件,占总数的5.96%。主要表现在用户对逾期缴电费产生滞纳金的争议。电表过户后押金退还问题;换、装电表的收费及发票问题。
(三)电力安全类53件,占总数的7.52%。主要表现在有用户认为,电力设施建设的位置或线路与居民住宅安全距离不够,存在安全隐患。
(四)市场准入类4件,占总数的0.58%。3件反映企业无证施工,经查与事实有出入;1件反映企业持过期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取得送变电工程中标人资格,经查属实。
(五)电力交易类5件,占总数0.71%。主要表现在个体商户申办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业务受阻,原因是基层供电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业务不熟悉及要求申请人提供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证明,申请人未能提供。
(六)其他事项类52件(含项目建设类1件),占总数7.38%。主要表现在电力设施占用农民土地等侵权行为、街码损坏房屋外墙引发的赔偿以及低压供电线路固定位置不符合标准或涉嫌侵权引起争议等问题。
检修线路停电时间过长投诉
2014年1月,广西梧州岑溪归义镇用户投诉,其居住地区每天因供电企业检修线路而停电,停电时间从早上8时至下午7时。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春节将至,供电企业为保重大节日供电,对投诉人所在线路改造、检修工程安排太密集,且单次停电时间较长。目前的法规对供电企业在停电前及时通知用户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对具体每次停电时间的长短未作规定。针对这一情况,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供电部门应站在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高度,合理安排计划停电,提高检修工作效率,履行好供电服务义务。
电表押金未退投诉
2014年3月,广东湛江霞山用户反映其在2004年交了电表押金15000元,2013年将电表过户,并向供电局申请退还该笔押金,但供电局以各种理由推托不退还。经查,反映情况属实,供电企业核实“押金”是否已抵扣电费的过程冗长,工作拖沓,且期间与用户缺乏解释沟通,引起投诉。经督办,供电企业已向投诉人退还押金。投诉人打来电话表示满意和感谢。
线路建设资金投诉
2014年4月,广东茂名信宜市平塘镇用户反映向供电局申请报装生活用电,供电局 称要由其出资建设线路。经查,反映情况属实,供电企业原出具的供电方案将电表设置在公用低压主线路处,距离用户用电地点约200米,增加了用户负担。用户投诉后,供电企业修改了供电方案,将电表安装在用电地点,用户侧不需要出资,反映出供电企业服务意识有欠缺。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供电企业应将电力普遍服务政策落实到位,做到便民、惠民。
未安装充电桩投诉
2014年5月,广东深圳前海路中海阳光玫瑰园用户反映前海营业厅不给其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理由是工程造价太高,拉200米的电线要价10万元。经查,供电企业按照深圳市政府《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的规定,居民小区充电桩统一建设的实施期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目前,深圳市政府正在推动慢速充电桩建设市场化工作,电动汽车用户或其他投资主体将自行安装充电桩并进行用电报装。用户投诉后,供电企业考虑到投诉人所在小区多个用户对充电桩的需求,且目前政府配套政策衔接不明确的实际情况,于2014年6月在该小区公用停车场安装了1台公用充电桩供该小区居民使用。投诉人对此表示满意。
用电报装遭拒投诉
2014年6月,刘某某等28个原籍东北,
退休后到海南海口购房定居的老人投诉,反映他们在2014年5月份申请居民用电报装时,被当地供电企业以原产权人拖欠电费为由拒绝他们的用电申请。对此,南方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投诉反映问题属实。投诉的焦点在于供电企业能否依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在原产权人未缴清电费时不受理刘某某等人的用电报装申请。调查核实过程中,南方能源监管局围绕老百姓所想所盼,对退休老人与供电企业之间的用电权益争议事项进行了监管,解决了退休老人的用电问题。2014年9月,刘某某代表28位老人向南方能源监管局送来“为民排忧心系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和感谢信。
欠费停电投诉
2014年8月,广东河源市源城区用户反映因未收到电费单导致欠缴电费,供电企业员工对用户执行停电并拆除电表。经查,反映情况属实,供电企业通过短信形式向用户发送欠费信息,投诉人登记的电话号码为已停用的旧号码,未能收到欠费信息。供电局抄表人员多次赴现场收缴电费,均因投诉人不在家未果,为完成电费回收任务,该抄表人员私自为用户垫付电费,后带着电费发票向用户催缴,因一直联系不上用户,催缴不成功,对用户执行停电并拆除电表,引起用户投诉。经督办,供电企业已为用户安装电表,恢复供电。针对以上违规行为,南方能源 监管局要求供电企业应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电量抄录错误投诉
2014年11月,广东广州萝岗区萝岗大街用户反映供电企业抄表员没有抄录其7~8月用电量,而是把7~10月用电量一并抄录,产生高一档的阶梯电价。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此件属于电能表轮换时出现的工作漏洞,属供电企业责任,同时供电企业未能做好解释工作,引起用户不满。经督办,用户该期多收的324元电费将在下期电费中退减。
供电企业将加强对电能表更换数据资料回传的时限管理及责任的追究;加强班组内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低电压投诉
2014年12月,广西桂林永福县用户反映居住的地区电压低,影响正常生活,现在春节将至,希望能恢复正常用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投诉人所在台区为单相电源供电,为2000年农网改造项目,当地供电企业已于2014年8月将该台区列为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待项目批复后将对该台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接到投诉后,供电企业立即对该台区进行改造,更换了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并对用户负荷进行了重新分配。改造完成后,该台区电压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电压质量标准。投诉人表示满意。
日前,记者从《南方能源监管局2014年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获悉,2014年,南方能源监管局12398投诉举报热线接到各类有效信息3892件(次)。其中,投诉691件,举报14件,咨询3072件,其他115件(主要是供电局的回复及用户撤诉等)。广东、广西、海南省(区)投诉举报数量较2013年均有所上升。
有效信息中,广东2775件,占73.71%,其中,投诉476件,举报8件,咨询2208件,其他83件;广西854件,占16.58%,其中,投诉141件,举报1件,咨询693件,其他19件;海南263件,占9.71%,其中,投诉74件,举报5件,咨询171件,其他13件。
《通报》显示,供电服务类仍然是南方能源监管局2014年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
其中,投诉停电、电压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共有410件,与2013年的281件相比增长了68.54%,占供电服务类投诉举报的74.68%,占总投诉举报的58.16%,占比较大。出现这种情况,部分是因为供电局现有的台区建设与出租屋加建、违建的数量增长不成正比导致现有的台区超负荷而停电或电能质量差,且与供电局客服人员向用户解释、沟通不够有关;部分投诉举报是因受“威马逊”“海鸥”等台风影响,电力设施受到损坏引起。
根据《通报》,2014年,南方能源监管局将12398热线用途拓展到整个能源领域,建立完善了受理处理内部闭环的制度机制和外部的会商协调、移送及转办工作机制,并创新性地建立了问题导入式的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每日值班早会分析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及时将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通报业务监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指导督促相关能源企业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放大12398热线工作成效。同时,通过定期比对分析12398热线数据,既发现当前电力等能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又找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提前介入,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融为一体。
据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2014年快速处理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用电、用能投诉。特别是解决了广州白云区一商铺业主因与开发商的矛盾导致9年无电可用的困难;解决了广东汕尾一群众因家庭火灾与供电部门长达3年的争议;解决了28位东北退休老人到海口购房定居,因房产原产权人拖欠电费无法报装用电的难题;为广东揭阳用户拿回了施工企业人员违规向其索要的装表费等一批带有典型性的问题。部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及赠送锦旗等方式,对南方能源监管局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原标题:南方能监局2014年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