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一)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头发电公司)位于山西省朔州市神头镇原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内,北靠同太公路及大运公路,南临同蒲铁路,西南距朔州市13km,西北距平朔露天煤矿约20km,始建于2002年8月。神头发电公司占地面积为25万m2,绿化率达到了31%以上,公司现有员工46人。
神头发电公司于1997年7月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交能(1997)1211号文批准立项,1999年3月国家电力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500MW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1999)231号对初审意见进行了复函。工程于2002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7月1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2007年10月3#、4#两台机组的脱硫工程完成了168试运行,2008年6月14日完成了山西省环保局组织的脱硫竣工环保验收;2008年6月15日开始执行脱硫电价。2008年11月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关于山西神头发电公司二期工程2×500兆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08]245号)。
(二)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主要为锅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净化后,通过烟囱(3#、4#锅炉共用1根270m排放口)排入大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防治措施为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一、二电场为高频电源、五电场改为旋转电极处理)、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粉尘产生部位主要为煤场和粉煤灰灰库等。防治措施为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喷淋装置,随时增加煤表层的含水率;粉煤灰灰库及石灰石粉仓顶部设袋式除尘器。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神头发电公司废污水处理采用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循环水排污水反渗透处理,各系统采用分流制。全厂各项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见图1、图2。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类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神头发电公司主要噪声源为两台500兆瓦发电机组进风滤清器、以及汽机房、锅炉房电机、风机、凉水塔等,其中发电机组及进风滤清器属于强噪声污染源。1)通风降噪处理采用半密封隔离降噪处理。自然通风口加装进排风百叶窗吸声挡板,以防止噪声直接外传;2)发电机组降噪措施以隔声屏障为主。隔声屏障作用是阻挡噪声直接辐射。声波遇到隔声屏障时, 产生反射,透射和绕射三种传播现象, 屏障的作用是阻止直接声的传播, 隔离透射声,并使绕射声有足够的衰减。3)汽机房门窗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昼60dB,夜50dB。

4、固废
固废采用水力除灰、除渣系统,产生的粉煤灰部分综合利用,其余水力输送至马邑灰场贮存,马邑灰场:设计总库容1499.5万m3,经过了防渗处理,排灰区周边设排渗系统。
①灰渣与治理
锅炉排出的炉渣和除尘器除下的烟尘,采用水力除灰系统,排到距电厂8.5km的马邑灰场贮存;同时销售商品灰(混凝土配料),利用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消化粉煤灰。见图3

②贮灰场
贮灰场位于电厂东南方向8.5km处的马邑村,占地面积220万平方米,经过2001年和2009年的两次增容改造,目前设计储存量为6204.47万m3 。如图4

在灰场南侧、东侧采用水泥土薄墙截渗技术设置截渗墙,截渗墙深15m、渗透系数为10-7cm/sec,以防止灰水渗漏。为防止灰场飞灰污染周围环境,灰场北、东、南侧设置30m宽绿化带;同时配备洒水车2辆,定期对灰面进行喷洒。
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废气、废水、噪声监测手段及开展方式
3#、4#机组 SO2、NOx、烟尘测试项目,废水监测,噪声监测均为本厂化验人员手动监测。上传数据全部为手工监测数据。
(二)手工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方案
神头发电公司废气来源于锅炉燃料燃烧后排放产生的烟气, #3、#4机组共用一套排放口。2015年开展手动监测工作,SO2、NOx每周开展一次监测,烟尘、无组织废气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噪声为每季开展一次监测。
环保试验室占地面积约25m2,化验、监测人员已基本到位,由发电部化学试验班抽调,人员基础较好,有2人已经过省环保厅专门培训。室内配套基础设施有文件柜、实验台等;监测仪器已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




2、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神头发电公司环保试验室已建立,监测仪器基本购回,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暂参考见表5。


(三)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共3个,分别为:1. 工业废水; 2. 脱硫废水;3.灰场水。按照要求确定废水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7。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8。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表4中二类二级标准,见表9

(四)、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根据环评要求,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10,噪声监测执行标准见表11。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见图9。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表11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五、 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神头发电公司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环评批复:国家环保总局环函【1999】231号,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用于冲灰,烟尘浓度不大于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650毫克/立方米。
监测方案:目前主要由我公司环保实验室监测,开展的监测项目及相应的监测仪器一并公布。
1、监测内容
神头发电公司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12。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13。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神头发电公司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三、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神头发电公司按要求及时向朔州市级环境保护局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朔州市级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神头发电公司监测结果在厂外大屏幕、大唐国际对社会公开网站上公布,公开网址为:http://60.247.9.208/swt01059aa.heml,公开网址正在申请并在市环保局进行备案。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神头发电公司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