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2014年12.23-31日云南省环保厅拟审批13个电力项目(风电10个、水电3个)环评文件,以下为13个电力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飞尺角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腻脚乡
建设单位:大唐丘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飞尺角风电场是大龙山风电场总体规划中的第三期工程,为《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中的新增项目,也是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风电项目”之一。飞尺角风电场区位于文山州丘北县西南面,位于规划大龙山风电场的西南方向,海拔在1910m~2080m。拟布置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机24台,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8MW,估算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170万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2119h,容量系数约为0.24,工程静态总投资41882.62万元,工期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53.21hm2,其中永久征地14.76hm2,临时征地38.45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52.72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场内道路区最大,其次是存弃渣场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50m,夜间28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风机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离施工场地50m,夜间在1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距离200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运行期距离风机300m外,敏感点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本工程道路及风机施工区周边居民点均在334.4m范围外,一般工况下工程施工及风机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19.75t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大龙山风电场污水处理系统。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运至附近的渣场进行填埋;运行期生活垃圾纳入一期大龙山风电场运行管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和回收团体问卷17份,个人问卷105份;被调查团体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绝大部分群众支持项目建设,仅0.95%群众表示无所谓,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表明项目涉及的各级政府及当地群众对该项目是持认可态度的;就该项目的消息普及率来看,所有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均表示听说过本项目,有97.14%的个人在调查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听说过本项目,说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公众知晓度;就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来看,99.05%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仅0.95%的被调查群众表示没有促进作用,9.86%的被调查群众表示有不利影响。被调查单位团体和公众总体认为工程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及电磁辐射。
项目名称:盈江县勐典河支丹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盈江县卡场镇勐典河与勐弄河交汇处下游约2km处的勐典河干流上
建设单位:盈江县兴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大学
项目概况:勐典河支丹水电站位于德宏州盈江县卡场镇境内,坝址位于勐典河与勐弄河交汇处下游约2km处的勐典河干流上,是一个坝后引水式水电站。电站厂址距卡场镇政府2km,距盈江县城关约50km。勐典河支丹水电站是《勐典河流域水电规划补充报告》确定的一级开发方案。本工程为已建但需重新报云南省环保厅审批的小水电工程,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水力发电,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本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0月建成投产发电。目前电站已经建成试运行发电。 电站以发电为单一开发目标,属小(1)型发电工程。主坝坝型采用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44.6m,总库容280万m3,日调节性能。工程设计分别在大坝左右两边增加一座副坝。电站额定水头31.00m,水量利用系数76%。电站装机7.0MW,安装两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5MW,保证出力1.066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245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636h。 工程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面积为4.782hm2,其中工程永久性占地3.857hm2,临时占地0.925hm2。其中主体占地0.207hm2,施工临建占地0.02hm2,弃渣场0.20hm2,施工道路0.7hm2,土石料场0.005hm2,水库淹没区3.65hm2。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009.9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0月建成投产发电。目前电站已经建成试运行发电。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影响目前已不存在;电站建设造成的主要影响是工程占地改变了土地利用现状、破坏地表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雍水区挡水坝对鱼类通道产生了阻隔影响,使鱼类生境破碎化;工程建设对下游和库区水文情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造成局部河段出现减(脱)水影响;工程施工扰动地表产生了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各方面的不利影响,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现有的措施基础上补充了须落实的后续环境影响减免措施。主要有:整改生态放流设施;加强石料厂、弃渣场、道路区补种、植被恢复与管理;加强电站员工环保意识教育;设置电站尾水下放警报和提示牌;食堂安装油烟机;加强机械维修,定期清掏化粪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通过认真地实施这些后续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尽可能地减缓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调查表20份,回收2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1份,回收51份。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的51位公众和20个社会团体均赞成勐典河支丹水电站建站,调查中得出公众认为电站建设对环境影响小;对地方经济发展和供电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植被、地灾、河道生态用水、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较关注。要求电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要确保河道生态用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地灾预警;做好蓄水、放水宣传工作,以免电站尾水对下游人畜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注意周围的环境卫生。总的来看,当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当地群众,基本赞成该项目的建设,认为本工程项目可行。项目建设在公众舆论方面没有压力。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盈江县兴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盈江县勐典河支丹水电站水库总库容情况的说明。2、盈江县环境保护局证明。3、盈江县兴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函。4、关于盈江县勐典河支丹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及对环境影响及时妥善处理的承诺
项目名称:富宁县普峨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富宁县洞波乡普峨村
建设单位:富宁县永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大学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的Ⅴ等小(2)型引水式水电站,总投资3442.11万元,总装机容量为2*24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747万kW•h;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19.89万m3,死库容71.63万m3。项目工程组成主要由取水坝、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压力管道以及发电厂房等组成,同时包含生态下放用水措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在厂坝之间无生活饮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及项目运营期的大坝取水发电引起的厂坝之间水资源利用及水文情势情况改变,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重点,同时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会产生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影响以及对水环境水质的影响,在施工期还包括施工机械废气及扬尘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主要采取生态环境的避让、减缓、补偿、恢复重建措施,同时对植被和植物提出禁止随意砍伐造成破坏;注重枢纽区和厂房区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问题;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并保证正常运营;禁止猎杀动物特别是保护动物;对鱼类应保证生态用水量下泄,保护水质及土著鱼类等措施。水环境施工期通过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及林灌;运营期主要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灌;同时采取挡水坝、生态放流管下泄厂坝之间所需的生态环境用水。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震措施;特别在爆破时,应制定周密计划,定时定点施放;另外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鸣笛等减少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粉尘主要采取洒水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作进入电站厂房道路路基铺设,生活垃圾运往洞波乡进行处置,在厂区及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告方式,同时向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居民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被访问个人问卷包含普峨村、那来村、坡令村、中忙村以及洞波乡群众,共50份。团体调查问卷对象包括富宁县水务局、富宁县洞波瑶族乡人民政府、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国土资源局洞波国土资源所、富宁县洞波兽医站、富宁县洞波瑶族乡财政所、富宁县洞波瑶族乡林业技术推广站、富宁县洞波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富宁县洞波乡水务站、富宁县洞波乡洞塘村村民委员会等10家企事业单位。被调查者及被访单位均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大部分被调查者和所有的被访单位均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反对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大中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大中山风电场位于大姚县东南面和姚安县东北面罗么乍箐头-松子山-大中山一带山脊部位
建设单位: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大中山风电场是保顶山风电场规划的大中山片,涉及姚安县的前场镇和大姚县的金碧镇。项目已于2012年取得了云南省能源局 “关于同意大姚大中山风电场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也是云南省发改委“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纳入云南省核准计划和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之一。工程位于楚雄州姚安县的前场镇和大姚县的金碧镇。工程装机容量48MW,年上网电量为11674万kW˙h;风机机组21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建设110kV升压站1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及项目运营期的大坝取水发电引起的厂坝之间水资源利用及水文情势情况改变,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重点,同时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会产生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影响以及对水环境水质的影响,在施工期还包括施工机械废气及扬尘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工程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硬叶常绿阔叶林2.15hm2,减少了4.95 hm2;占地区龙棕818株;;另分布有猴子木4株,猴子木数量较少。
工程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开挖对生境的破坏,施工机械噪声、爆破噪声;运行期噪声的干扰和风机的运行等。
长远看两栖类、爬行类和哺乳类动物的物种多样性不会有可预见的较大变化,动物在施工活动等各种干扰增大的条件下均可以逃离而不致造成个体死亡。风电场不位于鸟类秋季迁徙通道上,不会对迁徙鸟类产生影响。陆生动物在原来的栖息地丧失后迫使其外迁,但由于当地大多数动物密度不高,且被破坏的栖息地在当地所占比例有限,所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并不严重。
2、水环境
拟建风电场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和站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污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风场运行期产废水主要来自变压器、风机叶轮及箱变等设备检修时将产生少量含油废水,其中当变压器使用多氯联苯作为冷却介质时,废弃的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主体设计已考虑设置事故油池进行收集后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影响。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人员,以及运行期风场运行管理人员,且有分散、量小的特点。生活污水通过采取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由于风场建设及运行期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均不外排,只要做好相应的污水处置工作,不会对其涉及的水库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
大中山风电场建设施工期将产生爆破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影响,施工交通运输噪声及运行期的叶片扫风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噪声。石洞村与项目区直线距离约1.2km,垂直高差达300m,工程施工和运行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
风场施工对评价区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可得以减轻和控制。
5、水土流失
本工程总征占地面积19.38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为面积为19.38hm2。施工扰动后,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037.92t。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形成裸露地面和松散的弃土弃渣的水土流失,很容易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河道水质、工程本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针对工程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环评分别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行阶段就减少工程扰动面积、植被恢复、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措施和要求,尽量减缓工程建设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
2、水环境
(1)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雨季施工做好施工区地表裸露面的防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2)在各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冲洗废水处置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混凝土拌和水和道路浇洒,沉淀污泥定期清运至最近的渣场填埋。
(3)施工现场防渗临时旱厕收集粪便污水,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或复耕;运行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升压站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置。
(4)升压站分别设置1座事故油池,收集变压器检修过程产生的变压器油,其中西片区升压站事故油池应加强防渗处理,避免对老鸦官水库水质造成影响。变压器油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遗弃和倾倒于外部环境中。
(5)风机及箱变检修含油废水采用废油收集桶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分离的油污与变压器油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施工人员培训,降低机械振动,对有的发声装置,根据对居民点的影响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等。
4、大气环境
(1)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施工;各配置一辆洒水车,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
(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和利用,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暂时不能利用的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5、水土流失
针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水保方案在主体已有挡护及截排水等工程措施基础上,分别针对风机机组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渣场区提出了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渣场挡护、排水等工程措施,以及各分区收集表土,施工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同时布设一定数量的水窖收集雨水等,此外还提出了临时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014年5月-2014年6月间,建设单位深入风电场所在地,对政府机构、当地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调查。共发放单位团体调查问卷42份,当地群众143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单位团体和当地群众,都认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一般;在工程的环境影响方面,他们认为表现在破坏植被和产生水土流失上,应对开挖地方进行覆土绿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护;在对风电场建设的态度上,大多数公众均赞成工程建设,少数公众持无所谓态度。
部分公众提出了硬化进村道路、建设村集团活动室、用电补偿、提高征用林地补偿、加强群众的宣传工作、施工用工采用当地人等意见。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并反馈至建设单位,提出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对不采纳的意见进行了说明。
本次公众参与张贴公告和网上信息公示均未收到反馈信息。
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州九龙坡风电场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与祥云县祥城镇交界的山脊
建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九龙坡风电场是五福山风电场总体规划中的第三期工程,为《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中的新增项目,也是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纳入国家核准计划和国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风电项目表”之一。九龙坡风电场场址位于大理市凤仪镇与祥云县祥城镇交界的山脊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0°24.3′~100°27.2′和北纬25°30.1′~25°34.3′之间,高程在2550m~3100m之间。拟布置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机33台,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估算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2687万k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2563h,容量系数为0.29。工程静态总投资44531.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5818.29万元),动态总投资46376.03万元,工期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54.9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33hm2,临时占地面积51.61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67.25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场内道路区最大,其次是存弃渣场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40m,夜间28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风机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离施工场地40m,夜间在11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行期距离风机250m外,敏感点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本工程道路及风机施工区周边居民点均在2.6km范围外,一般工况下工程施工及风机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21.25t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巨龙山风电场污水处理系统。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大理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运行期生活垃圾纳入一期巨龙山风电场运行管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和回收团体问卷32份,个人问卷80份;96.88%的被调查团体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仅1个单位持无所谓态度,全部被调查的群众支持项目建设,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表明项目涉及的各级政府及当地群众对该项目是持认可态度的;就该项目的消息普及率来看,84.38%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均表示听说过本项目,有98.75%的个人在调查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听说过本项目,说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公众知晓度;就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来看,100%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认为会对社会经济有促进作用(“有较大促进作用”与“有促进作用但不大”之和),大部分(51.25%)被调查群众认为有一定不利影响,但可以采取措施保护,另有27.5%的则认为不影响,有21.25%的认为会提高环境质量。被调查单位团体和公众总体认为工程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及破坏植被。
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东北部山地
建设单位: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牟定安乐风电场属于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牟定县投资开发的第三个项目,工程场址位于牟定县西部山地,场址主要由两条南北向,两条东北至西南向,和一条西北至东南向的山脊组成。高程在2100m~25000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40′28.58″~103°46′38.24″北纬25°24′45.42″~25°32′31.02″之间。 工程装机容量160MW,拟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机机组,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估算年上网电量40228万k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2514h。本工程项目区域交通条件较好,项目区现有S214省道从风电场西侧经过,并有戌街至哨桥的哨戌县级公路、糖房至安乐乡的县级公路从项目区西侧通过。根据目前交通条件,风电场对外交通主要由以上三条公路承载连接。风电机组和其他设备等可用汽车运至本工程场内道路,再运至施工现场,场外交通有部分路段不能满足运输要求,需对该部分道路进行扩建和新修,其中新修路段主要为S214省道经过安乐乡区域的路段,新建长度为2.52km;扩建路段主要为两条县级公路全线,扩建长度为11.23km。 本工程布设2处相同布局的施工成产生活区,主要包括混您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综合加工厂、综合仓库、机械停放场、设备堆场、临时生活区和临时表土堆场,工程规划了9个弃渣场。本工程总投资13699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98.14hm2,其中永久占地35.52hm2,临时占地62.62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131.80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道路工程区最大,其次是风机机组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50m,夜间110m;昼间距道路5m,夜间距道路15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在距声源地面距离10m,噪声降至60dB(A)以下,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2类标准(≤60 dB(A)),距声源地面距离50m处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夜间2类标准(≤55 dB(A))。本工程道路施工区周边最近的居民点为阳和村,最近距离30m,风机施工区周边最近居民点为西齐古村,距离约310m,道路施工会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噪声影响,一般工况下风机施工及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21.9t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 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上清液收集池收集用于绿化,风机及箱变检修含油废水通过风机吊装平台隔油沉砂池(80个)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分离的油污与变压器油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运至牟定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牟定县垃圾处理厂处理。风机检修废油、箱变废油、升压站设备检修废油由废油收集筒统一收集,变压器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和信息公示2种方式进行。其中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调查表21份;个人问卷调查表204份,收回204份,回收率达100%。 经调查,没有被调查对象反对项目建设。个人和团体均对本项目发表了一些观点和建议,建设单位已基本采纳公众意见,力求与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共同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取得最大利益。
项目名称:云南省红河州发白冲山风电场
建设地点:红河州石屏县
建设单位:红河石屏盛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云南省红河州发白冲山风电场,建设规模为194MW,安装97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年上网电量4549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309h。采用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所有风机电能后,其中9回(168MW)就近接入发白冲110kV升压站,1回(26MW)接入已建成的尼白木克风电场110kv升压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98.14hm2,其中永久占地35.52hm2,临时占地62.62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131.80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道路工程区最大,其次是风机机组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50m,夜间110m;昼间距道路5m,夜间距道路15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在距声源地面距离10m,噪声降至60dB(A)以下,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2类标准(≤60 dB(A)),距声源地面距离50m处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夜间2类标准(≤55 dB(A))。本工程道路施工区周边最近的居民点为阳和村,最近距离30m,风机施工区周边最近居民点为西齐古村,距离约310m,道路施工会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噪声影响,一般工况下风机施工及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21.9t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 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在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包括生态环境:植被破坏、土地占用、水土流失、动植物受影响等;电磁环境:升压站内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的电磁污染影响;噪声:施工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升压站内的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大气环境: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对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废水: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变事故油污水等,如处置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固废:废弃土石、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处置。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措施: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云南省重点保护动物;施工期制定严格的施工纪律和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特别是要杜绝捕杀、伤害、惊吓、袭击动物等行为;检修道路与施工用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避开保存较完好、连片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草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的开挖量;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建好防护坡,以防止因为施工道路的修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回填用于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③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④废气治理措施: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抑尘,避免大面积开挖;运输车辆应覆盖蓬布等,以减少建筑材料的撒落和飞灰等。⑤废水治理措施:设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和水库中;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尽量避开河流和水库。⑥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或用于道路填筑等;废弃土石方堆存于项目规划弃渣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能回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清运至规划的弃渣场填埋;定期清掏旱厕,用作农肥。 营运期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并在各主要出入口分别设置12块环保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护鸟和生态保护警示牌;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宣传和教育;如碰到有大雾、小雨或强西南风的夜晚,风电场室外的照明尽量最小化,不要使用钠蒸汽灯,禁止长时间开启明亮的照明设备;建成后应加强场区巡视,如在场区内发现受伤的鸟类,及时救助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②噪声防治措施:风机采购时应注意风机的选型,选用低噪声风机;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③废气治理措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⑤废水治理措施: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事故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⑥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37份(其中个人部分213份,团体部分24份),回收237份,回收率100%。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可归纳: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和占地补偿工作,保护林地,减少林地占地面积;加强与受项目影响的村民沟通,尊重其民风民俗。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执行,该意见已在环评中得到落实。根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结果,84%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6%的被调查公众持无所谓态度,表明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认可的态度。
项目名称:曲靖市会泽县头道坪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曲靖市会泽县
建设单位:会泽云能投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会泽县头道坪风电场属新建工程,工程共布置24台风机,装机规模48MW。按年利用小时数2507h考虑,年发电量为1.24亿kW•h,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9.72亩,总投资39990.6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营运期造成的大气、噪声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前提下,不利的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减免。
工程占地将会造成施工区域内的植被和野生生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影响区域内的植被盖度与植物群落种类组成和数量分布,使区域植物生产能力降低。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前提下,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减免。
工程有284m的施工主线及4#弃渣场涉及毛家村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施工过程中如受到雨水冲刷面形成的水土流失及泥浆水进入水库和水源保护区内,可能会对其水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水质的短期变化不会影响水库和水源保护区的正常饮用功能。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优化施工工艺,提倡湿式工艺,定期清扫,以减少废气污染;
合理安排工程作业时间,设置禁鸣和减速慢行标识牌,减少噪声污染;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占地,不得随意砍伐树木,表土收集,植被恢复并注意选择原生植物,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对涉及毛家村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的284m的施工主线拦挡排水措施,防止大量泥沙进入水库造成淤积,对4#弃渣场进行重新选址,建议调出毛家村水库准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生产及生活废水需进行处理,不得污染水体。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89份,其中社会团体部分23份,个体居民部分66份。受访单位均支持工程建设。
项目名称: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州祥云县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项目概况:会
本项目为野猫山风电场二期工程,原名大田山风电场,后经云南省能源局核准,现已更名为杨家房风电场,项目位于大理州祥云县东山彝族乡北部一带,地理坐标介于25°37′29″~25°39′41″、东经100°51′06″—100°53′07″之间。场区全部位于野猫山主山脊南段。项目拟安装22台2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4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994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63h,容量系数为0.26。主要建设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场内道路等,建设期为12个月,总投资42940.13万元,单位千瓦投资9759元/kV。环境保护投资为1020.7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9%,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措施费、鸟类保护费、植被恢复费、噪声防护费、生活垃圾处置费、粉尘防治费和环境监测费。
项目建设占地总面积为31.89hm2(永久占地5.85hm2,临时占地26.04hm2),主要建设风机机组、箱变基础及电缆井、35kV输电线路、施工道路以及混凝土拌合站其他施工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对区域内的植物、植被(主要为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和保护植物(龙棕、猴子木)、古树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建设将导致评价区内各植被类型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整体而言,它对植被森林植被的影响有限,项目建设不会造成任何一种植被类型在评价区内消失,整体来说对生物多样性现状的影响不大。通过采取调整风机平台、道路、渣场等避让措施后,仅仅占用了约0.27hm2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不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对发现的龙棕、猴子木均进行了有效的避让,对涉及的大部分古树进行避让,少部分无法避让的,采取移栽处理。总体而言,影响可以接受。
运营期主要是对鸟类的影响。根据分析,评价区并不在目前已知的鸟类主要迁徙通道上,评价区距离最近的主要鸟类通道距离约40km。一般而言,风电场的选址要求距离迁徙通道5km以上,本项目选址时已充分考虑到对鸟类迁徙的影响,风电场距迁徙通道较远。因此在切实执行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后,对鸟类的迁徙影响不大,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方面,落实目前可研方案对风机布设、道路布设、渣场布设的优化措施,对林地、保护植物、古树进行有效避让。少量实在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移栽、采种繁殖等保护措施。同时,加强水土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2、噪声施工期采取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与居民进行沟通,必要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采取定时对风机机组进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等措施。
3、施工期所带来的空气污染主要采取相应的洒水、物料苫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减缓影响。
4、施工期土建施工废水、设备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应设隔油池、沉淀池集中处理后用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设隔油池、沉淀池集中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5、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禾甸镇集镇垃圾收集点与居民垃圾一同处理。主体工程施工共产生弃方统一运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设施依托一期工程所建相关生活设施。运营期废机油妥善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两次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馈信息。同时对周边居民点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表共发放71份,回收71份。其中,社会团体问卷调查表11份,个人问卷调查表60份。根据统计结果,所有的个人和团体都对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已经进行了采纳。
项目名称:丽江古城区七河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丽江市古城区
建设单位:龙源丽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七河风电场建设规模为49.5MW,新建,拟安装9台2MW风电机组,21台1.5MW风电机组,年上网电量1158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339h。拟同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50MVA。升压站出1回110kV线路T接新城变~白汉场变110kV线路,导线截面150mm2,线路长24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根据《可研》阶段的接入系统规划报告和接入系统设计确定,以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不计入本次工程项目。七河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铁塔架空和电缆混合的方式。进场道路全长13.97km,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场内道路25.79km,新建。工期12个月。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 生态环境:由于工程永久和临时施工占地,造成部分土地资源的损失;由于工程建设的开挖、占地、弃渣等活动会破坏植被;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造成工程区域的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和运营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人员行为不当还可能出现对区内野生动物的盗猎、捕杀现象。
2、水环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将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施工中的基础开挖,弃渣,施工场地平整与清理,混凝土拌和,施工材料的运输等行为以及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等都将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4、声环境:施工机械运行和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升压站变压器的噪声影响;进场道路运营产生的交通噪声。
5、社会环境:工程建成后,能局部调整丽江市电源结构;进场道路运营后可以更好地为沿线老百姓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优化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较好的林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
2、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对于无法避免造成的破坏,应及时恢复植被和生态环境,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对区域进行绿化。
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遵循“三同时”原则,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4、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发生。
5、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工程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
6、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不外排。
7、在弃渣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严格遵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
8、应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林地占用手续,到国土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基本农田占用手续后,七河风电场方能开工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社会调查法,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随机讨论的方式收集信息。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在项目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发放了28份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部分调查表,收回28份;发放54份公众部分调查表,收回54份。另外,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8~21日在项目涉及的乡政府门口,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并同时公示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http://www.lijiang.com.cn/show.asp?id=3977)。在本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环评单位编制了报告书简本,于2014年10月23日~11月6日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http://www.lijiang.com.cn/show.asp?id=4370)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并粘贴在项目涉及的乡政府门口。截至目前为止,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尚未收到任何公告信息的公众意见。七河风电场项目影响区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及群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他们对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予以很大关注,同时提出了环境保护、优化施工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项目名称: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
建设单位:新平风能风之子风电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位于新平县新化乡与老厂乡交界处的山脊顶部,距离新平县直线距离约 20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47′~101°52′,北纬24°8′~24°12′之间。场内内为一条近似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脊构成,山脊长约 8km,山脊较为单薄,两侧坡度较陡峭。场址地形复杂,地势整体北低南高,高程在2100~2300m 之间。
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装机总容量49.5MW,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与1台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在场址中部拟建110kV升压站一座。年上网电量为11438.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10.9h,容量系数为 0.264。工程总工期 12 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44424.08 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974.56元/kW。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及材料运输等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及生活垃圾;施工对植被、鸟类、动物及水土流失影响。
运营期影响主要有:站区生活污水和事故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风机运行对鸟类的影响;风机机组及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升压站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及植被恢复措施,制定鸟类观察计划,加大对当地生态环境、鸟类的保护和宣传力度;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采取沉淀池、隔油池及化粪池等多种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压器油等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油池处理不外排;工程施工噪声和运营期风机噪声、变压器噪声经过距离、地面及植被消声后对环境敏感点影响有限;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到新化乡垃圾点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发放调查问卷70份(团体17份,个人53份),回收率100%,并于2014年9月17日在新平县新化乡乡政府和新甸村村委会进行了第一次现场公示,2014年10月20日在新平县新化乡乡政府、新甸村村委会、大寨村村委会和老五斗村村委会进行了第二次现场公示。
项目名称:永善县顺河四级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昭通市永善县
建设单位:永善县鸿顺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大学
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的小水电开发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总装机容量为2*5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31万kW•h,装机引用流量2.3m3/s,多年平均流量为1.36m3/s。项目工程组成主要由取水坝、引水渠道、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以及发电厂房等组成,同时包含生态用水下放措施等环保工程,不设置砂石料加工系统,弃渣场、生活区及相应环保设施均依托三级站。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及项目运营期的大坝取水发电引起的厂坝之间水资源利用及水文情势情况改变,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重点,同时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会产生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影响以及对水环境水质的影响,在施工期还包括施工机械废气及扬尘影响。同时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主要为已建工程洞渣未建拦挡设施,造成弃渣占用河道,影响了顺河的正常排泄能力。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主要采取生态环境的避让、减缓、补偿、恢复重建措施,同时对植被和植物提出禁止随意砍伐造成破坏;注重项目建设区域生态保护,引水渠道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问题;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并保证正常运营;严格按照保护区管理要求进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对保护区动植物进行破坏;禁止猎杀动物特别是保护动物;对鱼类应保证生态用水量下泄,保护水质及土著鱼类等措施。水环境施工期通过沉淀处理及旱厕处理后回用及林灌;运营期主要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灌;同时采取生态放流箱涵下泄厂坝之间所需的生态环境用水。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震措施;特别在爆破时,应制定周密计划,定时定点施放,事先应在附近乡、村通过广播、告示等形式反复宣传。施工期粉尘主要采取洒水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优先考虑将全部外售,本评价要求,弃渣外售时,必须将挖出的临时弃渣堆放在有拦挡设施的项目占地范围内;在无法外售时,必须将弃渣运往运往三级站2#弃渣场进行堆存,并设置拦挡设施;生活垃圾运往永善县城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告方式,同时向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居民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被访问个人问卷包含含沙湾一组10人、顺河村中坝一社11人、中坝二社11人、中坝三社3人、新厂一社6人、银厂一社3人、石坪一社6人,共50人。其中,受电站建设直接影响的14人(均为征地对象,沙湾一组10人,石坪一社1人,中坝一社2人,新厂一社1人),占总人数的28%;团体调查问卷有永善龙腾开发有限公司、永善县溪洛渡镇人民政府及永善县环境保护局等11家企事业单位。被调查者及被访单位均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且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飞尺角风电场
建设地点:文山州丘北县
建设单位:大唐丘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飞尺角风电场是大龙山风电场总体规划中的第三期工程,为《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中的新增项目,也是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文中“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风电项目”之一。飞尺角风电场区位于文山州丘北县西南面,位于规划大龙山风电场的西南方向,海拔在1910m~2080m。拟布置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机24台,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8MW,估算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170万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2119h,容量系数约为0.24,工程静态总投资41882.62万元,工期12个月。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53.21hm2,其中永久征地14.76hm2,临时征地38.45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52.72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场内道路区最大,其次是存弃渣场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50m,夜间28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风机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离施工场地50m,夜间在1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距离200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运行期距离风机300m外,敏感点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本工程道路及风机施工区周边居民点均在334.4m范围外,一般工况下工程施工及风机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19.75t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大龙山风电场污水处理系统。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运至附近的渣场进行填埋;运行期生活垃圾纳入一期大龙山风电场运行管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和回收团体问卷17份,个人问卷105份;被调查团体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绝大部分群众支持项目建设,仅0.95%群众表示无所谓,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表明项目涉及的各级政府及当地群众对该项目是持认可态度的;就该项目的消息普及率来看,所有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均表示听说过本项目,有97.14%的个人在调查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听说过本项目,说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公众知晓度;就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来看,99.05%的被调查单位和团体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仅0.95%的被调查群众表示没有促进作用,9.86%的被调查群众表示有不利影响。被调查单位团体和公众总体认为工程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及电磁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