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运行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加强电力工程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运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书〔2014〕13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对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淮沪特高压工程”)运行情况的专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目标
通过开展监管,掌握淮沪特高压工程实际运行状况,促进电网科学发展。
二、监管内容
将淮沪特高压工程实际投资、实际运行情况与工程核准阶段提出的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对下一步规划特高压交流工程及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淮沪特高压工程投资情况
规划开工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的比较,规划投产时间与实际投产时间的比较,工程实际投资情况与工程核准文件的比较,并对上述比较分析造成偏差的主要原因;主要设备立足国内采购情况。
(二)淮沪特高压工程运行情况
淮沪特高压通道及主变实际输送能力、实际潮流和电量输送情况及与工程核准阶段提出数据的比较;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累计利用小时数和负荷率情况;在华东电网实际运行中发挥的作用。
(三)淮沪特高压工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制约淮沪特高压充分发挥效益的原因分析;对下一步特高压交流运行和规划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此次监管工作以电网企业自查和监管机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请各省市电力公司对照上述监管内容开展自查并填写附表,于12月10日前报送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并抄送我局。请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分析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将报告和附表报送我局。我局将于12月中下旬会同相关省能源监管办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形成监管报告报国家能源局。
联系人:郑子旋
电 话:23168024 18001619863
邮 箱:zheng_zx@ecerb.gov.cn
附件:1.淮沪特高压运行情况表
2.特高压工程决算一览表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一:淮沪特高压运行情况表
附件一:特高压工程决算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