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2014年第四批次电网二次设备材料类项目物资招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要求,现将推荐对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1、电缆测试仪
2、仪器仪表(接地电阻仪、钳型电流表、相序表、万用表、测距仪、兆欧表、试验调压器等)
3、开关柜局放测试议
4、绝缘子带电探伤仪
二、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日。
三、投诉
1.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2.投诉内容及时限
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限线索,难以查证的;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是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的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监督与投诉受理机构:河源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62—3362163 邮编:517000
电子邮箱:Hygddh2012@126.com
信函地址:河源市河源大道北19号。
若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的方式提出。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州立晟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原标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2014年第四批次电网二次设备材料类项目物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