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六批勘察设计集中招标(招标编号:SD14-GC-ZB006-SJ)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2.2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2.2.1 资质要求
基建、小区配套、配网设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其中基建设计包10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以上企业资质。
独立二次基建设计: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及勘察甲级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调度自动化设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变电)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技改设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
基建、小区配套、配网、技改设计: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10kV及以上变配电工程设计业绩5个以上(含5个)。
其中基建设计包10要求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在建或投产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独立二次基建设计:应具有省、市、县及以上电力通信网工程设计业绩。
调度自动化设计: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日前3年内完成3个及以上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他不予认可。
2.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5对经核实的工程设计违规分、转包和对工程工期进度不能按约定实施等行为,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在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暂停授标和动态扣分等处罚措施。
2.6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独立二次基建设计:项目设总有过县级以上通信网工程设总业绩。
2.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8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9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1 年至 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
本次投标保证金应以有效的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汇总缴纳,备注中注明所投标号或包号即可。
开户名称: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11495
本次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不必封存,开标当天收取。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核算要求,首次参加我公司投标的投标人请将公司“三证”信息(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压缩成一个pdf文件和退款信息(投标单位名称、基本银行开户行名、开户账号),发送至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邮箱(sdlnsgzb@163.com),发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
如无变化只填写一次即可,不要重复登记。
没有上述信息或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将影响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2月1日至 2014 年12月8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8:30至17:00,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现场购买交纳或通过汇款、网银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款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潜在投标人应首先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购买,再根据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标书费总额汇款,汇款后请将电汇底联或银行转账凭证发传真至招标公司(传真号见后)。
4.5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2 月 22 日10:00 ,地点为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济南市生产路1号)。
所有除商务1、电子版之外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2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请于2014年12月21日14:00-17:00(北京时间)递交到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济南市生产路1号)。
商务1、电子版文件于2014年12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济南市生产路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 12 月 22日 10 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生产路1号鲁能物资中心;
邮 编: 250033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崔小康、王瑞、王小帅、唐兆琪 ;
电 话: 0531-83160623 0761 0633 0760 ;
传 真: 0531-83160764 ;
电子邮件: cui83160623@163.com ;
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001009200011495;
收款人名称: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9.其他
9.1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财务事宜联系方式:0531-83160651
9.2如有程序疑问,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运维电话:010-63411000。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4年12月1日
10.招标公告附表: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
基建设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