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截至今年10月,我区非化石能源(风力发电、水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68.77万千瓦,占全区电力装机总规模的34.44%,比2013年年底的30.84%提高3.6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9.34亿千瓦时,占全区总发电量的20.28%,比2013年年底的15.82%提高4.46个百分点。
今年前10月,我区非化石能源可产生节能量约783.2万吨标准煤。按每节约一度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0.68千克测算,今年前10月非化石能源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63.5万吨。据悉,到“十二五”末,自治区将建成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非化石能源的装机规模和发电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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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区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