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环保厅提交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
辐射安全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0002]
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2枚Cs-137放射源(活度分别为3.7×106Bq、3.7×104Bq)和 1枚Cf-252放射源(活度为4.4×109Bq)
二、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人: 李夏
联系电话:0571-28869160
传真:0571-28869000电子邮件:lixia@z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