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废止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84号公告和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28号公告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环保总局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的公告》(2007年第84号公告)和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第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7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7日印发
关于公布环保总局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的公告
为强化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逐步对验收调查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经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单位自荐,通过对工作业绩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的审核,现将首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被推荐的验收调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把好技术质量关,确保验收调查报告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验收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我局将建立对验收调查推荐单位的考核和淘汰机制,被推荐单位须在每年12月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环保总局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7年)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环保 验收调查 推荐单位 公告
附件:
环保总局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7年)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部对2007年推荐的验收调查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组织对新申请单位技术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考核和审核结果,现将我部审批(包括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予以公布。
各验收调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把好技术质量关,确保验收调查报告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验收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从事我部审批的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技术人员应持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自2010年起,所有被推荐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登记类别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环评工程师。
特此公告。
附件: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