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近日从江苏能监办获悉,江苏省能源监管办公室现已批复《关于国华射阳(农牧公司)49.5MW低风速风电场项目转商业运行的请示》(国华射风生[2014]3号)。经过核实,认为该项目已基本满足转入商业运营的各种手续和条件,同意转入商业运营。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华射阳(农牧公司)49.5MW低风速风电场项目转商业运行的请示》(国华射风生[2014]3号)收悉。根据原江苏电监办《江苏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苏电监价[2011]28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国华射阳(农牧公司)49.5MW(机组编号#1至#17,16×3MW+1.5MW)低风速风电场项目已建成投产,经核实,已基本满足转入商业运营的各种手续和条件,同意转入商业运营。
二、新建机组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纳入并网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考核和辅助服务管理补偿范畴。
三、其它事项按照《江苏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苏电监价[2011]288号)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