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4091010
华能青海西宁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西宁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929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采购(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部分)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拟建青海西宁热电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拟建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一期工程建设2×35万千瓦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采用烟风系统单系列布置。
1.2标段划分及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3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4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8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良记录。
2.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2.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申请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9月10 日9:00起至2014年9月14 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4出售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4.1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3.4.2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4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3.4.5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时,请分标段分别办理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费手续。
3.4.6资格预审文件收费信息如下(汇款时请务必填写汇款信息标注,以便财务人员查询):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刘朝
电 话:01057604040 186 3011 6847
传 真:0311-87758865
招 标 人:华能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