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都不敢开窗子,地面每天都要拖上好几遍。附近一年四季空气质量都不怎么好,只要家里开着窗,擦一下桌子再洗洗抹布,就是一盆黑水。”这是今年3月,本报记者在报道陕西渭河发电厂污染问题时,附近居民描述的情景。为根本解决这一问题,日前,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分管副厅长带领执法人员,对渭河发电厂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办。
针对包括本报在内,多家媒体所反映、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作出六条处理决定:
一是责令渭河发电公司5号机组在2014年8月4日24时前停机整改,未完成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不得开机;
二是由省环境执法局对企业5号机组炉外脱硝设施未建成,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上限处罚。由咸阳市环保渭城执法机构对企业四台机组烟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企业8月15日前限期整改上限处罚;
三是由咸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督促企业立即调整购煤指标计划,降低燃煤硫分和灰分,确保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过程中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四是由咸阳市人民政府协调渭城区和正阳街办,在8月15日前彻底解决渭河发电公司运煤通道的运输扬尘问题;责成正阳大桥施工工地的防风抑尘措施在8月15日前严格达到环保相关规定要求;
五是由咸阳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企业在8月15日前建成粉煤灰运输车辆出场清洗设施,全面完成粉煤灰场开挖裸露面有效防风抑尘覆盖,并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作业场区内有效喷淋面积,坚决杜绝粉煤灰场扬尘现象再次发生;
六是由咸阳市人民政府协调渭城区和正阳街办全面开展渭河发电公司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四家煤炭经营户的取缔工作,并解决柏家咀村村民饮水问题。
原标题:渭河发电厂污染问题有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