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其中能源电力部分提到:构建高效节约的资源利用体系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加大水泥、纺织、火电、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热电冷联产、电机能效提升等工程。加快构建公交优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无缝衔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动街道和楼宇能源智能化管理。到2015年,重点工业行业形成年节能能力50万吨标准煤以上,交通行业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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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涉及火电规划(图表)

2014-08-06 12:0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近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其中能源电力部分提到:

构建高效节约的资源利用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加大水泥、纺织、火电、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热电冷联产、电机能效提升等工程。加快构建公交优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无缝衔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动街道和楼宇能源智能化管理。到2015年,重点工业行业形成年节能能力50万吨标准煤以上,交通行业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扩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规模。实施塘浦竹废料热电联产和南太湖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系统建设,推进“煤改气”,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推进购煤改购电,提高抽水蓄能工程规模与调峰能力。到201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MWP,地源(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推进清洁空气行动。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热电厂烟气脱硫设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加快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推进水泥行业的脱销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严控矿山开采规模,大力推广绿色矿山标准,减少矿山开采、加工、装运和废弃物堆放的粉尘排放。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扬尘防治和监管,推广封闭式采矿和施工模式。大力削减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

垃圾处理

实施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成市级危险废物填埋场。

构建系统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保护生态为主的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指标考核。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完善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度。实施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强化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推进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建立健全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适当提高重污染行业排污收费标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项目联动审批审查机制,加强审核后监督管理,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水耗、用地、环境等标准。“两高”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保障措施(一)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对湖州市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态系统修复、水利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保障房、美丽乡村、能力建设等项目,中央和浙江省在安排有关投资和专项资金时予以支持。继续加大对湖州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及科技创新等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加强与湖州的战略合作,探索推进金融支持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进行融资。

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国家按照规定政策,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批核准及投资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整体推进商合(湖)杭、湖苏沪铁路建设,贯通形成中部地区至东部地区的国铁干线,打造华东第二大通道。推进湖州市域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支持湖州集装箱综合物流基地、安吉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和全国生态文明展示馆,支持湖州师范学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在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南浔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建设竹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关于印发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4]9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原则同意《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思路与框架。为做好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案》确定的战略定位、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将《方案》实施纳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

二、请协调湖州市人民政府,把实施《方案》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高度融合的实现路径,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市场化机制、资源产出率统计、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为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探索有效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指导浙江省做好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增强浙江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现实基础

湖州位于浙江省北部、太湖南岸,是连接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下辖三县两区,国土面积5820平方公里,2012年末常住人口290万,地区生产总值1664亿元。境内森林覆盖率50.9%,常年提供了60%的入太湖自然径流量,是太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涵养区和生态屏障。近年来,湖州深入实施“生态优市”战略,在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十一五”期间超额完成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入湖河流断面水质连续五年全部保持Ⅲ类标准,初步探索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发展新路。“绿水青山是湖州的金山银山,生态优势是湖州的最大优势、是湖州的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二)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发展理念,有利于湖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格局。加快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生态屏障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障太湖流域和长三角城市群生态安全。加快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可以为东部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路径、提供示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湖州生态、区位和文化优势,坚持先行先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以示范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战略定位

绿色发展先导区。突出绿色转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业,率先实现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的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

生态宜居模范区。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南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家园。

合作交流先行区。广泛开展与国内外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层面的交流与合作,打造全方位、立体式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新成就的重要平台。

制度创新实验区。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资源环境管理、主体功能区建设等制度,探索节能量交易、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市场化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3万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较2010年下降19.5%和2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减少11.1%、13.6%、12.5%和16.7%;年用水总量不超过1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2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1%,入太湖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1.5%。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模式”。

浙江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体系

生态空间布局。依托丘陵山地和水系湿地,构建“三区一带”的生态空间主体网架。提高西苕溪上游丘陵山区、东苕溪中上游丘陵山区、合溪上游丘陵山区生态涵养功能,重点开展造林绿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森林固碳能力。加强南太湖湿地富集带的保护,重点修复太湖岸线、环湖大堤和堤外过渡带的动植物栖息生境和湖陆之间水体交换通道,增强湿地群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骨干交通沿线、清水河道两侧生态廊道建设。

农业空间布局。按照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要求,构建“三区三带”生态农业格局,打造长三角地区绿色农产品基地。提升杭嘉湖平原西部、长兴平原和安吉北部盆地三大农产品主产区的粮油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建设

滨湖农业带、318国道沿线、西部丘陵山麓三大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带,重点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精品农业。

城镇化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促进要素、产业和人口集聚,构建“一带两组团”的城镇化格局。重点打造南太湖城市带,进一步提升湖州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与南浔城区、长兴县城同城化发展。集约化建设德清组团和安吉组团,推进武康、乾元、雷甸一体化发展,加快递铺、孝丰同城化发展。提升织里、新市、练市等小城市功能,支持八里店、菱湖、泗安、和平、乾元、钟管、孝丰、梅溪等省级中心镇建设。

湖州先行示范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二)构建集约宜居的城乡融合体系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建区域高速公路网、河海联运航道网和区域铁路网,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重点实施G25国家高速公路湖州段改扩建和商合(湖)杭铁路、湖苏沪铁路建设。加强老虎潭、对河口、合溪、赋石、老石坎、凤凰、顺天等水源地保护,完善城乡供水管网,实现县(区)域范围内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加强城市老旧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和截污支管建设,加快乡镇纳污管网配套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城郊农村污水纳入城镇管网,偏远中心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小型自然村污水推广湿地生态处理。提升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立餐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网络,完善垃圾焚烧厂、堆肥场、危险废物处理场等设施建设。

专栏1 城乡一体网络设施建设

名称

重点建设项目

综合交通

重点实施G25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湖州段改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商合(湖)杭铁路和湖苏沪铁路建设,启动市域轨道规划研究工作。

区域供水

实施供水能力30万吨/日的湖州城北水厂扩建和新建一期规模20万吨/日湖州太湖水厂。

污水处理

改造提升43家污水处理厂,建设500公里的城镇污水管网。

垃圾处理

实施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成市级危险废物填埋场。

促进城乡空间宜居化。全面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实施中心城市绿化工程,严格保护织东、八里店和弁山三大绿楔,扩大城市生态用地空间。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和工业区生态化改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以廉租房、公租房等为主体的保障房体系,优化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创建绿色住宅小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开发,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精品村、特色村,集约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公路、铁路、河流、山麓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在山区和水乡因地制宜推进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

推动城乡建筑绿色化。政府投资新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以及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非住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地产和工业厂房建成绿色建筑。开展公共机构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对老旧住宅区开展保温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等改造,探索冬冷夏热和梅雨地区的改造模式。推广安吉县节能建筑示范县建设经验,大力推广绿色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国家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到2015年,城镇新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7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30%以上。

(三)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

做精生态农业。积极推广粮油高产优质新品种和粮经复合高效种植模式,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水生蔬菜、山地蔬菜,积极应用设施化栽培、储藏、保鲜等新技术。稳步发展生猪、湖羊产业,推行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模式,促进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大力发展水产生态养殖和标准化养殖,开放性水域推广放养滤食性鱼类,建设特种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创建国家级原产地域产品标志。

做强绿色工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现代物流装备、智能电梯、通用航空、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金属加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打造德清生物医药、长兴绿色动力电池、吴兴童装、南浔节能电梯、安吉竹业等产业集群。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园区)转型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园区),建设吴兴特种金属材料研发制造

基地,创建安吉竹产业工农业复合型产业园区、织里全国精品童装产业基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源头管控,重点淘汰建材、蓄电池、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

做大现代服务业。发挥太湖、古镇、名山、湿地、竹乡、古生态等品牌优势,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区。鼓励内河集装箱运输、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构建河海联运物流体系,打造成为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的区域集疏运中心。服务工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绿色认证、生态修复、环境工程等节能环保服务业,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服务外包等新型业态。

专栏2 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类别

建设项目

生态旅游业

湖州旅游公共服务(集散)中心、南郊风景区开发、浙北现代旅游城、德清开元森泊旅游综合体、吴兴妙峰山-西塞山文化旅游开发、南浔古镇保护及修复、南太湖旅游综合体、安吉港中旅灵峰旅游综合体

绿色物流业

湖州集装箱综合物流基地、环太湖国际金属物流商贸区、南浔鑫达甩挂运输项目、德清临杭物流基地Ⅱ区、长兴综合物流基地、安吉港梅溪作业区公用码头

新兴服务业

湖州多媒体产业中心、湖州国际软件中心、德清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德清地理信息产业基地、长兴朗诗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基地

(四)构建高效节约的资源利用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加大水泥、纺织、火电、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热电冷联产、电机能效提升等工程。加快构建公交优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无缝衔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动街道和楼宇能源智能化管理。到2015年,重点工业行业形成年节能能力50万吨标准煤以上,交通行业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扩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规模。实施塘浦竹废料热电联产和南太湖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系统建设,推进“煤改气”,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推进购煤改购电,提高抽水蓄能工程规模与调峰能力。到201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MWP,地源(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严格产业项目用地准入标准,积极推行差别化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和地价政策,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鼓励工业企业利用旧厂区配套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旧宅区、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和完善宅基地腾退机制。在满足生态保护要求和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可将淤塞废弃沟渠、边坡用地等开发为耕地。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到2015年,累计盘活存量和提升低效建设用地2万亩以上。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优化矿山布局与结构,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山建设标准和水平,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矿山节能环保和矿地和谐,切实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积极创建国家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既有在产矿山加快改造、提升为绿色矿山,到2015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0%以上。

合理利用水资源。强化水资源保护,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探索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对公共制水企业、自备取水大户和限额以上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户的在线监控。加快制革、印染、造纸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大力发展循环、串联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开发节水耕作栽培和节水灌溉技术,推进灌区现代化、渠系标准化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检测和改造,建设再生水利用、雨水回用系统,全面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主导产业核心产品生态设计,推行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推动循环经济模式由企业内部向企业之间扩展。加快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支持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南浔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竹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再生资源社会回收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资源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居民大件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回收利用,创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立机电旧部件逆向回收体系,推进德清金属再生和机械再制造基地建设。

(五)构建自然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加强生态保护。提升莫干山风景名胜区、大竹海森林公园、梁希森林公园等区域管理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创建长兴扬子鳄、安吉龙王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大东西苕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兴“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修复、重建与保护,重点建设长兴浮云山、吕山白鹭保护小区,实施朱鹮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建设竹子、马褂木、金钱松、银杏、梅等乡土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和浙北林木育种中心。实施太湖、东西苕溪等重要渔业水域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强化对转基因作物环境释放的安全监管。

实施清洁水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实施河道清淤、立体化生态修复和城乡水系河湖连通工程,加强苕溪水系、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系、长兴平原水系等主要自然水域的保护。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太湖富营养化水域生态修复,保持省际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深化农业水污染治理,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河湖养殖密度,推广养殖粪便加工生产有机肥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工业污水排放控制,严格执行太湖流域重点行业污水排放特别限值。加快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建设,实现企业污染排放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转变。到2015年,基本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刷卡排污全覆盖。

推进清洁空气行动。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热电厂烟气脱硫设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加快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推进水泥行业的脱销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严控矿山开采规模,大力推广绿色矿山标准,减少矿山开采、加工、装运和废弃物堆放的粉尘排放。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扬尘防治和监管,推广封闭式采矿和施工模式。大力削减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

开展清洁土壤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有毒、辐射、疫病等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开展多氯联苯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加强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开展典型区域治理修复试点。推行涉重金属搬迁企业原址土地收储污染评估和再利用风险评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基地等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

(六)构建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加强传统生态文化保护与发展。依托早期文化遗迹、古城古镇古村落、自然胜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生态纪念馆、博物馆、非遗传承基地、生态教育基地和考古遗址公园。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加强溇港圩田、桑基鱼塘保护。提升安吉生态博物馆群,打造“文化街景”示范点。建设下渚湖、仙山湖、长田漾、和孚漾、西山漾等湿地公园,打造湖州

特色自然生态公园品牌。以善琏湖笔、长兴百叶龙、双林绫绢、织里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防风神话等传统文艺为代表,挖掘湖州传统地域文化中的生态元素和生态思想,打造具有特色生态文化创意的品牌。

专栏3 生态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文化遗产

实施市博物馆二期、长兴县博物馆、南浔区博物馆、安吉昌硕文化中心、毗山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地域文化展示馆。

水文化

实施大运河(南浔段)申遗保护整治,建设吴兴区织里镇溇港文化纪念馆、安吉县报福镇山洪灾害警示教育基地。

森林文化

完成梁希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加快竹博园东扩、龙王山自然保护区提升、扬子鳄自然保护区二期、德清森林文化馆等教育基地建设。

非遗传承

建成各类较为完善的非遗传承(教学)基地35个。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依托基层党校、成人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知识培训。创建完成50所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编制30项生态文明教育精品课程。利用国内外多种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本地媒体增设生态文明方面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植树节、浙江生态日等主题宣传,积极参与和承办国内外生态文明理论研讨、展览展示等活动。组建一所生态文明研究院,建立一个生态文明展示馆,设立一个生态文明网站,创办一个生态文明刊物,强化常态化交流合作与宣传。支持湖州创建中欧城镇化合作伙伴关系示范市,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培养形成绿色行为习惯。引导公众优先购买生态设计、节能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等产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居民小区、学校、公共消费场所等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实施机关资源使用定额管理和效能标准,健全激励和约束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和多媒体会议方式,强化纸张节约和回收利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近距离出行倡导采用自行车或步行,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等活动。到2015年,中心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七)构建系统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保护生态为主的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指标考核。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完善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度。实施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强化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推进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建立健全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适当提高重污染行业排污收费标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项目联动审批审查机制,加强审核后监督管理,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水耗、用地、环境等标准。“两高”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加强执法和社会监督。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构建资源环境违法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生态环保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对接机制。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利用主流媒体和各类信息平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定期公布和突发事件快速披露制度。

完善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机制。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适时调整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和交易标准,扩大交易范围。探索开展节能量、林业碳汇、水权等交易,建立市级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中心。建立环保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行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确保财政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支出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幅度。设立市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四、示范工程

(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加快推进40个中心村的培育建设,新建70个村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农村就业、教育、医疗等服务体系,加强湖州农民学院建设。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联网公路建设1500公里,创建一批电气化村、信息化示范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

(二)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环湖河道整治、太嘉河、扩大杭嘉湖南排等重点河道整治项目。综合实施水利工程、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2015年前完成城乡河道整治1300公里,到2020年完成整治3200公里。实施太湖取水项目,扩建城北水厂,推进赋石水库、老石坎水库引水和顺天水库水源项目建设。建设水环境自动化监测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建设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120万亩,封山育林16.5万亩,建成优质生态公益林110万亩。打造生态林业产业基地,建成3个高效生态现代林业综合区、14个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一批特色林业精品园,在安吉建立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新增平原绿化面积12万亩,建设生态廊道1200公里。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推进退圩(渔)还湖,修复治理退化湿地面积10万亩。

(四)绿色出行系统建设工程

建成高铁站等3个公交换乘枢纽、碧浪湖等5个大型首末站和市北等4个停车保养场,新增调整城市公交线路90条以上,建设中心城区水上公交系统,实现主城区500米半径公交全覆盖。加快建设城市绿道主干网,步行街区等6个片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建设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众出行服务系统和交通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五)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建成桑茶果蔬生态园148万亩,水产生态养殖标准化园区10万亩,畜禽生态小区50个,建设粮油、茶、禽、水产4个繁育基地。完善农产品加工、市场交易和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南太湖标准渔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面积1330万亩和780万亩。建设覆盖城乡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网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体制创新专项改革试点,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

(六)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依托南浔经济开发区,打造高效电动机产业集群。依托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新型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依托吴兴工业园区,打造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打造膜法水处理设备产业集群。依托长兴林城机电工业区,打造高效热处理设备产业集群。

(七)乡村旅游发展工程

加快建设国内首选、国际知名的乡村旅游度假目的地。重点建设德清莫干山、长兴水口、安吉黄浦江源、吴兴妙西茶文化和南浔荻港古村等10个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创建5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00个乡村旅游点。探索制定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农庄、示范农家标准和乡村旅游新型农家乐服务规范,提升安吉、长兴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八)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

推进国家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到2015年,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93%;力争到2020年,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提高到97%。在水土条件良好的宜耕废弃矿地垦造耕地1.50万亩,在宜林的山区矿地复绿造林1.05万亩。

(九)绿色生态城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南太湖绿色生态城,2020年前建成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保护和抚育宽度为15~50米的防护林带,建设立体绿化面积2000亩左右。新建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二星和三星级面积占30%以上。构建10公里左右的景观绿道系统,建设节能照明、生态化污废水处理、雨水存储再利用、废物处理及利用等绿色市政系统。

(十)竹林碳汇试验区建设工程

建设国内领先的竹林碳汇机制创新和技术研发试验区。以安吉毛竹现代科技园区为核心,建设多种形式、多种功能的固碳竹产品示范基地。建成以长期固定监测样地和定点即时通量塔监测为主,以遥感监测为补充和验证的竹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竹林生态系统碳循环、增汇计量、固碳减排实验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对湖州市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态系统修复、水利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保障房、美丽乡村、能力建设等项目,中央和浙江省在安排有关投资和专项资金时予以支持。继续加大对湖州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及科技创新等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加强与湖州的战略合作,探索推进金融支持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进行融资。

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国家按照规定政策,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批核准及投资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整体推进商合(湖)杭、湖苏沪铁路建设,贯通形成中部地区至东部地区的国铁干线,打造华东第二大通道。推进湖州市域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支持湖州集装箱综合物流基地、安吉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和全国生态文明展示馆,支持湖州师范学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在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南浔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建设竹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开展先行先试

优先安排开展国家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国家在湖州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试点。率先探索衡量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包括经济绿色化程度、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普及程度、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等。率先开展森林、水域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跨村置换机制,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和竹林碳汇试验区建设,研究建立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确保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支持南太湖绿色生态城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开展生态(乡村)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建设国家乡村度假示范区。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优先支持环境监测预警、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积极推进南太湖科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湖州中心)、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对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倾斜力度,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

(四)加强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意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支持力度,有序推进《方案》实施。将方案实施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纳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湖州市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方案》实施涉及的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改革发展事项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加强相关专项规划与本方案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并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开展方案实施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加快推广示范,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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