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一、大气环境现状与问题(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为129天,达标率为35.3%.其中,达标天数最多的是张家口市(285天),达标率78.1%;达标天数最少的是邢台(38天),达标率仅10.4%,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为45天,达标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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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

2014-07-14 13:27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大气环境现状与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为129天,达标率为35.3%.其中,达标天数最多的是张家口市(285天),达标率78.1%;达标天数最少的是邢台(38天),达标率仅10.4%,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为45天,达标率12.3%.全省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8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21.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11.43。11个设区市中重度污染以上天数石家庄151天(占41.4%)、邢台146天(占40.0%)、保定113天(占31.0%)、邯郸109天(占29.9%)、衡水91天(占24.9%)、唐山85天(占23.3%)、廊坊85天(占23.3%)、沧州63天(占17.3%)、秦皇岛26 天(占7.1%)、承德7 天(占1.9%)、张家口4 天(占1.1%);空气质量由差到好顺序为: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衡水、廊坊、秦皇岛、沧州、承德、张家口。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情况:2013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8.47 万吨、165.23 万吨,分别比上年削减4.20%、6.17%;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108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SO2 年均浓度值为74微克/立方米,NOX 年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CO24小时均浓度为2毫克/立方米,O3 8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02微克/立方米。11个设区市中,石家庄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90%、5.30%;张家口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4.51%、6.72%;承德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2.31%、13.88%;秦皇岛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50%、5.15%;唐山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8.02%、9.65%;廊坊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4.22%、5.72%;保定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51%、3.00%;沧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0.92%、7.52%;衡水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65%、14.65%;邢台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7.01%、5.83%;邯郸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7.41%、5.43%;定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5.14%、21.04%;辛集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7.92%、0.10%。

(三)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深入实施减煤、压能、控车、治企、洁尘、增绿等工程,环保部与我省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10方面50项任务基本完成。经过努力,全省淘汰改造分散燃煤小锅炉、茶炉、炉窑3.5万台,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置换和烟尘治理1800多台和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75.59万平方米,全年供应天然气52.3亿立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48.7万千瓦时;提前2个月完成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年度淘汰任务,全年压减粗钢产能788万吨、炼铁产能586万吨、水泥产能1716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488万重量箱,淘汰电力行业产能33.65万千瓦、焦炭产能355万吨;拆除烟气旁路58条(电力54条,钢铁烧结机4条),物理封堵和铅封钢铁烧结机旁路26条,新建烧结机脱硫设施43座,完成36台燃煤机组除尘改造、38台燃煤机组和30 台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脱硝改造、175 个工业项目VOCs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他减排工程分别完成95个、11个;淘汰黄标车65.9万辆,占全部淘汰任务量的一半以上,完成1578座加油站、18座储油库、343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分别超年度计划任务31.3%、50%、243%;设区市重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渣土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97%和86%,完成矿山粉尘综合治理305家、储煤场综合整治2262家、工业企业料堆防尘整治492个,新增省级园林城16个、省级园林城区1个;实现环首都及设区市周边6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并联网,155家重点污染企业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完成省级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启动并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三查”行动,取缔非法企业1329家,限期整改1154家,挂牌督办124件,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支队,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查处污染企业8410家,侦破破坏环境污染案件3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7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复合型、压缩型、区域性的大气污染特征,决定了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一是大气污染重,防治任务艰巨.2013年,全省PM2.5、PM10 年均浓度分别超国家标准2.1、1.7倍,11个设区市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二级标准;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35.3%,分别低于全国74个、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达标率25.2、2.2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80天,空气质量指数达500的天数累计达73天,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我省占7个。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二是结构调整难度大,转型挑战颇多.历史形成的产业结构偏重,原材料工业和“两高”行业比较集中,煤炭消费占总能耗8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调整优化这样的经济结构,涉及大量的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短期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剧烈阵痛。三是基础能力弱,科技支撑不足.全省大气环境监测网不完善,环境气象监测站网密度和监测要素不足,大气污染的来源、组分、机理等基础研究和分析监测力量不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治理投入大,资金短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涉及脱硫、脱硝、除尘、油气治理等治污减排工程,涉及化解过剩产能、削减煤炭消费量、搬迁重污染企业等治本任务,需要大额资金投入.而全省多数地区财力有限,治理资金缺口较大。五是天然气量少,制约煤炭置换.全省天然气替代煤炭任务重,天然气供应缺口较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能源置换项目的进度。

二、指导思想及年度目标

(一)指导思想:2014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空气质量3年有好转、5年大改善的目标,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深化污染深度治理,着力强化政策机制创新,深入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黄标车”淘汰、钢铁、水泥、火电、玻璃、矿山行业提标改造等重点工程,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割尾巴”工程实施意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背水一战的决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任务。

(二)总体目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好转,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4%,SO2、NOx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0%、6.0%,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石家庄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6%,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90%、7.70%;张家口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2%,SO2 排放量比上年下降0.5%,NOx排放量比上年下降9.5%;承德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0.80%、0.90%以上;秦皇岛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5%,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6%、5.5%;唐山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以上,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4.9%、10.0%;廊坊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5%,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82%、6.25%;保定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0%,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3.0%、3.0%;沧州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0.2%、6.8%;衡水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SO2 排放量比上年增加3.9%,NOx排放量比上年下15.7%;邢台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15%、5.86%;邯郸市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降低4.0%,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0%、7.0%;定州市SO2、NOx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75%、12.0%;辛集市SO2 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42%,NOx排放量比上年增加2.82%。

三、年度工作任务

围绕调结构、治污染经济工作主旋律,着眼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强化标本兼治,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一)强化协同控制,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是开展区域整治。深入开展重污染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燃烧小锅炉淘汰改造步伐,年底完成600台以上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面积0.3亿平方米;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二是加强治污减排.加快钢铁、电力、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氨等污染防治工程,深化石化、医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钢铁、电力、水泥、石化行业260台钢铁烧结机、8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72台电力燃煤机组、94条玻璃生产线的IC卡总量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力争重点治污减排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毕。三是实施洁尘降烟.以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城市周边地区露天矿山为重点,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对46个距离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周边300米以内的矿山予以关闭,并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对300米以外环保不达标的矿山停产整治。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推动煤堆、料堆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及时洒水抑尘,年底各设区市、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不低于55%、47%。加强城市绿化,年底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34%、38.3%、11.7平方米。深化农村污染治理,禁止秸秆焚烧,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利用工程、畜禽粪便能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降低氮源污染和农药污染。加快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禁城区露天烧烤。

四是深化控车限车。优先在公交、电力、邮政、环卫、物流等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2014年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395辆,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车733辆,新增充电站44座、充电桩2250个。全年淘汰黄标车26.7万辆,年底前淘汰1999年底前和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柴油机动车.研究制定车辆转入标准,落实黄标车禁(限)行规定,从2014年6月底起,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从2014年底起,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大气污染监管,推进以大型客运车、长途旅游车、重型运输卡车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开展大中型柴油车治理示范试点工作,加快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建设,5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省机动车环检机构自查、市局排查和省厅抽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定州、辛集市环保检验机构简易工况法升级改造(其余市2015年3月底前完成),年底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70%.五是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油气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11月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和检测验收任务,2014年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坚定化解过剩产能.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的思路,细化过剩产能化解方案,严禁审批钢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压减1500万吨粗钢、1000万吨水泥、1800万重量箱玻璃.二是有序淘汰落后产能.运用综合手段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加快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淘汰步伐,推动2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淘汰。三是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地源热泵和新能源装备国内消费市场,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筛选实力强的30家企业、3个基地、5家园区列入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基地和园区创建计划.抓好园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

(三)严控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制定下达2014年削减煤炭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确保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下力削减以钢铁、城市燃煤为重点的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城市气化工程,加快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革和玻璃、陶瓷、炼油等企业(含自备燃煤机组)煤改气,实现煤改气6.4亿立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71%、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的目标。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加快现有煤矿改造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年底原煤入洗率达68%;加强煤质监测和管理,禁止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散煤销售,到年底完成800万吨散煤替代任务;加快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2014年底前新增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不少于40家,11个设区市主城区及周边郊区民用农用煤炭全部实现型煤配送.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增购外省电力100万千瓦,力争年底全省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900万千瓦、70万千瓦、43万千瓦。

(四)严格环境准入,积极优化空间布局.一是加快企业提标改造。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应时限要求推进现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全面提高各行业、企业特别是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创建一批清洁生产标杆企业。二是从严环境准入。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制度。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邢台、邯郸市在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参照重点控制城市进行管理。三是促进开发格局优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布局,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制定并实施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实施方案,推动石家庄钢铁、唐山丰南渤海钢铁集团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控制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五)突出重心下移,统筹城乡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散煤燃烧治理。以城中村、近郊县、平原县为重点,强化散煤燃烧管控,建立优质煤供应渠道和配送网络,取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储煤场、洗煤厂,加大对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打击力度.制定全省农村散煤替代方案,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建筑节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轻烃气、煤改太阳能等工程,到2016年实现全省农村燃煤50%的替代目标.二是抓好重点县污染治理.以环首都、环省会县(市)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县域污染综合防治.三是治理城市及周边扬尘污染.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裸露土地硬化、绿化、料堆遮挡等措施,综合整治各类扬尘,减轻城区及周边扬尘污染。

(六)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科学治污能力.一是开展大气科研攻关.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灰霾重点实验室、气象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溯源、传输转化、来源解析等基础性研究,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选取推广适用先进治理技术.推进人工消减雾霾试验研究和应用。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逐个分析各设区市大气监测数据,提升治霾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实行在线监测增点扩面,2014年底前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全省第二批7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环境空气监测网。推进环境气象监测网建设,在全省重污染地区加密布设能见度自动监测站107个,在石家庄等重污染城市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边界层激光测风雷达、大气成份在线式离子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加强气象参数等监测.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建设大气环境立体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的智能化生态环境执法监控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建成省、市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并实现联网,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宣教等能力标准化建设。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利剑斩污”行动,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七)抓好预警应急,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深化环保、气象部门合作,完善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和环境质量预测预报与评估制度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在完成省级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底前完成其他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北京市,共同制定北京张家口2018-202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二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完善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下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科学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程序,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并完善北京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强化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三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不利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预报,强化部门大气污染防控应急联动,形成部门互动、限行限产限排停课相结合的全方位应急联动格局。

四、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结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全年安排治污减排重点项目1810个,包括脱硫项目362个,脱硝项目158个,颗粒物治理项目1111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9个;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422个,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54个,小型企业综合整治项目24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改项目308个,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142个;安排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4307台11528蒸吨,煤炭清洁利用项目67个,淘汰黄标车26.7万辆,完成5070个加油站、44个储油库、113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完成上述重点任务,初步统计,需资金1100多亿元。

五、主要保障措施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运用综合手段,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治污攻坚的合力。

       (一)严明责任,夯实组织保障.继续强化地方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责任,研究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督导,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域、企业集团实行限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导地方政府定期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健全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公安、住建、农业、商务、质监、统计、组织、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体系,强化部门责任,切实抓好分工内的工作,增强职能部门协同治污的动力.指导企业认真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加大重点企业执法监管力度,推动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换代,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治理资金.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综合统筹”原则,本着国家财政拿一点、地方筹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投一点,多途径多方式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金。特别是各地财政应积极整合财力,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好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治理领域。

(三)创新政策,增强治污活力.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快修订«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健全环境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我省钢铁、水泥、玻璃、制药行业和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规范研究工作,制定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清洁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保温建筑技术、变频节电新装备、节能环保新锅炉、农村户用无烟锅炉等地方标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严格执行烟气脱硫、脱硝电价,稳步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和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试点,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对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达不到能耗标准的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对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加大工业环保技改项目贴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完善绿色信贷等政策,推行“合同治污管理”.建立健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分包服务、第三方运行等方式参与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制定我省煤炭使用标准,对重点用煤企业实行煤质合同管理,严禁采购劣质煤。

(四)加大宣传,构建统一战线.落实国家和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等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网信访举报系统,完善公众参与有奖举报制度,拓展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渠道,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形成最广泛的防治大气污染统一战线,在全社会强化“同呼吸、共奋斗”的准则。

原标题:河北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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