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名单。
《通知》显示,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中,共涉及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7省(市)的13台在役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03万千瓦机组1台、100万千瓦机组4台、60万千瓦机组4台、35万千瓦机组3台、33万千瓦机组1台(示范项目名单附后)。
根据《通知》要求,13个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原则上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改造工作将与机组计划检修相结合,不影响当地供电供热。示范项目所在省(市)的发改委(能源局)将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问题。项目所属发电企业,将精心组织落实改造方案,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改造过程中,电规总院将做好咨询服务,为示范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改造完成后,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安排验收,并及时进行总结。
原标题: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