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关于《甘肃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全文如下:
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兰州新区环保局:
为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建立运行有效、行动快速的应急监测机制和体系,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高全省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工作的响应速度及监测质量。
附件:甘肃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甘肃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更是影响面广,危害巨大。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建立运行有效、行动快速的应急监测机制和体系是最大限度减轻事件损失的关键。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工作的响应速度及监测质量,明确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根据《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法[2011]252号),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必须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管理、快速高效、全面精准”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全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为目标,以《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依据,逐步完善我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保障有力、急而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潜在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工作,除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外。具体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对饮用水源地造成的污染事故;
(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三)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污染事件;
(四)次生环境自然灾害引发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五)其它突发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联合行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饮用水环境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二)依靠科技,提高水平。高度重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饮用水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发挥环境监测网络作用,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
(三)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积极做好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快速判断污染物类型、浓度、污染范围,为管理部门处理处置污染事件提供依据;
(四)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现场调查监测人员在监测过程中要注意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加强对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控、监测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造成市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二)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三)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五、预测预警
各市、州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2012]1266号)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甘肃省环境监测网监测工作方案》(甘环监测发[2014]10号)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跨界河流交界断面等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做好饮用水源地监测数据异常上报工作。出现异常数据和超标时,项目分析人员在核实数据的同时即刻向上级主管汇报;各地环境监测站出现异常监测数据后在核实数据的同时1小时内上报当地环保局和上一级环境监测站。各地环境监测站要制定内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异常审核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的,要迅速启动应急监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现异常数据时,应同时开展手工常规和特征污染物监测。
六、应急响应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环境监测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及所属环保部门领导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上级环境监测机构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按照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省环境监测站启动Ⅰ级响应,市州环境监测站启动Ⅱ级响应,县区环境监测站启动Ⅲ级响应,上级环境监测站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下级环境监测站同时启动应急响应,配合上级监测站开展应急监测工作。超出本级应急监测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七、组织分工
(一)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执行省政府有关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二)各级环保部门分别成立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常设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指挥中心及办公室,下设技术组、应急监测组、信息情报组、保障组、专家组,日常工作由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架构见附表)
1.应急监测指挥中心
平时基本职责:
(1)对所在辖区应急监测网络中各监测站的应急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审定所在辖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3)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关系。
战时基本职责:
(1)实施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时,具体领导应急监测工作,指挥应急监测网络中各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工作;
(2)快速向主管部门报告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信息与应急监测状况;
(3)审批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统一上报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情况;
(4)统一指挥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监测人员、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应急监测指挥办公室
平时基本职责:
(1)组织制订仪器设备、化学试剂、防护用具等应急用品的采购计划;
(2)定期修订所在辖区突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3)组织应急监测能力培训和应急监测的演练;
(4)组织人员建立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数据库。
战时基本职责:
(1)具体负责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
(2)会同现场监测组搜集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有关资料和信息;
(3)饮用水源应急监测的质量控制;
(4)组织编制审核监测报告(包括速报、快报和最终报告);
(5)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终止后,及时编写应急监测工作总结。
3.技术组
职责:
平时基本职责:
(1)进行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资料收集和应急监测相关知识的宣贯;
(2)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技术培训、演练及科研活动,切实做好技术储备。
(3)建立饮用水源地信息库
战时基本职责:
(1)及时提供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有关特性、控制标准、监测方法、防护措施、处置技术等信息资料;
(2)审核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方案及应急监测报告;
(3)对饮用水源地事故现场的处理处置和监测善后给予技术支持;
(4)向应急监测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服务。
4.应急监测组
平时基本职责:
(1)指定专人管理现场应急监测仪器。操作维护人员应编写仪器的操作维护规程、维护计划及运行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使各类应急监测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监测的需要;
(2)实验室使用仪器应加强日常维护,保证仪器、试剂随时可以用于应急监测。
战时基本职责:
(1)事件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单位做好饮用水源应急监测准备工作,按指挥中心指令赶赴现场实施取样、监测工作;
(2)收集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有关监测资料和信息,编制应急监测方案;
(3)调查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发生的前后情况,结合现场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范围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4)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5.信息情报组
平时基本职责:
(1)负责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资料的收集保存;
(2)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负责收集应急监测快报、应急监测报告、应急监测工作总结、原始记录等进行存档。
战时基本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发应急监测快报、手机报和应急监测报告;
(2)及时建立应急监测现场与应急监测指挥中心的通讯和网络联系;
(3)及时对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现场进行录像、拍照并妥善保存音像资料。
6.后勤保障组
职责:
(1)饮用水源地事故发生后,做好应急监测全过程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期间的车辆安排,确保应急监测期间交通及时和便利;
(3)负责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应急监测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7.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由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生态、分析化学和环境医学等多学科专家组成,每次应急监测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专家组负责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响应或遇特殊情况时启用专家库。
职责:
(1)对制订的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提出建议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估;
(2)协助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领导小组作出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
八、应急监测实施响应程序
(一)接受应急监测任务
1.各级应急监测指挥办公室接到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指令或事故报告时,应作好接报记录,记录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可能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敏感点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
2.各应急监测专业队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白天40分钟(节假日1小时)内到位,晚上1小时内到位。由应急监测指挥办公室牵头迅速调出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独立监测,则立即通知各应急监测组进行应急监测准备;如果不能独立完成,则向上级汇报或请求其他部门协助。
(二)应急监测方案编写
接受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任务后,在对所掌握的污染事故有关资料和信息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监测组组长编写应急监测方案,技术组组长组织有关应急监测人员审核应急监测方案。对于重大污染事件会同技术专家组专家制定应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1)根据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特征,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初步确定监测项目;
(2)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选定监测分析方法。
(3)确定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
(4)根据污染情况初步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的点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的调整)、采样方式和频次;
(5)有条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增加监测生物毒性指标,以反映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
(6)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监测人员的防护装备。
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方案经指挥中心审核上报指挥部同意后,通知相关监测和分析人员开展工作。如有必要,进入现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监测方案作适当修改,并通过电话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三)现场监测及分析
1.应急监测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白天要求在40分钟(节假日1小时)内到位,夜间在1小时内赶到单位,30分钟内做好奔赴现场准备。按照总指挥指令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相关实验室分析人员要同步上岗,作好分析准备;
2.现场采集平行双样,一份分析,一份留样。现场调查留有影像资料,以备取证。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采样的质量保证
(1)采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能切实掌握环境污染事故采样布点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和样品采集(富集)、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2)采样仪器应在校准周期内使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仪器离开实验室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3)采样的其他质量保证措施可参照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2.样品管理的质量保证
(1)应保证样品从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处置的全过程都在受控状态;
(2)样品在采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样品被污染及样品对环境的污染。运输工具应合适,运输中应采取必要的防震、防雨、防尘、防爆等措施,以保证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3)实验室接样人员接收样品后应立即送检人员进行分析。
(4)应急监测样品留样保存至事件处理完毕。
(5)做好应急监测工作日志。
3.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分析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相关仪器设备和分析方法,持证上岗;
(2)用于监测的各种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检定,并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3)实验用水要符合分析方法要求,试剂和实验辅助材料要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4)实验室采购服务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5)实验室环境条件应满足分析方法要求,控制温湿度等条件的实验室要配备相应设备,监控并记录环境条件;
(6)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五)报告编制
应急环境监测机构在样品分析完毕、监测结果经三级审核后应尽快向指挥中心上报,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监测快报和手机报;
(六)结果报送
应急监测指挥中心根据主管部门和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报送监测结果。
(七)应急终止
根据各级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时间。
九、应急监测培训与演习
(一)培训
应急监测人才的培养是完成各项应急监测任务的关键,也是应急监测成功的重要保障。
1.培训目的
必须加强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培训,从软件上提高应急监测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作风正、懂业务、技术精的应急监测队伍。使应急监测人员及时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培训时间及形式
(1)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的培训工作每年至少1次,主要对象是辖区所在环境监测网内应急监测人员;
(2)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专题报告或研讨会;
(3)应急监测业务培训应“以老带新”与自学相结合。
3.培训内容
(1)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系统培训;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有关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质量保证、标准分析方法及其它相关内容的培训;
(3)国内外有关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的新方法与技术、新仪器设备的掌握及应用推广;
(4)应急监测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二)演习
加强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演习,提高应急监测快速反应能力,事故发生时才能做到有条不紊地完成应急监测工作。
1.演习目的
让监测人员从感性的角度去体会应急监测,锻炼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及时解决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应急实战作好充分准备。
2.演习的组织与执行
(1)由应急监测指挥中心组织,不定期开展模拟演练,以便提高应急监测指挥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2)积极参加由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综合演习。
十、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及运行检查
(一)附表1中的便携式应急监测仪由操作维护人员根据仪器的《操作与维护规程》,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运行检查。要求各设备负责人每两周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同时做好记录,应急监测指挥办公室不定期抽查仪器的维护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二)实验室内常规监测分析仪器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责任单位必须保证各类应急监测仪器、试剂、防护装备、车辆和辅助器械随时可用于应急监测。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