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环保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
2012年2月,环保部发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立PM2.5检测网络并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2013年6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国十条”),文件将“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为单独一条措施列出,“区域联防”在防治大气污染中已成为一个被高度重视的机制。
2013年10月,天津市启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实施包括清新空气行动、清水河道行动、清洁村庄行动、清洁社区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在内的“四清一绿”行动。
2013年10月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北京实质性启动,启动会议上明确了“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协作原则。
2014年2月20日,中国气象局与环保部首次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报。
2014年2月23日,河北省开展第二轮化解过剩产能周日行动,再次削减钢铁产能600多万吨。
2014年2月26日,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将成为三地合作的“优先领域”。
原标题:京津冀环保一体化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