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环保部门获悉,《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已出炉。其中提到,今年辽宁省将拆除所有城区内10吨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淘汰34.9万辆黄标车。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3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而PM10年均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高于新标准二级标准。全省14个市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铁岭、盘锦、丹东、营口、锦州、大连、朝阳、本溪、阜新、辽阳、抚顺、鞍山、葫芦岛、沈阳。
为改善大气环境,按照《实施计划》要求,今年全省将拆除所有城区内10吨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拆除所有高效供热区域内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拆除所有洗浴、宾馆等商业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根据编制中的《辽宁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将不超过18844万吨。
加快推进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各市、县(市)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90吨/小时,个别县城可根据人口、供暖半径有所调整,但原则上不小于65吨/小时。今年年底,还将完成1323个加油站、36个储油库、379个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原标题:全省城区内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