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
治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4月27日第19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2日
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燃煤锅炉集中治理,减少煤炭消耗量,减轻大气污染,确保完成“到2017年,市城区PM2.5要比2012年下降20%以上,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晋中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硬约束,按照“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2015年9月底前,通过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淘汰市城区10蒸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非电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集中供热企业监督管理,完成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积极推动城市供热市场化运作,鼓励供热企业兼并重组关小建大,提高区域集中供热集中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工业供汽供热项目,逐步取消工业园区自备燃煤锅炉。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主要措施
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207台(不包括“城中村”土小锅炉)。其中,区域集中供热有11个公司16个供热站44台871吨,分散燃煤锅炉有38户42台106.5吨,型煤锅炉有106户117台158.91吨。目前燃煤锅炉存在脱硫除尘技术落后,挡风抑尘设施不全,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燃料煤煤质很差,烟气严重超标排放等问题,燃煤锅炉每年冬季供暖期耗煤量约20万吨,排放二氧化硫1900吨,氮氧化物2900吨,烟粉尘3200吨,仍然是市城区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治理改造。
(一)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2015年9月底前,通过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淘汰市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1.淘汰区域集中供热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全部淘汰区域集中供热站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后,可改造为天然气锅炉供热。
2.改造分散燃煤锅炉。凡是具备天然气替代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为天然气锅炉;确实没有天然气替代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改造更新为电锅炉。
3.改造型煤锅炉。凡是具备天然气改造条件的型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确实没有天然气替代条件的,改造为电锅炉。
(二)实施区域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分类改造。市城区区域集中供热站限期进行脱硫除尘改造,确保二氧化硫和烟粉尘达标排放。
1.实施两级除尘改造。所有供热站都要根据场地条件、设备现状及运行情况在烟气出口加装布袋除尘或多管除尘,形成两级除尘系统,除尘效率达到环评要求,并按照国家最新的非电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粉尘排放低于80mg/m3。
2.配套自动加药系统。所有供热站都要进行脱硫设施改造,配套建设脱硫自动加药系统,脱硫循环水PH值达到9-11,确保脱硫效率达到环评要求,并按照国家最新的非电燃煤锅炉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低于400mg/m3。
3.配套在线监控系统。所有供热站在完成脱硫除尘改造后,都要配套建设二氧化硫在线监控系统,对二氧化硫排放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
4.完善挡风抑尘设施。所有供热站都要根据场地条件,建设完善封闭式堆煤场或挡风抑尘墙,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5.严格环保准入条件。不论采取哪种脱硫除尘改造措施,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凡发现超标排放,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凡是拒不改造或者改造后仍然超标排放的供热站,一律关停,退出供热市场。
(三)推进工业园区工业炉窑能源替代改造。充分利用国电榆次和瑞光电厂热能优势,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选择工业园区供汽工程项目投资者,负责从榆次国电、瑞光电厂向榆次工业园区和修文工业园区、晋中开发区敷设供热、供汽管道,为园区工业企业输送蒸汽、提供热源,替代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燃煤锅炉。
(四)开展分布式小机组“热-电-冷”三联供试点。制定分布式能源市场化运作方案,选定试点单位,在商业或写字楼、商厦、医院等综合性建筑开展分布式小机组“热-电-冷”三联供试点,为推广供热新技术、淘汰燃煤锅炉创造条件。
三、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资金补助办法
根据市城区区域集中供热和现有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资金补助政策,结合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对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一)区域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区域集中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根据现有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资金补助政策,按照煤改气每蒸吨15万元的35%给予资金补助。
(二)区域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在供热站完成脱硫除尘及挡风抑尘设施改造,并经环保监测验收,确实能够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达标排放的,按照每蒸吨给予 1万元补助。
(三)分散及型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分散燃煤锅炉和型煤锅炉煤改气后,根据现有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资金补助政策,按照每蒸吨15万元的35%给予资金补助。管网、调压站投资费用,燃气公司供气的由燃气公司负责管网建设费用,调压站由供热公司负责;燃气公司供热的,燃气公司负责管网和调压站等建设费用。
(四)分布式小机组“热-电-冷”三联供。执行国家《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优惠政策。赋予投资方电网设施产权,优先并网和上网,税收实行“两免三减”,实施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和天然气供气价格优惠。建设资金根据分散燃煤锅炉煤改气补助政策,按照每蒸吨15万元的35%给予资金补助。运行费用享受区域集中供热补贴政策。供热收费按区域集中供热标准执行。
(五)工业园区工业炉窑能源替代改造。参照区域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补助政策,按照管道供热、供汽所替代燃煤锅炉吨位,每蒸吨补助1万元。
(六)资金管理和拨付。财政供养单位和特困单位由财政全额补助的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及补助资金额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其他项目完成改造并经环保监测验收后,财政按照资金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四、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实施步骤
市城区区域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和其他燃煤锅炉天然气替代改造,均对居民供热有较大影响。为不影响居民供热,分两年完成燃煤锅炉治理改造。
(一)调查研究摸清底数。2013年底前,完成区域集中供热站现场踏勘和调查研究,开展不同类型供热站、不同型号锅炉改造试点。完成分散燃煤和型煤锅炉天然气改造管网及供气条件调查。
(二)制订燃煤锅炉治理方案。2014年4月底前,制订区域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和分散燃煤锅炉及型煤锅炉改造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部署燃煤锅炉治理工作。2014年5月底前,召开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燃煤锅炉治理工作。
(四)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整治。2014年5-9月,具备条件的供热站,完成区域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完成有天然气管网或者可以铺设供气管网分散燃煤锅炉和型煤锅炉天然气改造或电锅炉改造。制定淘汰供热站替代热源建设改造方案。2015年9月底前,确保完成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任务。已经列入当年拆迁范围的燃煤锅炉应确保拆除,逾期拆除不了的要实施改造。
(五)开展分布式能源试点。考察调研分布式能源发展情况,制定分布式能源试点方案,2015年10月底前,力争完成分布式小机组“热-电-冷”三联供试点。
五、市城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责任分解
为推进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明确各部门责任,成立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 刘志宏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赵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允强 市环保局局长
张耀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 李剑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峰 市监察局副局长
乔金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立民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树森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润生 晋中日报社社长
易仲林 晋中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 进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经理
赵喜存 太原煤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经理
李光禄 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曹益民 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石 勇 榆次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允强兼任。
环保部门负责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验收,督促市直单位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全额补助资金项目招投标,落实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补助资金。
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工程施工和验收。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负责燃煤锅炉改造用电工作。
热力、燃气企业负责整治工程实施,确保供热、供气用户按时取暖和用气。
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工作。负责燃煤锅炉用户与供暖、供气单位协调调度,及时拨付治理补助资金,确保冬季正常供暖。
原标题: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