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目的就是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效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准对性,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本次公示信息如下:一、建设项目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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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2014-06-04 14:15 来源:新疆环保厅 

《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目的就是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效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准对性,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本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工业园内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2×300兆瓦国产亚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065 t/h循环流化床汽包锅炉,采用直接空冷技术,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成后满足园区工业企业的用汽需求,同时为园区和阿乐惠镇居民供热,并取代园区及阿乐惠镇现有12台供暖小锅炉。

工程投资:本项目发电工程静态投资为2698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3.4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厂房、道路和管线建设,绿化等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机组运行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污染物主要包括:(1)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排放的烟气,以及煤场、灰场的扬尘等;(2)废水:主要为各种生产废水、厂内生活污水等;(3)固体废物:包括灰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4)噪声:主要为厂内设备运行噪声及燃煤、固体废物运输的交通噪声。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治理

锅炉烟气:①设置烟气脱硫设施,采用炉内喷石灰石粉+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大于97%;②电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系统综合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5%;③低氮燃烧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脱硝,脱硝效率≥55%;④设210m高烟囱实现烟气高空排放,减小烟气中污染物的落地浓度;⑤安装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烟气中的SO2、NOX、烟尘及汞等污染物实施实施监控;

储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并设置喷淋装置;

其他:输煤栈桥和碎煤机室在密闭措施基础上,配置除尘设施。

(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绿化或回用;生产废水经厂内含煤废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和工业废水处理站等分类处理后,分质回用。正常情况下废水不外排。

(3)地下水保护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工程布置,对于污水、废水处理系统、油库、灰库、堆煤场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国家环保局2004.4.30 颁布试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执行地面防渗设计;要求防渗等级不大于1.0×10-12cm/s,可采用现浇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防渗涂料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对于生产区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进行设计。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地区为非污染防治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4)噪声治理

①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②设备选购中,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求厂家提供配套的隔声和消声构件,将噪声控制在标准之内;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降噪措施,如送风机吸风口、锅炉排汽阀加装消音器等;④加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系统,降噪并美化环境。

(5)固废废物处置

本项目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年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事故情况下灰渣及石膏送至灰场存放。灰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可加强和完善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工业园区及阿乐惠镇基础设施,满足园区供汽阿乐惠镇区的供热需求,从而可提高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节约能源,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健康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既满足了阿乐惠镇居民冬季采暖的需要,同时可关停替代该区域内现有12台燃煤小锅炉,减少分散小锅炉房的建设、运行费用,降低单独供热的成本,减少区域锅炉房和采暖小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

本项目新建2×300MW 空冷发电供热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有关条款中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同时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规划等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先进、成熟,“三废”处理措施先进、可行、可靠,厂址及灰场选址合理、可行,对厂址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有益于阿乐惠镇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本项目建设时环保设施、措施需做到“三同时”,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中加强环境管理,切实按照环保对策措施进行污染控制,则可使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的建设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简述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一律,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他辅助条件的安排

公众参与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环评单位协助完成。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公示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5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

公众参与调查针对阿乐惠镇辖区的阿拉沟社区、南泉社区、鱼儿沟社区、等居民以及黑山露天矿、黑山煤化工和周边企业,征求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代表的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涵盖项目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含可能收到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民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不少于500份,对项目影响范围内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尽可能全部进行调查访问,进行调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少于5人,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少于3人。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拟在新疆环保厅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开,同步在吐鲁番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在项目周边范围进行现场公示张贴,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两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公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应客观、真实的反应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锦江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蒋继菲

电话:0991-4567699

传真:0991-4567610

Email:1935683672@qq.com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10-64981661-8623

传真: 010-64969410

Email:284086518@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信息反馈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13日),可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本方式向上述单位提交具体意见。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原标题: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热电(2台3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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