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对减排工作滞后的中铝广西分公司、华银铝业和信发铝业3家企业进行约谈。约谈指出,上述3家公司如果限期内不能完成脱硝工程、不能达标排放烟气,将遭到罚款、限期治理等严厉处罚。
截至2014年5月,中铝广西分公司自备电厂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仍在报批阶段。广西信发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的脱硝项目仅完成招标工作。有5台锅炉的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只有1台锅炉预计今年6月底可完成脱硝改造。3家企业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建设严重滞后。
据了解,3家企业地处的百色市,没有完成2013年和今年一季度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减排形势非常严峻。而3家企业自备电厂2013年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245吨,占百色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7.8%。目前3家企业电厂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约为400mg/m3左右,远远超过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国家新标准。
广西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3家企业虽然是广西和百色的重点企业,但如果到今年6月底不能完成脱硝工程,则7月其烟气排放将不能达标,届时,环保部门将采取罚款、责令限期治理和减产限排等严厉手段。如果在限期内企业仍不能完成治理任务,自治区环保厅将报请自治区政府责令企业停产。同时,提醒各金融单位和相关企业注意这3家企业的经营风险。
约谈会上,3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将加快推进治污设施建设。